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营造视角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以福建平潭北港村为例

2019-06-21 03:23陈健平
关键词:农户社区旅游

陈健平

(福建商学院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12)

1951年,在战后欧美经济复兴背景下,联合国首次提出了社区营造概念,制定并实施了社区推广计划,通过发动社区自主力量、利用社区各方资源来推动社区建设。20世纪50—90年代美国、英国等从社区复兴角度进行社区能力建设,通过公众参与主导社区设计、“庇护邻里”行动、社区规划、“社区新政”“邻里复兴国家策略”等社区营造活动。20世纪60—70年代,日本推行“国土振兴计划”,通过“造町运动”进行社区营造,在保护地域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以社区主导区域产业资源,增强社区活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1994年,我国台湾地区参照日本,倡导民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总体营造”,开展空间环境改造、振兴特色产业、举办文创艺术活动,打造文化、生态与生活空间相融合的社区共同体,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乡村社区成为生活美学体验地,极大增加了旅游吸引力[1]11。近十多年来,社区营造在我国大陆地区逐渐兴起,特别是借助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借鉴“安吉模式”,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通过社区农户参与乡村空间环境改造,改善乡村人际与人地关系,重构乡村人居环境系统,重塑乡村家园形象,重振乡村经济。

一、社区参与下乡村旅游相关文献综述

乡村社区是生活在同一乡村地区具有社会互动的人口集合体,通常基于共同利益而产生各种关系联结,具有血缘性、土地利用性和契约性[2];社区旅游是社区主体面向旅游者将各种社区旅游资源统一整合到社区经济发展中,并形成可持续的社区旅游发展环境[3]。

关于社区参与下的乡村旅游,现有研究主要从以下层面进行:一是社区参与的主体感知,集中在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需求及相关诉求、满意度、公平感等,黄平芳、朱美兰等实证分析了乡村旅游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因不同事项存在的民生需求的差异和认知评价的多样化、复杂化[4];余意峰探讨了社区主导型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村民长期利益最大化的心理需求依托于从个人理性向集体理性转变的内驱力[5];许振晓、张捷立足于旅游核心社区居民地方感、旅游发展期望值、旅游发展获益感知、旅游发展成本感知以及旅游发展支持度等变量因子,构建相互耦合协调的内控机制[6];卢松、张捷实证了皖南古村落居民的社区生活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关建设评价标准取向[7];马东艳实证了民族村寨社区旅游居民满意度的内驱因素,得出旅游增权是影响居民满意度的首要因素[8];柴寿升、张道远、郑玮利用结构方程模型探究旅游公平感知与社区旅游参与、旅游收益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影响,突出旅游公平感知的正向影响效果[9]。

二是社区参与的方式,体现在乡村旅游参与的开发模式、机制、路径上,郑群明、钟林生提出对社区居民专业化旅游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营销能力[10];张波比较了旅游目的地“社区参与”的三种典型模式,探索旅游目的地社区参与的有效途径与方式[11];张传时、吴茜等从城市地理学角度主张重塑城乡一体化的乡村旅游景区与社区的区域功能,并构建相应的管理体系[12];蒯兴望从农村社区与乡村旅游发展二元互动关系出发,总结当前农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常见模式,提出相对完善的新模式[13];程哲、蔡建明以乡村转型发展的旅游作用机理,提出乡村在发展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创新模式[14];黄莹莹分析了乡村社区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围绕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原则,提出了初次分配机制及再次分配机制[15]。

三是社区参与的环境影响,主要从乡村旅游对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空间等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吕君对欠发达地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内外部影响因素及内外系统进行综合分析[16];周连斌、罗琳构建了社区生态系统层、社区利益系统层和旅游发展潜力层的民族村寨社区旅游评价指标体系[17];龚伟、马木兰依据乡村旅游社区空间维度,描述和例证了乡村旅游社区空间共同演化的过程和机制,并指出了演化的路径依赖特征[18]。

