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也要懂法

2018-10-24 07:47:24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40期

替跑风险大

陆露(北京市丰田去人民法院法官)

路跑赛事越来越火,想要参加的人越来越多,但每项赛事的名额有限,于是诞生了很多没有报名却出现在赛道上的“蹭跑者”。

2016年12月10日,跑者吴某在2016厦门海沧半马的赛道上猝死。调查发现,吴某是戴着别人转让的号码布参赛。用别人的号码布和名额替跑,甚至伪造号码布“蹭跑”,除了违反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外,还面临着多种风险。

首先,替跑面临被禁赛的风险。根据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手首次出现冒名顶替参赛的、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由组委会和中国田协公告违规者名单,并禁止其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2年;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

其次,替跑还面临治安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替跑中伪造或者交易参赛号码布的行为涉嫌违反该规定。

最后,替跑者在发生猝死等意外时可能面临无法获赔的风险。在我国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审理过程中,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及二审法院经审理均认为,虽然赛事组织者就赛事的检录管理存在过失,被替跑者违规转让号码布存在过错,但这不能认定与替跑者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替跑者的家属无法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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