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街东汉简牍研究综述

2019-03-10 13:46陈笑笑
北方文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研究综述

陈笑笑

摘要:尚德街东汉简牍的研究,较多地集中在语言文字方面,语言文字方面的研究又集中于文本识读和词语通释方面,而词语通释主要是对其中的医药简和部分法律用语、公文用语的解释。且尚德街东汉简牍的文字多为草行书,所以在文本识读方面仍然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关键词:古代简牍;尚德简;研究综述

岳麓书社于2016年12月出版了《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该书由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公布了2011年间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沙市尚德街古井中考古发掘的300余枚木牍。全书分上下两编,上编为《长沙尚德街出土简牍古井发掘报告》,下编为《长沙尚德街出土东汉简牍及释文》。下编分为三部分:一是“彩色图版”;二是“黑白图版”,且每一枚简牍图版旁边附有该枚简牍隶定文字;三是“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释文”,不仅有隶定文字,还有注释。以上三部分均按J359(3枚简)、J436(22枚简)、J437(3枚简)、J446(16枚简)、J453(2枚简)、J465(2枚简)、J531(32枚简)、J482(174枚简)、J575(3枚简)的顺序排列,并逐一介绍9口古井中出土简牍的情况。其中J482出土简牍最多,整理者将J482出土简牍依次分为“公文”“杂文书”“私信”“习字”“残简”五类,其中“杂文书”又依次分为“雜账”“名刺”“药方”三小类。由于《尚德简》在2016年12月刚刚出版,且关于《尚德简》的研究较多地集中于语言文字方面,语言文字方面的研究又集中于文本释读和词语解释方面;文字书体多是草行书,据笔者统计,关于尚德简的相关研究论文10余篇,通过阅读、分析,认为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语言文字角度的研究

周海峰《<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校读记》(2017年)对三枚诏书简牍进行校释,指出其为了解东汉法制的重要材料,并校勘了一些文字隶定,例如牍·084中的“奸证”之“证”为“诈”、牍·254中“发遣卫土”之“土”为“士”等问题。

李洪财《<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补释》(2017年)对《尚德简》中一些文字的隶定进行了商讨,并对一些未识之字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大大增加了《尚德简》释文方面的完整性。

甫曰《尚德街简牍解除木人校正》(2017年)(后发表在《出土文献研究》第十六辑上,题目为《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研究二题》)对《尚德简》中牍·261、牍·262人形木牍进行校勘,指出牍·261中“五”当为绘出的衣服纹饰,而非文字;对人形木牍的用途进行了讨论,指出其为解除木人,就是某个人做了不好的事情后,制备木人包裹起来放在陶罐里,弃于井中,藉以祈求免遭报应。

雷海龙《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校释》(2017年)对《尚德简》释文进行了校释,对多个未识之字进行试隶定,增加了释文的完整度,为其他学者学习和释读《尚德简》提供了参考。(后部分观点在《楚学论丛》第七辑发表)

程少轩《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研究二题》(2017年)探讨了人形木牍牍·261、牍·262用途及其上的文字,并对医药简牍牍·181上的文字进行试隶定,增加其释文的完整性。

周艳涛、张显成《<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所见诏令商补一则》(2017年)对牍·084进行校补,从字形和文意角度论证“再产”、“毋”当释“子”、“家无”;并对汉代“复”的权利问题进行了探讨,体现了汉律的严密性。

笔者以完美世界为名在武汉大学简帛论坛商讨《尚德简试缀一则》,并在其下对牍·026、牍·055、牍·063、牍·067、牍·252上的部分字进行商讨。

二、法制史角度的研究

罗小华《尚德街简杂识》(2017年)对牍212和牍254所记法律条文作了进一步论述,探讨了东汉时期的律法,对“卑主”“完城旦”等法律词语作了进一步说明,并为其中相关法律条文的真实性提供了依据。

曹旅宁《<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所见“不道”“弃市”条文》(2017年)指出牍·212中的“妻淫失煞夫,不道。”为《贼律》条文;牍·254中的“发迁卫土不得令相冒代,弃市。”可能属《兴律》条文。为探讨东汉时期的律法提供了可参考依据。

三、医药角度的研究

张显成《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181号医药简牍校释》(2017年)从三个方面来对此枚简牍进行了释读:一是文字释读,根据医药常识纠正了一些文字隶定不妥之处;二是对首句释文的句读进行商榷;三是对药方疗效问题进行了探讨,即“治百病通明丸方”或与后世“肾沥汤(散)”有关。通过这些讨论,整枚药方无论是文字隶定,还是文义理解都文从字顺。

周祖亮《试论尚德街医方木牍及其相关问题》(2017年)一文对尚德街医方木牍进行考辨分析,就“通明丸”等相关问题略作考论,并以此探讨中医方药的演变情况。

甫曰《尚德街简牍“治百病通明丸方”校正》(2017年)纠正了文字隶定和释读方面的一些不妥之处,并指出原释文文末“白蜜”后句断。按古药方惯例,当仍有介绍服用方式的文字,因此药方并未终结。

程少轩《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研究二题》(2017年)对牍181药方中释读和断句不妥地方进行商榷。

四、书法角度研究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刘涛、王素主编《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书法艺术》(2010)、刘涛《走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的书体与书写者》(2014年)对《东牌楼简》的文字书体进行了分析整理。《尚德简》与其同为东汉简,且出土地相近,文字风格相近,可与之对比。

五、简牍缀合研究

尚德街东汉简牍在出土之时,残损较为严重,故简牍的缀合对于简牍的内容和性质研究十分重要。

最早关于尚德简缀合问题的研究是本批简牍的整理者,在整理研究中,整理者将出土简号为039、040相缀合,缀合后,简文“大女一人”字形完整,对文本内容的理解提供帮助。

武汉大学简帛论坛中,abc发表《〈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初读》,在该论坛中指出牍·050与牍·055可以缀合。两枚简形制相近、书写风格相同,茬口亦基本吻合,故可以缀合为一枚完整的简牍。

[日]广濑熏雄《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拼缀二则》(2017年)根据整理者对简牍内容的分类排序,发现两组木牍可以拼缀,分别为:牍104+牍114、牍199+牍213+牍222。缀合后的简茬口吻合、内容相接、文字书体一致,对简牍的释读和和内容的阐释奠定了基础。

史达(Thies STAACK)《<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缀合一则》发现牍·212与牍·254可缀合。两者内容密切相关,都是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条文的摘录。虽然来自482号井的第2、3不同地层,但两者形制和书写风格相近,且里耶秦简中也有属于不同地层而缀合的例证,故两者可以缀合。

何有祖在《读〈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札记》一文中指出牍·050与牍·055可以缀合,并附有缀合后的简牍图版。

笔者以完美世界为名在武汉大学简帛论坛商讨《尚德简试缀一则》,发现牍·155正面与牍·156背面可以相拼合。

上述相关研究成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由于《尚德简》是新材料,已有的研究成果较少且相对较散,不成系统。要充分借鉴和利用吴简、五一简、东牌楼简等一些同期简牍的研究成果,对尚德简进行充分的研究,以便于我们能更好的了解东汉时期的各种人文状况,使尚德简最大程度的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岳麓书社,2016年。

[2]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编:《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文物出版社,2006年。

[3]刘涛、王素:《<長沙東牌樓東漢簡牘>書法藝術》,文物出版社,2010年。

[4]张显成:《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181号医药简牍校释》,第二届医药简帛会议,2017年。

[5]罗小华:《尚德街简牍杂识》,《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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