上述研究多从乡村旅游的多元化利益分配主体、多样化开发模式及机制、多态化环境影响及演化等结构性特征方面来分析社区参与旅游,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社区营造的角度来探讨乡村旅游优质发展。

二、社区营造导向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主要内涵与思维架构

社区营造是以社区人居生活改造为主线,充分利用社区生态、文化资源,通过社区居民的自组、自建、自治等自发行为,进行社区环境、产业的改造和发展,促进社区价值的实现和生活品质的提升。社区营造的性质是广泛性参与、自主性行动、多样性合作、集中性创造[19]。社区营造的核心内容是:尊重社区生态存续的空间;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凝聚社区共识、强化社区归属、重视社区能力建设;以人为本、创新驱动的社区全面发展[1]12。

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是遵循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社区乡土实情,通过充分、合理、均衡开发利用社区旅游资源,满足社区主体最大化利益。在社区营造的导向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在结构上形成了功能层面、形态层面、运作层面三大层面,其中,功能层面包含社会维、文化维、制度维、经济维等发展维度,形态层面指自觉性、多边性、复归性、创意性、再造性、共享性、融合性等发展表象特征,运作层面体现行动主体、行动空间、行动方式、行动功能等发展行动体系,各层面之间相互作用与影响,互为适应,产生了复杂的架构(见图1)。功能层具有导向性功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取决于社会、文化、制度、经济等领域带来的效应。运作层是行动路径依赖的系统,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保障。形态层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所应发挥的价值体现,也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自觉性是指依靠社区主体激发发展乡村旅游的自我意识,增强社区认同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有限主导下的自主发展行为;多边性是指乡村旅游需要社区行政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乡建社群、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全方位参与,且社群和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参与的重要推动力;复归性需要将乡村特色的生态环境、传统风貌和聚落文化在发展中得到正效应保护、存续、传承;创意性是指最大限度地开发艺术创意资源,建设乡村双创空间;再造性是实施参与式开发,以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发展方式对产业发展模式和机制进行重构,再造产业新生产力;共享性指发展成果由社区主、客群体共同享有,并最大化尊重和保障乡村旅游行动主体的权益和诉求;融合性是通过“三生”“三产”“三区”融合,培育“旅游+”跨界复合型产品。

图1 社区营造导向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思维架构

三、基于平潭北港村的案例分析

平潭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拥有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综合实验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自贸试验区)、国际海岛休闲旅游产业的试验区(国际旅游岛),平潭也是国家首批全域旅游创建区。北港村位于平潭东北部,总占地约2平方公里,农户数486户,户籍人口1 986人。现存石头厝241座,渔港码头2座,海岸线约1公里,背靠海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君山,面朝大海,拥有原生态山、石、林、田、草、海等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并保留完整的传统石构建筑石头厝风貌。北港村多次入选地理权威图库期刊和央视节目取景地。

(一)北港村旅游开发现状

北港村旅游资源优势突出,拥有独特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见表1),较好地保留了大量乡村环境景观风貌和地方民俗风情。根据国家平潭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北港村作为平潭海上旅游环和陆上旅游环的交汇节点,是坛东民俗文化的重要体验区。2016年,北港村被定位为平潭文创村,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进行规划建设,围绕文化创意、民宿旅游、两岸青年创业等三大元素和“写北港、画北港、唱北港、拍北港”四大板块,将原始海岛渔村融入台湾文化,引进两岸文艺青年及名人名家来此创业,打造平潭知名文化旅游地标和海峡两岸青年旅游创业聚落区。北港村实行政府主导、项目推进的旅游发展模式(见表2)和发展格局。近年来,北港村旅游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见表3、表4),截至2017年,共出租石头厝57栋、营业民宿42栋(床位300多个),保护性修复石头厝35栋,村庄巷道原生态环境恢复12处,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接待中心10多处,旅游收入300多万元,接待游客30万人次。村民人均收入从2011年的1.53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2.76万元。

