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琳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不动产逐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经济水平的提高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居民手中所掌握的不动产也逐渐增多。由于不动产自身的特殊性,在进行变动时必须以法定公司的方法进行,以此赋予不动产变动的法律效力。目前,世界大部分国家的物权法多是在登记制度下促进不动产的变更。为了有效促进不动产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优化不动产登记制度,增强物权变动的权威和公信力。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完善与发展
中圖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21-0015-02
1 前 言
不动产主要是指无法移动或者一经移动便会大大损耗其经济价值的财产与物品。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拥有者通过正规的权利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认可而变更实际拥有者无权利的制度。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是保证不动产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它也是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秩序的有力武器。为了更好促进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的顺利进行,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更好保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现阶段,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在该方面我国也积极吸收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发展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践与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该方面的立法工作。由于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所以在确定审查制度时要尽可能减少登记中的失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