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家庭婚姻伦理下的妇女命运探微

2018-09-25 10:25杨利平
赢未来 2018年3期
关键词:江城

摘要:《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快嘴李翠莲》和《江城》是三部表现宗法家庭婚姻的作品,在三部作品里的女性无论是符合妇德要求还是奋起反抗,都不约而同地有被休的经历。本文试图以相对公允的态度对这三部作品进行分析,既不以妇德的森严为妇女的无德开脱,也不以妇女的无德宽恕妇德。或许在妇德约束普遍为人多接受的文化环境里,宗法家庭婚姻伦理下的妇女命运都无可奈何地走向悲剧。

关键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快嘴李翠莲》;《江城》;妇德

在宗法伦理道德贯穿的中国社会,婚姻有“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功能,它是影响家庭伦理秩序的活跃因素。《颜氏家训》卷一说:“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而在家庭伦理秩序中,妇女是影响家庭和谐的核心,因之妇德成为礼教的焦点。《礼记·昏义》对妇女提出了“四德”的要求:“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班昭更是在《女诫》中对“四德”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解释。这些要求成为历代妇女言行举止的准则,违背者会被冠以“不守妇道”之罪名。

随着时代对妇女言行举止进行新的释义的同时,文学作品对妇德的描写、对宗法家庭婚姻伦理下妇女命运的探寻也从未止步。《山海经》已经记载了疗妒之方,《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早期表现宗法家庭婚姻伦理的文学作品,《齖?新妇文》、《江城》是对妇德进行描写的代表。这些作品都不约而同把我们引向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即在宗法家庭婚姻伦理下妇女的命运如何?

一、歇斯底里江城

《聊斋志异》中,以爱情婚姻为题材、涉及妇女问题的作品约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在这种题材的故事中,蒲松龄主要塑造了两种女性形象:一种是才貌德皆具近乎完美的正面女性形象,另一种则是性格上有严重缺陷的悍妒妇形象。而《聊斋志异》中“悍妒妇”的最佳代表当属《江城》里的江城和《马介甫》里的尹氏。在这里本文以《江城》篇中的江城为代表,对蒲松龄笔下的悍妒妇形象进行分析。

江城“明眸秀齿”生得美丽,与高蕃两小无猜。婚后“夫妻相得甚欢”,但江城性格善怒,“生以爱故,悉含忍之。”翁媪因之责怪高蕃被江城所闻,江城于是变本加厉“惩罚”高蕃,后被夫家遣归。

纵观全篇,江城这一形象的优点表现在:美丽(“明眸秀齿”)、聪明(以己巾易高蕃之巾)、能干(“又善居积,三年翁媪不问家计”);缺点体现为:善怒和残忍。善怒的性格来源于过度的自尊,不允许别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任何的“非议”。前有听到翁媪对儿子的逆来顺受进行责备后,用更加严厉的“惩罚”施加在高蕃身上。后有用恶语反诘父亲的教导,樊父发誓与江城断绝关系,以致在父母相继去世时,江城也不去吊丧。如果说之前公婆的话具有一定的挑唆意味,那么樊父苦口婆心的劝导换来的却是江城的恶语反击与死生不复往来,这不能不看作是过度自尊的表现了。江城善怒性格的另一个来源是别人对自己发起的挑战,如江城将二姐打得“齿落唇缺”也是起因于二姐操杖打了高蕃。这一情节与其将之归为江城对高蕃的感情,不如归结为对他人践踏自己“威严”的反击更为恰当,江城不也自己坦言“人家男子,何须他挞楚耶!”关于江城残忍的性格特点,篇目中随处可见,其中表现最突出的莫过于“剪腹间肉互补”的情节了。因疑高蕃与彼女有私,乃“以酒坛囊婢首而挞之”,并对二人进行残忍的“惩罚”。

诚然,即使跨越时代的鸿沟,具有江城这样性格特点的女性在如今的婚姻中也会让人避之唯恐不及。《聊斋志异》中江城的结局像众多同类女性一样,她悔过自新,完成了由悍妒妇向贤妇的转变。清初悍妒妇现象已经比较严重,蒲松龄在小说中想出各种各样的手段,希望借小说之力对悍妒妇提出警示,引导她们往贤妇的方向发展。而对于悍妒妇身边男性的缺点则没有进行反思,如《江城》中高蕃见异思迁,先是与李云娘有染,继而爱陶家妇双翘,又钟情谢芳兰。作者将江城描写为“胭脂虎”,对高蕃的行为不仅没有进行反思,反而顺其意为之安排了纳谢芳兰于闺中的情节。在这里蒲松龄是以丈夫为中心,为理想中的贤妇设定道德标准,这种“文士化的男权意识”[ 1],忽略了女性本身的个性、主体尊严和感情。所以,江城即使自尊、充满自我意识,歇斯底里地面对身边的“非议”与挑战,最终也还是归与夫权的统摄之下。

