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小区5幢601(小说)

2018-11-15 20:29汤成难
雨花 2018年2期
关键词:大华王国小羊

汤成难

1

2013年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小说叫做《王大华的城市生活》,后来还写过一些关于王大华的散文。王大华是确有此人的,我老家的邻居,在我们庄上生活二十年后嫁到城里去了。王大华本名叫王翠华,在小说中被我改成了王大华,这么做的意义大概因为王翠华是孪生姐妹中的老大,这名字虽简洁粗略,但更具有小说的意味。2013年在我写那篇小说的时候,王大华还没有离婚,和她的疯子丈夫正生活在七闸桥西的老居民楼里——荷花小区5幢601。那个地方我是熟悉的,甚至了如指掌,因为我曾和他们——王大华和她的疯子丈夫——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

如果你恰巧读过我的那篇文章,或许会了解王大华这个人,怎么说呢,有点倔强又有点大大咧咧,这大概跟她的魁梧身材给人的错觉有关,当然,王大华首先是个善良乐观的人,也特别乐于助人,说到这一点,后来盛情难却住在她家,就是王大华乐于助人的结果。

关于王大华的文章我写过四篇,比如最早的《那年碎夏》,以及前年完成的《坚硬如铁》,无不例外地讲述了她的婚姻,大概同为女人,以及出于对她婚姻的惋惜,我都在小说里用多种途径“杀死”了她的疯子丈夫,这或许是作为一个作家比较便利的泄愤方式。记得我在《坚硬如铁》里写道:“王大华和宏叔正厮打在一起,屋内狼藉一片,地上有血,被踩出斑斑驳驳。宏叔的铁钳重重地敲打在王大华的脑袋上,沉闷而冷涩,血像头发一样披散开来,王大华喊,快帮我啊张小羊——张小羊冲过去,拉住宏叔的腿向后拽。血越来越多,已分不清是谁的血,王大华仿佛奄奄一息了,她说,张小羊快打死他啊,我不想跟他过了啊——张小羊尖叫起来,歇斯底里地扑了上去,她咬着宏叔手臂,然后又夺过铁钳,她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两只手拼命挥舞起来,王大华想,这样的日子她坚持不下去了。张小羊把铁钳抡出去,像是要把所有的日子都抡回去似的——她想起了王大华睡在旁边时的叹息,想起肋骨断裂的那些夜晚的呻吟——她过不下去了,真的,王大华说她后悔嫁到城里了,他就是一个神经病啊——突然,几声脆响之后,世界安静下来——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倒下了,张小羊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而是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

文中的宏叔就是王大华的疯子丈夫,而张小羊便是我了,我的小说一贯都是温情脉脉的,像出现这样的血腥场面还是第一次,由此可见,我是多么希望王大华能从她的婚姻里走出来。当然,那只是小说,我们也没有杀人,要不现在怎么能平安无事地坐在这里和你们说王大华呢。

我住在王大华家的时候正读高三,王大华已经嫁到城里十多年了,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也差不多和我一个年纪,但是,她没有。也因为这个原因,王大华格外喜欢小孩,每次在路上,看见那些咿呀学语或蹒跚走路的娃,都会捞起来亲一亲,我母亲说我小时候也经常被王大华亲得“一脸口水”。王大华常常对我母亲说,张小羊和她长得很像呢。我们的头发都是自来卷,王大华喜欢把一头弯丝像稻把似的捆在脑勺后面,而我则让它自由生长,所以脑袋上常年像顶着一头火炬似的。再后来,王大华找我母亲谈,要把我认作她的干女儿。但母亲含糊其辞,没有应允,倒不是反对什么,而是我母亲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她认为认了干亲就要多一些人情往来,比如过节送礼、春节拜年什么的,很烦。这一点,我母亲反而像个城里人。高三那年,我住在了王大华家,经常在我认真做题的时候,王大华就会抱着一团毛线坐过来,一边织着,一边伸着脖子看我在纸上写字,然后又冷不丁来一句:要是小羊是我的女儿就好了。说真的,我很害怕听这样的话,因为感情的丰沛,王大华的话总让我一阵心酸而无法再认真做题。

