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全我做主”

2018-11-24 06:00董松元
劳动保护 2018年7期
关键词:上岗责任制全员

文/董松元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如何加强管理、保障安全?本人认为,企业应牢固树立“我的安全我做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参照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明晰责任,个个扛起担子。为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应配套出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奖惩措施,通过奖惩并举,宣传安全生产正能量,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要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考核等“六项机制”,组织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的负责人,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等级,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加强风险管控,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企业应充分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不安全因素,发动员工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必将得到有效提升。

三要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应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带头自觉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培训学校,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采取师傅带徒弟、外聘专家授课、依托第三方培训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予安排其上岗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都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通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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