二、多言善辩李翠莲

郑振铎最早指出,《齖砢新妇记》是宋元话本《快嘴李翠莲》的祖本。它们反映了宗法婚姻伦理下妇女的悲剧。李翠莲是员外之女,“姿容出众,女红针指,书史百家,无所不通”,不足之处即是口嘴快。篇目之中对李翠莲口嘴快的描述可以分为两部分:出嫁之前和出嫁之后。出嫁之前李翠莲的多嘴善变并非无道理:“观二亲满面忧愁,双眉不展”便道出“男成双,女成对,大家欢喜要吉利”的劝导;爷娘担心翠莲不被公婆喜欢,为人耻笑,翠莲说出“从小生得有志气”以宽慰爷娘;与隔壁张太公的交托句句在理,也从侧面显示出李翠莲成熟懂事的一面。如果说出嫁之前翠莲的言语不无道理,重在“多言”的话,那么出嫁之后翠莲的言语则更多的显示出“善辩”的特点。对母家兄嫂的挖苦、对媒婆与撒帐先生的辱骂、与夫家亲属的据理力争都体现了李翠莲的“善辩”,前二者虽有无理的倾向,但也是翠莲自我意识的反映。因不满兄嫂的行为,进而直言挖苦;媒婆行为的前后不一,引起了李翠莲的反感;而撒帐先生的那句“河东狮子吼”更是触犯了李翠莲的尊严,故而对之谩骂。

班昭《女诫》中对妇言要求“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说,不厌于人”,“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司马光在《家范》中表示“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这些都显示出宗法家庭婚姻伦理对沉默妇德的欲求。在多言众所忌的文化背景里,即使李翠莲生长在中国封建社会转型期的两宋,市井妇女享有一定的经济地位,即使她“挑描刺绣能绩纺”、大裁小剪浆洗缝联全都会,也无法阻挡“夫家、娘家着不得”的悲剧命运。与江城相较,翠莲只是口嘴厉害些,对他人并无造成人身上的伤害。她的性格特点已经接近现今的寻常人了,但最终还是要与青灯古佛共余生。简言之,在当时的社会里,一个多言善辩的女子是不能得善终的。

三、温柔敦厚刘兰芝

如果说江城的被休是因其悍妒的个性,李翠莲的被休是因其多言,那刘兰芝的被休则是无缘由。她既能诵诗书亦能弹箜篌,织素裁衣不在话下,吃苦耐劳无怨无悔。即便“夜夜不得息”,可大人还是故嫌迟。最后终于禁受不住君家的为难,提出了及时遣归的要求。

儒家诗教强调“温柔敦厚”的审美原则,注重含蓄蕴藉、以理节情的中和之美。孔颖达《礼记正义》对此解释为:“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2]作为一个在封建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女性,刘兰芝是符合儒家“温柔敦厚”的审美原则的。虽然主动要求遣归是不堪忍受阿母的为难,兰芝在离开夫家之际还是以礼待之,并嘱托小姑“勤心养公姥”;虽然与焦仲卿有不相负的誓言,但面对阿兄“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的责问时,并未与兄长辩驳,而是道出“处分适兄意”,刘兰芝的言行举止处处体现着以理节情的中和之美。虽然《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主旨在于抒发一种爱情理想,处于弱势地位的刘兰芝得到了读者的同情,但也无法掩盖对其悲剧的命运。《大戴礼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温柔敦厚的刘兰芝并未触犯“七去”里的准则,然而只因焦母的“久怀忿”而不得已离去。

小结

歇斯底里的江城因悍、妒被休,多言善辩的李翠莲因善辩被休,而刘兰芝则因不得焦母欢心被休。仔细分析这三位被休妇女的经历便能发现:过分宣扬自我意识对他人造成一定的侵害会被休,只是彰显自我意识并未对他人造成侵害也被休,更甚者即便温柔敦厚满足妇德的要求,但因得不到宗法婚姻里长辈的肯定也会被休。无论是在理学禁锢的清代小说里,还是妇女享有一定经济地位的宋元话本里,亦或是反映現实的汉乐府民歌里,妇女的命运并没有因折中、妥协而得以有所好转。或许在妇德约束普遍为人多接受的文化环境里,宗法家庭婚姻伦理下的妇女命运都是悲剧的走向。

参考文献:

[1]郭黎.论《快嘴李翠莲记》的双重解构意义.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

[2]黄大宏.沉默的妇德与宗法家庭婚姻伦理.山西师大学报,2005(3)

[3]肖燕怜.人物随世运无日不趋新《快嘴李翠莲记》言语冲突浅析.新疆财经学院学报,2005(3)

[4]王菊花,李敬文.从宋话本的角度还原快嘴李翠莲形象.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8)

[5]文美容.《聊斋志异》中的妒悍群像研究.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5)

注释:

[1]劭吉志:《志异》到“俚曲”——蒲松龄新解,济南:齐鲁书社,2008版,第36页。

[2]黄海宁:对《叶普盖尼·奥涅金》中达吉雅娜形象的再认识[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8(6)

作者简介:

杨利平(1991-)女,汉族,籍贯:河南周口,学历:硕士在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猜你喜欢
江城
乘“风”驭“龙”访江城
——十佳评选走进企业首站圆满落幕
施江城 黔阳古城
摄影作品
大型原创黄梅戏《江城飞絮》
决战江城2018长城润滑油CTCC中国房车锦标赛第六站(武汉)
江城
“感动江城”2016年度人物揭晓
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 逍遥江城,赏樱豪生
最美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