至于为什么会住在王大华家,我在几篇文章里都写到了,用我的理解是一种“巧合”,而王大华则认为是一种“缘分”。为了让没有读过我文章的人知道更多,我想还是有必要再叙述一次。高三那年我特别想在校外租个房子,宿舍里太吵了,两个女生分别和其他班级的男生恋爱了,众所周知,恋爱的人都热衷于煲电话,早晨煲,中午煲,晚上煲,还经常在深更半夜的时候,突然对着话筒嚎啕大哭,若问其原因,只咬着嘴唇直摇头,一副全世界都亏欠她们的模样。那段日子,我们都快精神崩溃了,纷纷开始走读或者干脆在校外租房子。然而合意的租赁房很少,而且距学校较远,后来我跑到荷花小区,挨着楼幢一家家地询问,我曾在《那年碎夏》里写过一些:王大华从门里出现的时候,我竟吓了一跳。我说,华姨,咦,华姨,咦。由于紧张引起了结巴,我没能把话说得很流畅。王大华看见我,也是一脸惊讶,大声地喊着,咦,小羊,咦,小羊。我们都被对方吓了一跳,说话顿时像说快板似的显得很滑稽。若干年后,我还在想那天傍晚的事,怎么就碰巧得跟电影里的情节似的呢?

也许王大华说得对,这样的巧合即是缘分了。那晚我在王大华家吃了晚饭,晚饭后又睡在王大华宽大的床上。我怎么就在那里吃晚饭呢,怎么就在那里睡觉呢,我想,大概是因为有一种人的热情是无法拒绝的——王大华的便是——她先把我摁在椅子上,迅速煎了两只鸡蛋,从碗橱里端出一盘韭菜和一盘土豆丝,又从衣橱里拿出睡衣和枕头——好像这些是早已准备好的,只是等待我的出现。

那晚我是和王大华一起睡的,王大华的男人则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很小的时候我见过一次,在我们小王庄,也就是王大华刚结婚那阵,男人是白衬衫白鞋底的,跟着王大华在村里高高低低走了一圈,这之后就再没见过。我想,除我之外,小王庄没人知道那个“白衬衫白鞋底”的男人是个神经病。我曾试探性地问过我的母亲,王大华怎么就嫁到城里去了?我母亲正在灶膛前烧火,火苗映得脸上红通通的,她一边添柴一边撇起嘴角——她撇嘴常常意味着一种幸福——王大华做事勤快嗳,领导把她调到城里去了。母亲有些答非所问,但从她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中基本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王大华的命好。

我所知道的是,王大华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曾在我们中学食堂里给学生做饭,食堂里四个中年妇女,王大华年纪最小,妇女们最热衷的事儿就是家长里短了,她们常常在一起拣菜的时候,谈论发生在小镇上的稀奇事。《王大华的城市生活》里也写到了这段:

食堂一共四个人,每天一边干着活儿一边拉起家常,他们聊早上在路上的见闻,聊乡里最近发生的新鲜事,聊谁家的狗又怀上谁家的种——是的,他们熟知乡里的每一个人,包括畜生。但话题往往还会回到学校里来,他们谈论某个学生一口气能吃七个馒头,某个老师不喜欢土豆和茄子。这天,他们又谈起了几年前退休的王老师,谈起了王老师的儿子, 三十二岁了,还没说上媳妇,王老师愁得头发都白了,他们说她儿子城市户口,长得倒是白净得很,可就是这脑袋,不中用,哪家姑娘愿意嫁给他呢——

王大华听不下去了,她的耳朵里只剩下四个字:城市户口。她听不见他们又说了些什么,好像录音机播放到这里就卡壳了。这四个字像四只苍蝇似的在她的脑袋里一阵嗡嗡叫,她想起了她的同学王秀梅,也考了个城市户口,还有小王庄的大李子,也把自己的户口买到了仙女县。

这晚下班,王大华没有直接回村里,而是骑着自行车一口气来到了县城,来到了下午说到的王老师“荷花小区5幢601”的家。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敲的门,怎么进的屋,怎么又毛遂自荐想成为她儿媳的。她看到王老师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正如他们说的,头发都白了。王老师说,姑娘你都想好了?王大华点头,她觉得自己已经想了一个下午,再说,这事不需要想的,就像那年她要辍学一样,父亲也这么问她,都想好了吗?需要想什么呢,好像她的人生该在这里拐个弯了。