表1 北港村生态文化旅游资源

表2 北港村旅游开发模式

表3 北港村主要荣誉

表4 北港村主要旅游文创项目

(二)北港村旅游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人口结构失衡,社区行动主体不到位。北港村“空心”化现象严重,青壮年绝大部分外出从事海上运输业或远海渔业(且船舶注册90%都在外省),老人妇孺留守村中,从事番薯、花生、牡蛎等农业单一种养殖,村庄逐渐空壳,村集体经济边缘化明显,结构单一。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100多名本村青壮年人回乡就业、创业,但仍有三分之二的村民在外打工生活,集体经济靠旅游业带动年收入达到20多万元,但整体收益仍处较低水平。社区职业人口总体缺位,留守人口行动能力弱,造成了社区行动主体自我发展意愿不强和自主管理能力不足,导致社区产业发展滞后。

其次,内生动力不足,社区参与不充分。目前,北港村发展旅游,主要是采取“政府+公司+社区+农户”的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下,政府通过项目规划和实施,对北港村旅游产业发展起到绝对支配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单纯依托政府治理和国有资本投入等外在动力“自外而内”的推动,资源利用方式不够多元、资源开发不够高效,难以充分调动社区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旅游项目的的实效性、成长性和可持续性。如一方面,北港村的文创旅游精品不精、特色不浓,产品跨界融合不强, 社区文化彰显度不足、可持续发展效度不高,社区主体自主性发挥不够,农户被边缘化现象明显,对地方特色、人文内涵重视不够,乡村体验感差;另一方面,项目开发不均衡,无法形成集中连片效应,大量房屋闲置,无人修缮打理,公用设施维护不足,旅游环境舒适性、生活环境宜居性还未达到。

再者,利益分配非均等化,社区增权不均衡。区政府委托区旅游集团股份公司与村委会进行社区发展项目合作,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农户参与旅游发展。但在与村民自治组织合作过程中,有的开发商“自上而下”,利用资本、信息优势,在资源使用、房屋土地产权受让、旅游收益分配等方面侵害农户利益。如北港村村委会将石头厝以每平方米3元的价格出租给区旅游集团股份公司,这与当地农户自行将房屋出租的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就遭到不少农户的不满和抵制,此外,保护主体与权益主体在利益分享上难以共振,北港村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农户、外来投资者、外来从业者与政府、开发商在目的诉求、计划执行上产生了意见分歧,如农户建房刚性需求与政府对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之间的矛盾,外来投资者开发传统民居的增长性与政府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以及农户与开发商在环境损耗补偿问题上的矛盾等。

四、社区营造导向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可行性路径

社区营造视角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以旅游品质优化理念为指导,有效规范乡村旅游内容生产体系,将社区利益相关者、社区资源、社区生产要素等整合到开放、畅通、互益的旅游发展平台中,通过社区参与、社区共享、社区共治等行动方式,探索可行性行动路径,以实现社区主体最大化、公平化收益。

(一)优选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与新机制

社区营造视角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选择的模式与机制,在于立足乡村社区实际,培育社区成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发和增强社区行动主体集体协同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优化配置,提升发展效能。根据乡村社区旅游资源的禀赋不同和社区产业发展的成熟度不同,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与新机制主要有:

