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遂
核电站在为人们提供巨大电能的同时,由于大量放射性裂变产物的积累而成为一个强辐射源,安全级仪控设备肩负着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公众安全的重大责任,设备的质量鉴定是其质量的保障。设备鉴定一方面是“纵深防御”思想的重要基石,为“单一故障”、“多重性”、“独立性”等安全准则提供高可信度的保障;另一方面,设备鉴定也是核安全法规强制要求的。设备鉴定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其始于核电厂的设计,直至设备的服役寿期终结,是确保设备一经要求就能投入运行且满足系统性能要求的证据的产生与维持的过程。
HAD103/11中规定“核动力厂安全重要设备的合格鉴定应通过包括证据产生、证据文档化和证据保存这样一个过程来实现。这些证据用于证明该设备能在其使用寿期内执行其安全功能。这是一个从核动力厂设计开始直至其寿期终了的持续进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应考虑核动力厂老化、修改、修理和更新、设备故障和更换以及异常运行工况。”设计和运行人员应当明确一个概念,设备鉴定是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内一个持续的过程,并不仅是产品通过鉴定试验,鉴定试验仅是设备鉴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很多设计人员和运行人员对这一概念不是特别清楚。
设备质量鉴定从广义上说,包含三个过程,设计输入、设备鉴定的建立、设备鉴定保持,在此过程中质保和经验反馈活动贯穿始末,设备鉴定过程[1]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