2

关于这些,都是住在王大华家后得知的,那时我们——我和王大华——像母女一样亲近,也或许,仅是她对我亲近。王大华每天邀我和她一起睡,早晨她骑自行车送我到学校,晚上准时在校门口等我,关于她的婚姻就是在某个晚上告诉我的——那天她没有骑车,而是推着和我一路说话。直到现在我仍记得那晚的月光和鼻子里荡漾的春天气息。王大华说完后沉默良久,然后意味深长地补充一句:我最喜欢小羊了,小羊嘴最稳了。我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所以以后的十多年里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母亲——王大华的丈夫是个神经病。(当然,我在小说中写出来,我们小王庄的人也不会看到的。)后来,我考取了北方的一所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那里,这十多年中与王大华只见过一两次,春节,在我们小王庄,匆匆打了个招呼就走了——王大华每年都从县里骑车回来拜年,而她回来的时候,我恰巧离开。我从母亲那里打听过王大华的消息,几乎和过去没有变化,我不知道我想要听到些什么,或者说渴望听到什么,当我的母亲感叹“王大华命好”时,我的心里便感到些许难受。我本想抽个时间去看看她,或者约她吃个饭什么的,但没有,或许这一点我遗传了我母亲的“怕麻烦”。

王大华结婚三个月,她的婆婆——王老师——就去世了,临终前拉住王大华的手泣不成声,和很多电影里描述的一样——拜托她要把她的儿子照顾好,等等。于是之后的几十年—— 一直到离婚,王大华都充当着保姆的身份。王家有遗传精神病史,一开始还吃吃药,做一些辅助治疗,再后来吃药也不济事了,发病的时候会抡起夹煤球的铁钳打人,铁钳落在王大华身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不发病时,王国宏就从早到晚坐在沙发上,像是从沙发里长出来的。坐到天黑时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蓦地从沙发里站起来,径直走到卧室去。他把堆在角落里的木箱子一个个拉出来——这些箱子是王老师以及王老师的婆婆当年的嫁妆,虽油漆斑驳,但还能放些东西,所以并没有扔掉,王国宏就把这些箱子一一摞起来,像堆积木似的,堆好,拆开,再堆,有时自己也爬上去,在摇摇欲坠的高处挥舞着铁钳,嘴里发出怪叫声。我想,王国宏之所以热衷堆箱子,或许这里有他童年的记忆。但我还是感到十分压抑,想再搬回宿舍,每次都被王大华拦住了,她说,住校哪里好,吃不好,睡不好,还要交住宿费,嫌钱多是吧,嫌钱多把住宿费贴给我好了。当然,王大华是不要钱的,我母亲几次塞钱给她都被挡回去了,王大华说,我没有小孩,我就是把张小羊当自己的闺女待。

前面我说过,王大华是个乐观且大大咧咧的人,这是我在与她共同生活的三个月中感知的,或许是因为我的到来,使她的生活有些明亮。王大华结婚后就从我所读的中学调到县里了,在一个技工学校继续做饭,90年代末的时候,王大华下岗了,这只给她短暂的打击,为了能遵从王老师的遗嘱“把她的儿子照顾好”,又不得不找点事做,她每天夜里起来蒸馒头,早晨和傍晚坐在菜场的大门外去卖。有时我从学校提早回来,会经过那个菜场,总是看见她坐在一堆白花花的馒头前,身后是成堆的垃圾以及一些散在地上的烂白菜帮子,这画面,常使我感到恍惚,仿佛王大华正漂浮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从菜场回来,王大华是哼着歌的,看见我了,便惊叫一声,说,小羊你都回来啦。她会递给我一只馒头,然后蹲在地上擦着地板,擦地的是一件旧衣服,整个人都趴在地上,王大华完全沉浸在一种自给自足的快乐中,一会儿钻到床肚里,一会儿钻到桌底下,一会儿又钻到宏叔的脚旁。我觉得地板快要被她擦出火花来了,这种来回的摩擦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来,我想帮她,王大华却将我连连推开,说,看书去,看书去,好好看书,以后要考大学呢。然后我就倚在门框上,傻愣地看着她。

