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兴涛 李琳琳
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新型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更加重视,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政策依据。2017年,中共十九大指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民主协商、社会治理、环境治理以及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我国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环境正逐渐发生转变,社会组织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功能日益凸显。从社会组织的实际发展形态来看,一部分社会组织是自上而下由政府组织成立的,还有一部分是自下而上由民间发起成立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面临登记注册的问题。我们称前者为官办社会组织,后者为民办社会组织(唐文玉、马西恒,2011)。在民办社会组织中,根据是否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又可以分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和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两类,后者通常被称为草根社会组织。
随着近几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的优化,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8)》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0.3万个,比上年增长14.3%,增速创十年来最高。与2016年度的70.2万个相比,数量增长了10.1万个,增长数量同样创十年来最多。与此同时,学术界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也日益走向深入。整体上看,我国社会组织经历了从恢复发展到规范快速发展的曲折过程(葛道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