1. 政府主导的配置型模式及机制

以“政府+经济自治组织+行政自治组织+农户”为代表。该模式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体合作的方式,将各项资源、实物资产及其劳动力、技术转换为资本金折成股本,收益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相结合以进行股份合作制经营[20]。其运作机制:由政府负责旅游营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旅游服务、旅游环境整治、农户社会保障,同时负责土地流转监管及征收税费;经济自治组织(旅游合作社、旅游协会、村办旅游公司)作为经营项目出资主体,按照股权分置、入股自愿、全民参与、照顾小户的原则吸收农户加入,引导项目建设和改造、指导经营行为和协调收益分配,针对能力不足的农户以外引内联等形式,保障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经济自治组织与行政自治组织(村委会)合作,主要以使用权入股或与股份联营的方式进行,将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资源和公有产权设施及未利用荒地入股,或投入集体闲散资金,对于农户,其私有产权房屋、土地,以经营权折价方式投资。项目经营成果(景区门票收入、经营项目收入、农业生产收入、设施租赁收入)分配按“公积金+公益金+股金+薪金+租金”的形式:公积金用于企业扩大发展规模的再投入,公益金用于提高村民综合福利(教育、医疗、环境卫生等)和相关技能培训,股金是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获得的红利,薪金是农户在社区旅游企业或经营网点从业获得的待遇报酬,租金是农户将宅基地用于旅游开发的出租收入。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对社区主体而言做到责权利明确、利益分配均衡,能充分保障社区农户的利益,同时,还建立了社区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保证了各主体公平参与经营,此外,由于开发者、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都是社区本地人,能够使乡土文化得到较好保护和传承。

2.非营利组织主导的联盟型模式及机制

以“非营利社会组织+行政自治组织+专家+乡贤社群+农户”为代表。该模式是政府有限主导下,将管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其运作机制:由政府引进非营利社会组织,对社区进行全方位规划和宏观建设指导,与行政自治组织(村委会)订立扶助协议,通过非营利组织吸收社会资本以项目运营的形式开发社区旅游,农户受非营利社会组织聘用,开展现场服务。非营利社会组织邀请专家对纳入规划的社区创业项目进行收益与风险评估,针对优势项目给予培育和扶持,引导产业化发展,同时,通过乡贤社群对项目运作全过程进行给予监督与评价,及时纠正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充分发挥了第三方对乡村旅游开发的作用,优化了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用,增强了社区参与的程度和效度,消除了社区冲突。

(二)完善基于互益共同体的旅游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营造视角下,旅游发展与社区治理是一个协同系统,两者共生相融。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应从尊重维护社区主体权益的角度,培育社区主体共商共治精神,发挥文化、道德对社区治理的影响作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

首先,治理主体构建上,建立利益普惠均衡的共同体(互益体),共同分享旅游产业发展的红利。互益体主体为农户、商户和与社区关系紧密的社群(乡贤社群、文化社群、联谊社群等)、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部门、对口帮扶单位、媒体机构、公益组织等),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和互助合约、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掌握村情民意和社情反馈、调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举办社区三堂(讲堂、会堂、学堂)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

其次,硬环境治理上,以当地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立足点,做到以下几点:根据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俗风情等乡村特色的传统风貌和村落文化,对乡土文化资源深入活化利用,按照乡土要素空间涵养特性,建设融生态景观、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古迹遗址、传统生产生活场景于一体的旅游流介导系统;强化社区原有建筑改造建设的体量、高度和风貌管控,注重保留村庄原有自然环境、原有建筑形态和布局,防止城市化、人造化、地产化特征;建立社区全程无障碍服务和可视化监控系统,满足大众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和平安诉求,提升社区旅游便利感和安全感;倡导社区全域低碳生产经营和绿色消费,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

再次,软环境治理上,以实现社区互益体共同价值为前提,做到以下几点:充分发挥当地乡贤、宗亲族群领袖、社区精英的自主引导、自发带动作用,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构建社区旅游经营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整改的长效自律机制;建立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旅游社区综治体系,一方面,实行社区网格化、扁平化治理,实施有效社区增权,增强个体治理权能,将社区居住主体、经营主体进行分组分片分散自治与社区组织集中联治相结合,另一方面,吸收公安、消防、卫生、物价、市场监督、文化、旅游、环保、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对社区治安防控、消防安全、疾控防疫、食品安全、市场交易、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水陆客运、村容整治等方面进行联合监督,对社区旅游经营单位实行等级化、标准化管理,开展奖优罚劣,引导农户、商户守法经营,保障社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外来人员行使主体权利,尤其落实社区投资创业的台胞权益保障,健全其诉求表达机制[21],让台胞及其他外来人员融入旅游社区,有效参与旅游社区的治理,打造“五缘一体”(地缘、商缘、姻缘、文缘、业缘)的闽台融合型社区。

