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美玲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重庆 400041)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1]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行了决策部署,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的同时,也要帮助实现小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当中。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指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积极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新路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对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术界关于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研究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何秋洁、姜长云等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3][4]崔红志等认为促进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还需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5]阮文彪认为可以从相关的产权制度、生产耕作制度、交易制度等方面创新去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突出矛盾。[6]学者们关于新时代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研究成果丰硕,但对于实证案例的探讨还颇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