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鹰及其他

2018-11-14 15:50
青春 2018年3期
关键词:鱼鹰兔子标本

1.鱼 鹰

我是名标本收藏者,在我家里,有二十余副动物标本,小到松鼠,大到獾猪,整齐地陈列在储藏室,像是一个小型博物馆。每次进到里面,就像走进一处茂密的丛林,天花板上的日照灯,地板布置的人工植被和假山,无一不是几可乱真,我在这之间行走,感觉犹如丛林之王。

前段日子,在看一期《动物世界》时,又有了新发现,节目介绍一种叫“鱼鹰”的鸟,高高盘旋在空中,双目紧盯水面,水下,一条比目鱼隐藏在沙底,鱼鹰锁定目标,像一颗子弹俯冲而下,两只利钩般的爪子直指猎物,只听“噗嗤”一声,爪子深入水中,穿透比目鱼的身体,将它硬生生拖出水面。

看着鱼鹰飞离的身影,我的心被猛击了一下,那种无与伦比的速度和力量比豹子捕食时更令人血脉贲张。我想要一副鱼鹰骨架!打电话给老米,他是我的朋友,专做标本生意,我们认识十多年了,我的藏品都是通过他得到的,当然没有国家禁止收藏的保护动物标本。

接通电话,我开门见山便说,想要一副鱼鹰骨架。老米略带沙哑的嗓音问我怎么瞧上这玩意了?我问能搞到吗?他想了想,说这东西平时很少有人要,帮我问问。便挂了电话。

五分钟后,打来了。他说,问到了,明天叫店里的伙计送来。

第二天,刚起床,伙计就来了,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家伙,戴着送货员的帽子,给我带来一个包裹,泡沫塞着,缠了好几层封带。我签过字,把它拉到储藏室,拆开,一副骨架展现在面前。

说实话,它跟我预期中的有所出入,是个很小的玩意儿,体格还没一只鸭大,黑咕隆咚,干瘦干瘦,两根爪骨站在一棵假枝上。我不免有点失望,转念一想,实体和标本总归不同吧。

从那天起,储藏室里的其他藏品暂且被我搁置。我将鱼鹰骨架放在一条蛇骨的旁边,专用一盏小白炽灯照着,发出橘黄的光芒,一有空就去看它,越看越爱,就像养鸡人对待刚孵出的小鸡一样。

不料没到一礼拜,就出了岔子。那天刚吃过晚饭,妻子喊我倒垃圾。我在家基本不做家务,只是倒垃圾这事归我,我提着垃圾袋出门,丢在楼下的垃圾桶里,就在进门时,听得从储藏室传来一声沉闷的“砰”,跑进去一看,地上一地骨骼碎片,那鱼鹰摔得稀巴烂,妻子拿着扫帚站在一旁。

显然,她在打扫卫生,把鱼鹰碰翻了,赖都赖不掉。我无法形容那一刻的心情,一股怒火从脑门窜起,质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她涨红着脸说在帮我扫地。我说,谁要你扫地,我跟你说过,储藏室的地不要你扫,把我东西弄得!她说她不是故意的。说完,甩门离去。

我在残骸旁坐了一会,开始清理这堆东西。

我觉得特沮丧,用手捡拾碎片。拾上一块,心里暗骂一句。当捡到一块爪骨时,觉得有点异样。在《动物世界》中,鱼鹰的爪子尖锐无比,眼前的这块却平庸无奇,犹如鸭蹼的形状,之前因为它站在假枝上,没注意。

我打开电脑,百度查询,结果大出所料,词条上写得很明白,别名叫鱼鹰的鸟有两种,一种是“鸬鹚”,另一种叫“鹗”。从图片中一眼就看出,我得到的这具骨架无疑是鸬鹚,就是那种脖子像袋子的笨东西,我想得到的是鹗,一种凌厉的飞禽。

我把这一发现告诉老米,老米似乎在睡觉,听了我的话,有点不相信。

“有这回事?”他问。

“是的。”我说。

“我可不是以次充好,这么多年朋友,你知道我为人的。”他解释道。

“我明白,你不是故意,但弄错了。”

“怎么办?”