(三)打造内引外聚的乡村旅游内容创新平台

创新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应建立社区主体创新导向机制,整合创新资源,打造共享平台,实行融合发展。

1.社区主体行动能力创新

首先,借鉴台湾新故乡学堂模式,积极开发社区人力资源,实施社区全员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培育社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体系,激发主体创造精神和热情,培养主体良好的行动知识与行动能力[22],如举办文化艺术讲坛、培训生活技艺、成立素养社团、开展“家”年华社区文化活动等,普及传统文化、艺术美学、生态保护、旅游经营等相关知识,打造面向主客群体的“好客家庭”“最美农户”“温情商户”等,追求“人人都是艺术家和工匠师,人人都是民间大使” 社区主体新价值,构建良好的家园情怀;注重对社区优秀人才、精英能手的培养,使其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能力提升来掌握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增强对项目运营的认同感和使命感,有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承担乡村旅游优质发展的任务[23]。

其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利用三农政策和学术研究组织、旅游行业组织、青年创业扶助组织、环保志愿组织、文化公益组织、文联和艺术社团组织、农村金融信贷机构、供销合作机构、农技科研和特派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通过理念宣导、创业辅导、资本支持、平台推广、技术保障、环境教育等扶持帮助社区,不断提升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树立大社区理念,实行跨社区全域化旅游发展,打破社区地理边界,将各个相邻的环长江澳周边乡村社区的旅游供给要素进行有机整合,做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发挥邻里社区的优势,构建一体化区域旅游协作平台。

2.社区产业要素组合创新

首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内聚外扩,促进供应链、价值链、技术链一体化贯通,打破资源、技术、功能的界域限制,发展精致农渔业、绿色农特产品制造业,打造农业观光工厂和海上田园经济综合体。

其次,强化文旅深度融合,延展产品体验功能,建设乡村生活综合体验地、公共艺术共享中心、创意空间集聚地,以旅游为入口、以释放文化创造力为中心、以文创IP构建为方式、以工作室作品为载体,以品牌营销为介质,融合艺术生态元素与旅游服务供给元素,形成基于主题阐释的艺术创作、艺术展示、非遗传承、科普教育、生活美学体验等文创产业集聚,举办具有社区艺术风格的盛事活动,打造“民宿+水仙花文创馆”“民宿+贝雕技艺传习馆”“民宿+渔耕民俗博物馆”“民宿+绘画艺文馆”“民宿+民谣音乐会馆”“民宿+‘蓝眼泪’海洋生物馆”“民宿+创意生活馆”等复合型文旅产品。此外,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打造精品型农家书屋、乡村剧场、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并与旅游服务设施进行有效整合,建设主客共享的文化旅游服务综合体。

再次,鼓励社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有偿向游客让渡闲置时间、空间资源的使用权,将闲置的房屋、土地、公共文化设施、种养殖园、粮仓、圈舍、作坊、酒窖、农货市集、村庄生活用具等资源进行社会化交换和利用,发展共享农庄(合作农庄),以共享平台为依托,引导社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源,开展面向市场的闲置资源的租赁服务。游客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社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游客提供系列服务,以此,一方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实现产权增值,另一方面使游客在节省消费的同时还能融入到当地生活,实现田园梦和创业梦,提升了乡村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24]。

六、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旅游进行高质量发展,应借鉴海外社区营造经验,发挥社区主体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自主、自觉、自发的主观能动性,确保社区主体利益分配均衡,社区价值实现充分,激发社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乡村旅游产业化效率和水平,以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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