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边界

2019-06-05 18:04ByA.R.Ammons
英语学习 2019年6期
关键词:蒙斯规整鱿鱼

By A.R.Ammons

When you consider the radiance, that it does not withhold

itself but pours its abundance without selection into every

nook and cranny not overhung or hidden;1 when you consider

that birds bones make no awful2 noise against the light but

lie low in the light as in a high testimony3; when you consider

the radiance, that it will look into the guiltiest

swervings4 of the weaving heart and bear itself upon them,

not flinching5 into disguise or darkening; when you consider

the abundance of such resource as illuminates the glow-blue

bodies and gold-skeined wings of flies swarming the dumped6

guts of a natural slaughter or the coil of shit and in no7

way winces8 from its storms of generosity; when you consider

that air or vacuum, snow or shale, squid or wolf, rose or lichen,9

each is accepted into as much light as it will take, then

the heart moves roomier10, the man stands and looks about, the

leaf does not increase itself above the grass, and the dark

work of the deepest cells is of a tune with May bushes

and fear lit by the breadth of such calmly turns into praise.

当你想起光线毫无保留而是将

丰沛倾倒在每一个未被遮挡的

角落;当你想起鸟儿在阳光下

不振翅高响而如庭上作证般低伏;

当你想起光线照进因扭曲而愧疚

的心灵并栖居其上,既不躲藏也

不黯淡;当你想起光线如此丰沛

照亮苍蝇亮蓝的身体金色的翅膀

飞向动物内脏和满地粪污,来势

汹涌无处可藏;当你想起空气也

好真空也罢,雪花也好頁岩也罢,

鱿鱼也好豺狼也罢,玫瑰也好青

苔也罢,都对这光线照单全收;

于是心开始变得敞亮,起身四顾

间,草上的叶不再生长,最黑暗

的细胞也如五月的灌木般悦耳,

这宽广之下连恐惧都变成了赞美。

1. nook: 角落,隐蔽处;cranny: 裂缝,缝隙;overhang: 凸出于……之上,悬垂在……之上。

2. awful: 极大的,很多的。

3. testimony:(法庭上的)证词,证言。

4. swerve: 改变,背离。

5. flinch: 畏缩,退缩。

6. skein: 把(纱、线)绕成绞;swarm:蜂拥,涌往。

7. slaughter: 屠宰,宰杀;coil: 盘,圈。

8. wince:(因疼痛而)脸部肌肉抽搐,皱眉蹙额。

9. shale: 页岩;squid: 枪乌贼,鱿鱼;lichen: 地衣,青苔。

10. roomy: 宽敞的,空间大的。

评价

写这首诗的时候,诗人安蒙斯(1926—2001)在纽约州伊萨卡的一栋房子里已经住了五年,并还将住上十多年。他自己的房间在二楼的阴面,楼下是家里的后院,比较有“野味儿”(wild),他的诗中也常常出现后院这个意象。而他喜欢的房间则在二楼的阳面,面对车水马龙的大街,所以他也时不时地跑到那间屋子去写诗。他在那个房间里写的诗就更加现代、复杂、城市化一些。

那么问题就来了:《城市边界》这首诗,会是在哪个房间写的呢?我们看到,它的意象是偏自然的,有鸟儿,有苍蝇,有鱿鱼和狼,有草和叶,有五月的灌木丛。然而,统领全篇的光线和标题所点出的城市,却仿佛是在阳面的那个房间才能触发的思绪。这种两相交错的斑驳感,恰恰奠定了全诗的基调。

安蒙斯应该算是“半路出家”的诗人。他大学里学的是生物、化学和普通科学,后来又在玻璃厂工作过12年。因此他的诗有浓厚的科学色彩,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十分细致。同时,这种科学的视角又让他深刻地明白人类作为自然造物之一的局限,因此不得不诉诸人文去寻找超越。

《城市边界》由两部分构成,前14行是“When you consider”所引导的五个从句,从第14行末尾的then开始进入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每一个从句都包含或强或弱的转折关系:阳光毫无保留,而是遍洒大地;鸟儿在阳光下,却不振翅高飞;阳光照进愧疚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畏缩;苍蝇飞向肮脏的粪便,但是毫不犹豫、来势汹汹。最后一个从句则把相反的意象全铺了上来:空气是生,真空是死;雪花是新鲜,页岩是老朽;鱿鱼是不见光的深海,豺狼是阳光倾洒的草原;玫瑰是明亮,青苔是阴暗。然而诗人确实对这光线都照单全收——不管是生是死,是明是暗。这是第一部分的总结,也是最让人费解的地方。

有人说,这首诗写的是自然世界与当代文明之间不稳定的关系。但是我想推进一步:这是在用自然的丑来写文明的丑。

只有在城市里,才充满着阳光无法覆盖的犄角旮旯;只有在城市里,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才会被车流声淹没,在电线上作岌岌可危的停留;只有在城市里,人心才会怀着愧疚,有着阴暗的褶皱。诗人写的是自然,但却是城市里扭曲的自然。不是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而是太阳底下无新事,好的坏的都一同上演。

有趣的是,关于“丑”的描写,色调总是十分俗艳,故意要闪瞎你的眼。闻一多在《死水》里说:“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那么丑的颜色,却故意要用那么美的词。就像本诗中的苍蝇,亮蓝色的身体,金色的翅膀,词固然美,真正的画面却是不堪入目的。而《死水》中所谓的“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不就是我们这里被噤声的鸟儿吗?

而所谓的草叶不长,癌细胞如五月灌木,更是对丑陋的司空见惯。于是在第二部分的结尾,也是全诗的最后,诗人抛弃了具体的意象,用了两个抽象的词:恐惧和赞美。城市因其不自然而让人恐惧,又因其将不自然发挥到极致而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广阔的系统,故而让人油然生畏,畏而生敬,敬畏之中便以为那是赞美。

前面说到安蒙斯写诗的一个特点在于自然与人文的交汇。而另一个特点,则是他对诗歌形式的不断尝试与创新。他的诗,有的短小精悍,四行就能搞定;有的洋洋洒洒,一首诗就成了一本书,1860行,一个句号也不打。而《城市边界》这首诗,结构非常规整,总共六节,每节三行,用的跳跃韵(sprung rhythm),每行八个重音。这就形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规整感:不管是从一行还是一节来看,都并非一定要那么分,只不过刚好停在那里,形式上最美罢了。它是那么规整,却规整得毫无意义,甚至在切断的句子中让人感到一丝混乱——这不就是城市给人的观感吗?

此外,跳跃韵模仿的是正常说话的节奏,因此这首诗念下来会很顺畅,诗人又故意不打句号,更给人一泻千里的感觉,仿佛心中压着一团火、一泓水,要噼里啪啦全都爆炸出来或一股脑儿倾倒出来才行。安蒙斯在接受采访时曾被问起为什么写这首诗,他故意避开了任何确凿的解读,只说这首诗是“来自焦虑”“……身心都已经充盈,只等表达出来,好释放这些压力”。(... either the mind or the body is already rather highly charged and in need of some kind of expression, some way to relieve the pressure.)

安蒙斯曾经把诗歌比作一場散步,因为二者都需要全身心的投入,都有无可复制的路径,都伴随逐渐展开的态势,也都充满行为主体个人的特色。而当我们把这首诗想象成散步的时候,这哪里是散步啊,简直就是在一通狂奔之中戛然而止——正如我这篇评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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