“再帮我打听,记住了,是鹗。”

挂下电话,我走到那堆骨骸跟前,它在日照灯下,显得滑稽可笑,原来是鸬鹚。鸬鹚我见多了,小时候在老家,出门就是水稻田,常有它的身影在田里飞过,怎么做成标本就认不出它了。我觉得被什么欺骗了一般,气不打一处出,在残骸上狠狠跺了一脚,使它变得更碎,尤其是那颗该死的头颅,它几乎被我踩成了齑粉。

第二天中午时分,老米给我回了电话,说他找到了。他的办事效率一直这么高,交给他去找的标本,最迟不会超过两天。

“是叫“鹗”的鱼鹰吗?”为了不至于再弄错,我问道。

“是的,”老米说,“但是……”

“但是什么?”

“不是骨架。”

“什么叫不是骨架?”

“就是,它是活的,你要去看看吗?”

我说我当然要去看看,不管它是死的活的。

老米把车开到我家门前,那是半小时后的事。他的那辆越野凯迪拉克白得耀眼,底盘高悬,车身庞大,犹如坦克。这几年他做标本生意挣了不少钱,妻子曾对我说,同样是和标本打交道,为什么人家老米能从中挣钱,而我只会从中赔钱。我解释说兴趣点不一样,我是喜欢标本,老米是把它当挣钱工具。

眼下,老米半个身子陷在座位上,他比一年前胖了一圈,有钱人难免都会发胖。我坐上副驾驶,他带我开出小区旁的马路,上沿山大道,这是一条最近才修成的公路,在城郊结合处,通往北山。

那天天气晴朗,沿山大道没多少车辆,行人就更不用说了,这原不是一条为行人修的路。两边风景适合车览,山峦秀出连绵的弯曲的轮廓线,几个农业园区盖着蓝色的铁棚,在太阳下反光夺目,一大片的田野未经开发,保留着拙朴的气息。

二十来分钟后,车到北山脚下,开上盘山公路,绕了几层,最终停在一块半山腰的平地上。那里有间小木屋,屋旁,迎着阳光,站着个老汉,穿得像割稻人,戴着圆边草帽。

我和老米下车,跟老汉打声招呼,老米介绍说是他的好朋友,分了支烟给他。他带我们从平地南边拐上一条山间小道,一路杂草丛生,树荫遮天蔽日,空气中有股果子熟透的味道。突然,眼前空旷起来,只见几棵大树矗立在一片沃野上,西侧有个湖泊,水质碧蓝澄清,头顶有几只大鹰在空中盘旋。

我一眼就认出,这就是我想要的鱼鹰,它们张开翅膀的样子犹如一架直升机,大树上有鸟巢,它们就在湖泊和鸟巢间飞来飞去。

“这是我自家养的。”老汉说。

“它们吃什么呢?”我问。

“吃湖里的鱼,自己捉。”

“不会飞走?”

“不会,”老汉自得地说,“我驯服了它们。”

老米把我们的来意告诉他,特别强调,我们要做标本,所以得先弄一只死的来。

“这好办,只要价格合理。”

我们就谈价格,很快谈拢了,老汉要价不高。

然后他走开去,回来时,手里提着一杆猎枪。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猎枪,通体黝黑,手柄很长。老汉把枪拄在草地上,吹了声口哨,很快,一只鱼鹰飞了过来,犹如忠实的猎犬奔向主人,当它离我们头顶数十英尺处,老汉猛地提枪,将一颗呼啸的子弹射出去。只听空中响起一记裂帛般的声响,鱼鹰发出一声长鸣,身子在空中定格半秒钟,便直直地往下坠落。