王大华肩宽,背厚,腿脚结实,尤其是那尊屁股,走起路来像一对篮球上下弹跳。她回小王庄的时候,也闲不下来,给哥哥家割稻插秧,帮邻居家挖地,给一个五保户挑粪——地比较远,要挑到大堤的那另一头,那个时候,我们小王庄的人便会看见那对屁股弹跳一样地来来去去。当然,王大华除了屁股,脸蛋也是不错的,饱满,月季一样,但每次见面时,都觉得那张脸在凋谢。

3

在此刻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分别后的十多年来,我几乎没有和王大华好好说过话,只在某一年的中秋打过一次电话,并寄了一条北方特有的厚实围巾。王大华很意外接到我的电话,有些惊讶,但很快就兴奋激动起来了,她问我在北方吃不吃得惯,住不住得惯,又问我那个城市怎么样,是不是像电视上描述的那么寒冷。那次的通话时间并不长,几乎都是她问我答,她把语速调得很快,每个字都在嘴里乱撞,像要一下子把所有的话都倾倒出去似的。我本想问一问她的情况的,抿了抿嘴还是止住了,这或许是我身体里的某种冷漠,一种“怕麻烦”的怪癖作祟,还有便是我害怕听到关于荷花小区5幢601的一切。高考结束后,我填报了一个很远的学校,仿佛为了逃离,逃离这个城市,逃离那个沉闷阴郁使人发疯的地方。当话筒里王大华的声音传来的时候,仿佛感到某种压抑的东西正顺着电话线向我跑来,所以,没等王大华把话说完,便匆匆挂了。

我还是无可避免地回忆起过去。

高考前的几天,我看见王大华身上的伤了。我们一起洗澡的,王大华脱掉衣服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她的后背与肩膀卧了几道褐色的疤,笔直的,有旧迹,也有新伤,王大华停止哼歌,也扭过头看,说,都好了,结痂了。我刚要发问,王大华已经开始冲洗起来,水流声把说话声盖住了,她用水快速地撩着,又把头探出来,脸上尽是水珠子。她对我说,一会儿给我用劲搓。说完笑了,有个闺女就是好呢。

有几次我从学校回来,战争刚刚结束,屋子里还狼藉一片,王大华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阳台去了。她挽起袖子一边洗菜,一边嘤嘤哭,你这个神经病,她转过脸,对着阳台,你这个神经病,你把我打死好了——

那年夏天,王国宏又发病了,他用铁钳把王大华打伤了几次,其实每一次王大华都是可以跑开的,但她偏不,偏要倔强地站着一动不动,王大华对王国宏说,你打啊,你用铁钳打我啊,你把我打死好了——

王大华没有被打死,而是肋骨断了一根(也有可能是几根),她不想去医院,说那里只会瞎花钱,她将一件旧衣服撕成条状,缠在腰部,夜里疼得厉害了,便哼哼两声,哼完撑起半个身子对着客厅喊,喊的内容无非还是“把我打死好了”。王大华每一次被打,我不都是在场的,等我放学回来,屋内已经是骤雨初歇后的平静。要是我在家,王大华会把我推开,说,你写作业去,我就不信他能把我打死——

写到这里,我又感到悲伤了,仿佛那些日子又飞回来了,在我过去的几篇小说中多次写到这些场面:王国宏用铁钳砸在王大华后背上;王国宏一动不动种在沙发里;王国宏走路时的踽踽而行,时不时发出的啊哦啊哦的声音;以及屋子里散发出的挥之不去的霉腐而压抑的气味。

4

但王大华终于熬过来了。

我有些迫不及待要告诉你们王大华离婚的事了。那是2016年的春节,我的母亲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彼时我们正坐在走廊里的小板凳上,晌午,阳光正好。我的母亲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我说,王大华离婚咯——她的嘴角又撇上去了。我正剥着花生,赶紧停下来,生怕细微的声音影响倾听。母亲说,王大华离掉了,你知道么,他男人是个神经病呢。我“哦”了一声,并没有告诉她我早已知晓。母亲说,前年离的,早就该离了,一个疯子,怎么过日子呢。我看着母亲,她正将两粒花生从壳子里拿出来,她不停地重复这一动作——将花生壳捏破,再取出花生仁。我记不清后来母亲又说了些什么,只觉得那天的风有些温暖,吹面不寒。

