吴志广
摘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本文立足地方河湖长制与流域综合管理的深度融合,基于长江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节约保护优先与保护管理并重,划定监管边界与严格监管考核,区域措施落地与流域整体协调,强化科技支撑和鼓励公众参与等原则,探讨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协调管理、统一监测和科学评估等制度,完善绿色绩效考核与生态补偿等机制,以期促进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取得实效和长效,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
中图法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j.cnki.cjjsjj.2018.0304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大计,生态兴则文明兴。长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全球第三大河,拥有占全国1/3的淡水资源、3/5的水能资源储量,以及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和巨大的航运潜力,是国家战略水源地和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1]。长江经济带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业规模最大、城市体系最完整的巨型流域经济带,也是我国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