老汉跑过去捡鱼鹰的尸体,我没跟去,他回来时,左手提枪,右手掐着鱼鹰的脖子,交到我手里。我付他钱,按原路返回。

重上沿山大道时,我坐在车后座,鱼鹰躺在我身边,它显得很滑稽,嘴巴微张着,羽毛上有一块粘了泥土,眼睛合了一半,露出一角眼膜。我想起刚才鱼鹰掉下来的一幕,和电视上相比,同样是接近地面的动作,它显得如此乏力。老米兴致盎然地跟我讲老汉的养禽史,说那种法子来钱更快,他在考虑要不要拓展业务,也在北山找块地,自己养殖,到时我不管想要什么标本,只要不是保护动物,他都能到手。我听着他的话,望向窗外,不知为何,我有点提不起兴趣。在半开的玻璃窗上,我似乎看到倒映其上的鱼鹰睁了睁半闭的眼睛,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那颗子弹还在它体内,它早就死透了。

2.房 间

辞掉工作后,我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我花了一天时间将所有窗户盯上厚木板,只剩朝南一扇,供空气进入。家具被我重新挪换位置,丢掉一些无用的物件,腾出空间,便于在房内随心所欲走动。我将木床进行改造,锯掉四条腿,使床铺直接贴于地面,每天早晨起床,几乎从铺位上滚下来,穿上睡衣,煮方便面当早餐。

我原以为自此得到了想要的宁静,不料才过两天就有不期而至的造访者。门外传来很重的敲门声,这种时候会有谁来找我呢?本想让对方放弃,来者却一直敲,看来不敲开门是不会罢休的。

我把门打开,外面站着个女人,我她问找谁?她说,找我。我问,找我干什么?她问我是不是不认识她了?我说,我当然不认识你,你是谁?她说她是我前女友,快让她进去。说着,推开我,闪身进了门。

“你叫什么名字?”

“张晓晓。”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的前女友?”

“我们上过床。”

这让我吃了一惊,连这种事都能承认,可见不是空穴来风。

尽管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上床跟吃饭一样容易。

我问她来找我干什么?她说,这段时间突然觉得很无聊,想找个人陪陪,不让自己那么无所事事。她把所有认识的人都想了一遍,除了我之外想不出还有谁更适合,就来找我了。

“你想在我这里住下来?”我问。

“没错。”

“但是你看,我过得一团糟,我没有什么能帮你的。”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但我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不碍事,我们就睡在一起。”

当天夜里,我就和女人上了床。

她把自己关在浴室里洗了半小时,出来时,整个人香喷喷的,穿着一件薄薄的纱质睡衣,镶了黑色蕾丝边,露出一截雪白的大腿。我已在床上,背过身子,装作睡着,她上床后窸窸窣窣动了一阵,那香气一波波袭来,不知用了什么沐浴露,或喷了香水?这些东西我这里没有,看来是她自带的。

我浑身燥热难耐,过了十来分钟,她对我说:“你这里真热,我睡不着。”

“我把窗户都钉住了。”

“为什么这么做?”

“我不需要太多的光。”

“就像一只地鼠?”

“可以这么说。”

“你还是没变,”她笑道,“读大学时就与众不同。”

“那时我是怎样的人?”

“不爱与人打交道,不爱聚会、逛街、聊天、扎堆,总是独来独往,跟与世隔绝了一样,现在还是这样。”

她说的这些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说:“看来你真的认识我。”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就是你的前女友。”说着,她将一只手伸过来,探进我的睡衣衣领,平放在我胸口,轻轻揉了揉。