第二天中午我就遇见王大华了,她趴在我家院门上朝里看,看见我就激动起来。王大华说她知道我肯定在家,因为看见我的车了。母亲邀她进来坐坐,吃点瓜子花生。她说不了,就是想来看看我的,又说,好几年没有看见小羊了。我解释这些年春节没有回来的原因,并且告诉她,快了,下个月,可能要在仙女县待一段时间,一个项目调研。她笑起来,阳光正好落在她的脸上,她说,那就好了那就好了。我突然发现王大华老了不少,皱纹深了,一颗牙也掉了,这使她苍老许多。从前魁梧板实的身材萎缩了似的,站在我面前的仿佛是一个小老太。她说时间过得真快哦,小羊住我那边的时候才十多岁哎。我和母亲也附和着,说时间过得真快呢。王大华转过身,拿一只矮板凳坐下,因为背对着阳光,使我不太看得清她的脸,她仰着脖子和我说话,有一个瞬间,我十分难过,想上前握住她的手,或者抱一抱,但手在衣兜里挣扎很久终究没有拿出来——或许我们这一代的人还不善于表达情感。我告诉她,等我到县城的时候,一定去七闸桥西看她,说不定还住那里。王大华点点头,又重复之前的话,那太好了那太好了。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跟我们道别,仿佛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春天到来的时候,王大华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她从母亲那里问了我的新号码,我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她说没有没有,春节的时候说要去七闸桥西看她的,问我怎么还没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说这也由不得我,公司在西安的项目还没完工,完工才能过来,估计也要到下半年了。王大华在电话那头的声音矮下去了,支支吾吾说到仙女县一定要去她那儿坐坐。我点点头说一定去呢。

一直到了秋天我才回来,我们集团将在长江边上开发一批江景房,这一段长江流域属于仙女县,由于施工前期的手续问题,加之我是本地人,自然被安排过来。那天我跑了一个上午材料,从行政中心出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突然想起之前和王大华说过的话——去看看她。从七闸桥西经过一个菜场,王大华曾经卖馒头的地方,特意张望了一番,没有,看来王大华已经不卖馒头了,我想起曾经和母亲的对话,母亲说王大华人好又勤快,再找一个肯定比之前的日子过得好。我很赞同母亲的说法。

荷花小区还和十多年前一样,几乎没有变化,唯一变化的是那些瑟缩在墙角的野蔷薇和爬山虎已经肆虐了,它们蓬勃葱茏,密密层层,仿佛要吞噬这个小区似的。我在5幢前面停下,朝六楼的窗口看去,空荡荡的,不像其他窗口摆满盆花或是一些长着葱蒜的破盆。上楼,锈蚀不堪的铁门,木质扶手,以及磨得发亮的水泥踏步,这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小区,如此有了年岁的居民楼已经很少见了,据说仙女县本要向西开发的,日夜不停地拆迁新建,后来,突然换了一个领导,新领导与前领导意见相左,新领导说要向东发展,这样,还没来得及拆迁的荷花小区便陷在一片废墟之中,那些不停生长的高楼,宽阔的柏油路,似乎都和它没有关系,它仍然坐在这个县城的西边,像一个被遗忘的老人。

我抬起手,刚敲出一声,门就开了。王大华弓着腰站在门里,她说,呀,小羊,呀,小羊。像很多年前我第一次走进她家一样。她给我倒水,还拿出两个桔子。我在屋里四处走着,仿佛缅怀,内心有些感慨。屋内光线很暗,还没有开灯,由阳台改成的厨房是唯一明亮的地方,地砖上的花纹已经没有了,磨得发白,水龙头一直在滴水,啪嗒啪嗒地落在一只水桶里。那间我曾经睡过的卧室门关着,深红色的油漆快要掉光了。我用手拎了拎把手,锁住了,王大华连忙走过来说,不要看不要看,杂物,都堆了杂物。我说它不是我们以前睡觉的地方吗?王大华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都是杂物,现在都是杂物。

我转过身坐在桌子旁,问她现在不卖馒头了吗?她告诉我不卖了,早不卖了,发面没有力气,身体也吃不消了。又说,现在在市政上班,挺好的,扫马路,每天凌晨和上午去扫一下,下午就可以回来了。她认为比卖馒头好多了,因为市政还给她缴“三金”。

