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矫正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提出具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我们可以将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分为内部逆向否认和外部逆向否认,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提出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对此进行了简单的论述,同时本文对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上的难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公司法人 人格逆向否认制度 法律适用
作者简介:李王贻,西藏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18
一、公司法人人格逆向否认制度的提出
(一)提出的背景
公司法中两项重要的制度分别是独立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我们说公司具有人格,就意味着公司能够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其不仅仅是获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也要独立的对责任进行承担,而这里股东是承担有限的责任。股东有限责任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将股东与公司间的责任进行了界限上的划清,分离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简单来说就是股东以其投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投资限度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独立运营与股东有限责任这两项制度对公司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是,市场经济活动十分复杂,当公司对其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进行滥用时,就可能产生对债务进行逃避、使债权人利益受损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使股东在对公司的债务中不再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连带的责任,这种做法能够给予股东一定的震慑,使其能够对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