我领会到这个动作的意思,转过身来,与她面对面,手绕过她的肩将她抱过来,两人像煎饼一样贴在一块,双脚缠在一起。我闻到愈发浓郁的香气,将嘴唇凑上去,一边抚摸她的胸部,手指一路下滑,经过她平滑的肚子和小腹,绕道腰间,在臀部打了个转。再想往下进展时,她阻止我的动作,轻轻推开我,让我平躺,一翻身骑坐在我身上,低下头,用嘴从我的脸部开始吻,翘着舌尖,吻遍我每寸肌肤。我只觉骨酥筋软,她微抬高身子,静止片刻,她在上面动起来,身体的碰撞发出清晰的响声。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和一个女人做爱,这行为看起来如此陌生,对我仿佛是头一回,这真荒唐。两具肉体为何会胶合在一起?多少液体、病菌、微生物、细胞、DNA……通过交合互相传递、渗透。做过这些后,我们都还是原来的自己吗?这些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不妨碍我乐在其中。

第二天,她比我先起来,想做早饭,但屋里除了一台遍布油垢的煤气灶,什么都没有。她出了门,回来时,提了一大包东西,冷冻水饺、汤团、冻肉以及各种做菜料理和锅碗瓢盆等,烧了一锅水饺,我们吃下。

然后她花了一上午时间,把我原先整理到杂物间的东西又搬回来,放到屋子的各个角落。看着这些重新归位的摆设,我没有说什么,爱怎么捣鼓就怎么捣鼓吧,毕竟昨晚她把自己给了我。做完这些,她又说:“这屋里太暗,不能这样。”她要求我把所有封住窗户的木条取下来,我说:“好不容易封上去的。”她说:“以前你一个人住,现在有我,我要外面的光都照进来,我可不是一只大地鼠。”

我答应了她,心里我也觉得把自己变成一只大地鼠不像话。拿来老虎钳,一扇扇窗户过去,把木条上的钉子一一拔出来,卸下一块木条,光就透进来一些。起先我得遮住眼睛才能避免光对眼膜的伤害,所有木条去除后,整个房间再次笼罩在一片光线下,我努力适应这环境,包括她这个人的存在。

就这样,我们正式生活在一起。

我们最频繁做的是就是做爱,天翻地覆、天昏地暗地做。不管她在做饭、扫地,或做别的家务,不管身处哪个位置,我都会没有预备地进攻她。然后,我们躺在地上聊天。

一天,她问我为什么不工作?我说工作过,现在辞职了。

“做过什么?”

“无聊得很,就是每天早上从八点开始,坐在六个人一间的办公室里,电话一个劲响,办事的人进进出出,忙得不可开交。但真有什么好忙呢?无非是些鸡零狗碎的小事,比一个屁的意义大不到哪里去。我不过是个小文员,整理整理资料,从网上复制来一段文字,拷贝成一篇闪光的文案。这就是我的工作,没有更多了,一想到这,我就想呕吐,真的。”

她听了我的话,一言不发,当时我还不知道,她对我有了想法。

又一天早晨,我醒来发现她没在身边,只能自己烧泡面,等着她。傍晚时分她才回来,我问她去哪里了?她脸上的表情完全变了,口气也冷淡起来。她让我坐下,要跟我说一件事。什么事?我问。

她说她要走了。我大吃一惊,问为什么?她说今天她出门去找工作了,她觉得人活着还是要工作的,我这样子不对。她应聘到一份工作,那里的办公环境很好,有不少好玩的同事,她突然觉得不无聊了,决定搬到公司寝室去,跟那些同事在一块。她摇摇头说,不好意思,她会抽空来看我的,我是个好人,谢谢这几天的陪伴。她说,跟我说句真心话,其实她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我前女友了。

她连夜收拾行李,衣服裤子,沐浴露香水什么的,都放进行李箱,卫生间里还没干的内衣裤也都收走了。我想,她竟是如此迫不及待,在这里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离开前,她站在门口,提着行李箱问我还想不想再做一次?我毅然道不想,你走吧。说完,关上了门。

房内剩下一股淡淡的香水味,我闻到其间弥漫着肉欲的味道,想起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脑中全是两个身体交合的画面。原来我们所有的记忆就这些,不过这也不错。