我也点点头,表示“挺好的”,又笑着问她,有没有人给你介绍对象?我把母亲的话又重复一遍:你人好又勤快,再找一个肯定比之前的日子好。王大华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就守着这个房子过过算了——

那时我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觉得这个房子有什么好的,几乎禁锢了她的一生,于是反驳她,这里有什么好守的——

王大华便不再说话,低头给我剥桔子。她的身后是那张绿色沙发,王国宏整日躺着的地方,屋里的摆设和从前几乎没有变化,所以当我看见绿色沙发的时候,恍惚王国宏还在这里。我有些支支吾吾,但还是问了,我说离婚后王国宏去了哪里呢,有没有被关到精神病院去?王大华突然把头抬起来,眼神惊恐,她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反复说了一阵又说,随他吧,是死是活关我什么事呢——

我很后悔和她提王国宏的事,都过去了,谁愿意回忆那些不堪的日子呢。于是我们都不再说话,把剩下的桔子剥了吃了,桔子放置的时间太久,没什么水分,丝丝络络地卡在嗓子里。

王大华留我吃了饭再走,并起身淘米去。我拦住她,说自己晚上有个饭局,推不了,过些天再来。她有些失落,手僵在米盆里好一会儿,但还是送我出门,并告诉我她上班的时间——上午不在家,要是下午和晚上来,她都在的。我点点头,在黑暗中摸索下了楼梯。

5

在第二次去荷花小区前,王大华给我打过两次电话,问忙不忙,说好久没有和我说说话了。那段时间我有些烦躁,工作上的事几乎没有进展,由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一个化工厂的半截厂房始终不肯拆除,新项目不得不搁浅下来,也就意味着我暂时还要回到那个寒冷的北方去。王大华听说我将离开,突然像个孩子似的哭起来。我在电话里劝了几句,说等土地问题解决了,还是要回来的。王大华一个劲地说不是的不是的,说哭的原因是因为我去的那个城市太冷了。

我在出发前先回了趟小王庄,秋天来了,草木开始颓败,小王庄低矮的房屋裸露出来了,我陪母亲在田野里走了一圈,看了看正在生长的麦苗和蚕豆,还去了小时候经常撒野的南大堤——那里曾是我们的乐园,也是小王庄每个孩子的乐园。后来这些孩子都逐渐长大,离开小王庄,开始各自的生活。当我正唏嘘感慨的时候,母亲突然问王大华有没有给我打电话?说那天特地回来向她要我的新号码的。我说打了。母亲又说,临走时去看一看她吧。

我是第二天去荷花小区的,并没有给王大华打电话,从熟食店买了些菜径直去了。这次敲门很久才打开,王大华一脸灰色,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她摇摇头,说可能是最近总做恶梦吧,睡不好。说完便坐在椅子上发呆。我从厨房里拿来盘子,将熟菜一一倒出,王大华这才急忙站起来,抢过去做了,她说她不知道我来,也没有煮饭,还是上顿剩下的粥。我说没关系,就吃粥吧。

头顶的灯光并不明亮,使人的脸色更加黯然,我把一块鹅腿夹给她,她又把鹅腿夹给我,那顿晚饭吃得悄无声息,好像突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是吧,时间过去太久了,我们上一次一起吃饭还是十多年前,那时的我正值青春懵懂,而她也是风华正茂,这些消逝的时间去了哪里,我看着周围颓败的家具,墙壁,桌椅,心里一阵难受,为了打破这种沉默,我和王大华说起了昨晚刚做的一个离奇的梦。她一直盯着我看,听得极其认真。把梦说完后短暂地停顿一下,便告诉她我要回北方去了,今晚的飞机,在飞机上睡一小觉,就到达那个冰天冻地的城市了。王大华突然低下头,好像那些寒冷已经袭来似的。屋子里又安静下来,只有劣质闹钟滴滴答答的声音,也有可能是水滴声。我刚要起身去看看水龙头,王大华说话了,她说,我最近老做梦,老做噩梦——

