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美
早孕先兆流产临床较为常见, 是妊娠早期并发症之一,是指在妊娠12周内, 孕妇出现阴道少量流血、小腹坠痛、下腹疼痛等, 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会诱发流产, 严重影响产妇及胎儿身体健康, 需引起足够重视[1]。在临床治疗中,主要采用黄体酮进行治疗, 但不同剂量的黄体酮治疗该病具有不同的效果[2]。本次研究基于上述背景, 探讨了不同剂量黄体酮治疗早孕先兆流产的临床效果, 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0月~2018年3月本院收治的130例早孕先兆流产孕妇作为研究对象, 其中年龄23~36岁,平均年龄 (28.72±5.02)岁 , 孕次 1~3次 , 平均孕次(1.21±0.65)次, 孕周4~11周, 平均孕周(8.42±0.59)周。纳入标准:所有孕妇均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 孕酮值为20~30 ng/ml。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低剂量组(40例)、中剂量组(45例)、高剂量组(45例)。
1.2 方法 所有孕妇均进行治疗前常规检查, 然后给予不同剂量黄体酮进行治疗。低剂量组给予孕妇黄体酮(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44020562)20 mg/d, 肌内注射, 症状完全消失后停药[3];中剂量组给予黄体酮40 mg/d,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后调整为20 mg/d, 肌内注射, 症状完全消失后停药;高剂量组给予黄体酮60 mg/d, 患者症状有所改善后调整为40 mg/d, 持续1周后减少剂量至20 mg/d, 肌内注射,症状完全消失后停药。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三组孕妇的孕激素水平(血清β-HCG水平、血清Prog值)、妊娠结局稽留流产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4.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 采用t检验;多组比较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三组孕妇治疗孕激素水平比较 三组孕妇的血清β-HCG水平、血清Prog值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三组孕妇治疗孕激素水平比较( ±s)
表1 三组孕妇治疗孕激素水平比较( ±s)
注:三组比较, 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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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三组孕妇妊娠结局稽留流产发生情况比较 三组孕妇用药后妊娠结局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用药后稽留流产发生率显著高于中剂量组和小剂量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05、5.22,P<0.05)。见表2。
表2 三组孕妇妊娠结局稽留流产发生情况比较[n(%)]
早孕先兆流产为妇科常见病, 于妊娠早期多发, 其诱因主要是孕妇黄体功能障碍, 不利于黄体细胞激素合成, 导致孕妇孕激素分泌较少, 胚胎着床不佳[4]。若控制不及时或质量不当, 会影响母婴结局, 临床需给予科学有效的处理。
黄体酮是一种天然孕激素, 常用于先兆性流产治疗, 可降低炎症因子水平, 缓解虹膜及绒毛膜血管损伤, 进而提高血管弹性, 改善血管损伤情况, 为胚胎提供充足的供血, 利于胚胎发展成熟, 进而切实改善胚胎的营养状况, 促进胚胎健康成长[5-8]。
综上所述, 针对早孕先兆流产孕妇, 不同剂量黄体酮对于孕妇孕激素水平、妊娠结局均有改善作用, 但是高剂量用药会升高稽留流产的发生率, 临床需要结合孕妇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剂量的黄体酮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