时近午夜,我又感到逼迫而来的无聊,月光满窗,我考虑是否重新将窗户封起来?一个人居住是不需要那么多光的。原打算明天干这事,但失眠的焦虑让我等不到明天。我起身,当下就把堆在杂物间的卸下来的木板条拿出,用榔头敲着钉子一根根封上窗户。干完这些,天边初现一道曙光,稍纵即逝,光就被永远隔绝在屋外。再次获得的黑暗让我倍感珍惜,我想这才是我的生活。

3.兔 子

我家单元楼的后窗正对小区的露天儿童游乐场,一天晚上,十一点左右,我看到一个男人在那里一个人玩。

他斜挎着单肩包,从滑滑梯的一头爬上去,双腿放平,双手搭在膝盖上,滑下来。他玩得很开心,借着树灯的光,能看到嘴角浮现的笑意。他从滑滑梯走到跷跷板,坐在低下的一头,双腿一蹬,弹上去,下来,又弹上去,一上一下总有十次左右。最后来到转盘,踩上去,一圈一圈直到把自己绕晕。

我从没见过这个男人,这小区的租客已多过原住民,就算原住民,我也不可能全见过,他的怪异举动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站在窗后接连抽了两支烟,半小时后,他玩遍了那里的所有设施,比小孩子还要热衷,坐在树灯下的石凳上使劲抽烟。照他这样抽法,估计不到五十岁肺就会整个烂掉,但这不关我的事,他抽够烟,就离开了。

我也有了困意,走进卧室,妻子已睡熟,我很想把这件事跟她说说,她肯定会感兴趣,但就为了对她说一个男人在玩儿童游乐设施,把她吵醒,她会把我骂一顿,睡觉对她而言永远是第一位的,我琢磨着这事,很快就睡着了。

早上醒来,妻子在做早饭、吃早饭,上厕所、冲马桶,然后是“嘭”一记关门声,上班去了。她走后,我看着太阳一点点爬上窗帘,在床上的感觉比任何地方都舒服,如果没什么事,我能睡一整天。

但这天,十点不到我就起床了,起来第一件事是从冰箱里拿出冰啤,狠狠灌下两罐,打出一个响亮的嗝。正要喝第三罐时,听到油烟机上的壁橱里发出“吱吱”的声音,这是老鼠。我穿着鞋,跳上洗水池,打开壁橱门,拿出手机,打算把老鼠拍下来,晚上给妻子看,这很好玩,不料却什么都没发现。然后我听到门铃响,就是说,当我小心翼翼站在洗水池上准备拍老鼠时,该死的门铃响了,这让我感觉真糟糕,只得偃旗息鼓,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就是昨晚在游乐场玩的那位仁兄,看来精神不错,穿着件格子衬衫,西装短裤,手上提着个铁丝笼,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说声打扰了,我问他什么事。他说他家的米米逃到我家的窗台上了。

“你家的什么?”我问。

“米米,”男人说,“米米是只大白兔。”

“你是说一只大白兔跑到了我家的阳台上?”

男人点了点头,他说米米是他养的,今天早上它不知怎么把笼子顶开了,顺着窗外的横栏跑到我家窗台来了。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确定它是不是在,但你可以进来看看。”

“谢谢。”

我打开门,让他进来,他脱了鞋,把笼子放在地板上,那东西完全能装下一只大狗,笼里放着几片红萝卜和一碗水。

我把他带到窗台,就是靠阳台的那个。

我不相信一只兔子逃到了我家窗台,这太奇怪了。把窗帘拉开,结果,一只兔子果然在那里。

它全身洁白,没有一根杂毛,像一团雪,两只耳朵竖在脑袋上,脚被绒毛盖住,身子圆滚滚的,看不出是趴着还是坐着,用通红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回过头,看向前方。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过来的,你想怎么办?”我问。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兔子待的地方离我的阳台还有一段距离,就坐在铁横梁上,那里不知为什么会有一条横梁,两头的防护栏让它看起来像一座浮桥。