我又坐回来,跟她开起玩笑,我说,我会解梦呢——

王大华抬起头,眼睛里竟然有了泪水,她说,小羊,我做了个梦,真的,真的是个梦。半响,又说,我梦见王国宏死了,就死在这个屋子里,你相信这是个梦吧——

我认真地点点头,说信呢,肯定是你做梦了,他怎么会死在这个屋子里呢。

王大华啜泣起来,眼泪滴在刚刚的鹅肉上,她继续和我说梦,说她每天都做噩梦,真的,王国宏是个神经病,梦里他也是个神经病,真的,你要相信啊,我早就不想跟他过了,他打我的时候,我就要跟他离婚,他听了就打得更凶,我们楼下的都听到了。有一次我冲出去,把他锁在屋子里,我没有走远,就坐在我们楼栋下面,你看过我们小王庄那些喊冤的人吧,我就喊了一个晚上,真的,我过不下去了。后来还是对面楼上的大妈把我扶起来的,她说谁家没有个烦心事呢,都大半辈子过下来了。我就对那个大妈说,我是真的要离婚呢。你晓得的小羊,我是真的想离婚呢,我一个人过,我一个人过也挺好的。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母亲也这么说过。王大华接着说,这个神经病,他除了打我,就整天躺在沙发上,要么就在房间里堆箱子,那些祖上的箱子,不晓得怎么这么多,被他堆得老高老高,然后还爬上去,他就是个神经病啊,那天我从楼下上来,箱子都快堆到屋顶了,王国宏一级级地爬上去,又爬下来,再爬上去……他就是个神经病啊小羊。然后呢,那些箱子都倒下来了,一起砸在王国宏身上——

王大华抬起眼看我,眼睛空洞得没有一丝光芒,她停下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继续说,我没有救他,他被砸在一堆箱子底下,那些包了铜边的箱子哎,砸下来的声音很响,像响雷似的,王国宏肯定被砸死了,身上到处都是血,我没有救他,我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也没有报警,我怎么能报警呢,他们会把我抓起来的,你说他们会不会把我抓起来——

我告诉她不会的,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就好了。王大华呜呜哭起来,她说是的是的,我在跟你说梦呢,真的,这真的是一个梦,我怎么会杀王国宏呢,我怎么会杀人呢。她伏在桌子上哭了一阵,又猛地抬头看着我,我没有报警,小羊,要是人都死了三四年,还能查得清楚吗,王国宏都死了三年了——我把箱子又堆好了,把他从地上拖起来,放在过去我们睡的床上,我能把他放到哪里呢,只要我守着这个房子,就没人知道王国宏死了,你说是不是小羊。王大华又抽泣起来,她用手臂揩着脸上的眼泪,揩也揩不完似的——

我长长舒了口气,感到浑身发冷,四周的黑暗愈发粘稠,向我压拢过来,王大华趴在桌上哭着,声音被墙壁赶出一些回音,她说她每天都在做恶梦,真的,我在跟你说梦呢,小羊。

那个晚上,我是怎么从屋子里走出来的,已经记不清了,只觉得浑身冷,牙齿不停颤抖。出门的时候,王大华仍趴在桌子上哭着,她瘦削得像一片纸,我想走过去拍拍肩,或给她一个拥抱,但没有,我说过,我很不善于表达情感。从楼梯上跌跌撞撞下来,王大华的哭声还在耳边,好像没有穷尽的回音似的。回头看601的窗口,灯光孱弱得很。我又想起那扇紧闭的门——我和王大华曾经睡过的房间,里面一定有很多很多箱子,它们结实而漂亮,包着古老发亮的铜边,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快要变成白骨的王国宏。

我仿佛跌入黑暗之中,四周静悄悄的,天已经黑透了,对这里——5幢601——的记忆仿佛都是晚上,楼道门敞开着,像深不见底的嘴,爬山虎已经吞噬到六楼的高度了,叶子影影绰绰的,恍惚海水淹没上来,使得那个窗口所在的房子,如孤岛一般。我往黑暗中走去,多么希望在我离开之后——或者,明天,王大华仍能像我记忆里的那样,魁梧,结实,大大咧咧,她站在厨房最明亮的地方,阳光落在肩上,她卷着袖子,流水从四指经过,洗菜,淘米。然后拖地或者做饭,像从前那样生龙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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