“我可以去那个窗口看看吗?”男人指着卧室窗户说。

我不大愿意让他进入卧室,里面有很多隐秘的东西,比如我妻子随手丢下的内衣裤。但看样子,他不捉到那只兔子是决不罢休的,我想了片刻,还是带他去了。他倒也没怎么四处张望,进了卧室,径直到窗台,打开窗户。只见兔子又往这边望了一眼,这只兔子很爱干这事,就是张望人,半个胖乎乎的脸侧过来,眼睛随意一扫,一副对你不屑的样子。

男人往外伸了伸手,够不到,我以幸灾乐祸的心情等着看他怎么办。

“你能抓住我的手吗?”他问。

“怎么抓?”

“就是我跳上去,你抓住我。”

“你确定要这么做?”

“踩坏你的窗子我会赔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这样很危险,这里虽不是十几二十楼,但跌下去也不是闹着玩的。”

他说没问题的,跳上窗沿,站在那里,蹲下来,把手给我。

我抓住他的手,一边将身子往外探,想看他究竟怎么干。

他的样子很滑稽,像站在岸上去救溺水的人。兔子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红鼻子快速耸动,等他的指尖快触到它时,它侧了侧身子。他唤着:“米米乖,米米快过来。”兔子不为所动,一副随时要往下跳的架势,他额头全是汗,保持半边身子奇怪扭曲的捞捕状,一点点往前伸。我想这时候如果楼下有人经过,肯定会被眼前这一幕吓一跳。过了五分钟,如果再抓不到,我就准备劝他往回撤,毕竟只是一只兔子,没必要花费这么大心血,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不料他孤注一掷做了个大幅度伸展的动作,我没防备差点脱手,他抓住兔子的脚,拉过来,说:“抓到了。”我没听到兔子发出任何声音,他把身子缩回,兔子就被他紧紧箍在手腕上。跳下窗,抱着兔子,这会儿兔子才开始扭动,短短的脚,拼命踢蹬。他跑去拿笼子,将兔子塞进笼里,这事就结束了。

“太麻烦你了。”他抹着额上的汗说。

“不麻烦,”我说,“我又没做什么。”

“如果你不让我进来,我不知该怎么办了。”

“碰到这样的情况,谁都会让你进来的。”

他点点头,不知是肯定我的说法还是象征性的举动,笼子里的兔子以极快的速度转个身,抬起头,用红色的鼻头嗅了嗅周边。

“这真是只讨人喜的兔子。”我说,说实话,它确实长得不赖。

“看过它的人都这么说。”他蹲下身,手指逗弄它的鼻子,“如果它走丢了,我想我会急疯的,真的,它对我很重要,没什么比它更重要了。”他说。

我也点点头,不过是敷衍的意思,片刻后,他提起笼子,笼子一晃,半碗水洒出一些,他说他该走了。我打开门,送他到门口,原来他就住在同一层,住了这么多日子竟不知道。我说:“有机会来做客。”他说会的,也欢迎我去他家。在他开家门时,对我做了个再会的手势,兔子警觉地转了两下头。

我回到屋,进卧室,关了窗户,拉上窗帘,睡意又上来,洗了澡就睡了。

妻子说过,我因为早上睡太多,晚上才睡不着。果然,这天晚上,我又失眠了。妻子睡得很沉,我真羡慕她,我就这件事特羡慕她,如果睡眠质量能跟她一样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晚上我起来,走到窗前,像昨晚一样向游乐场望去。我猜得没错,那男人又在了,还是斜跨着单肩包,坐在滑滑梯上,像孩子般一个人玩。我看着他玩遍所有的设施,一根根抽烟,想到这时候那只名叫米米的兔子可能正在笼子里耸动红鼻子吃萝卜,间或将红眼睛一转,瞥向什么,但周边除了黑暗没有别的。我希望他早点回去,陪陪那只孤独的兔子。

我就这样站在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下,想着这些,抽完最后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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