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根保
摘 要:不起诉权作为可以终结诉讼程序的一项权力,从诞生之日就有着被滥用的潜在危险。依法规范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效果、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所有不起诉的案件均实现零复议、零复核、零申诉、零自诉、零再犯效果。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从理念层面敢用善用、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从监督层面严防密防、从效果层面求实求深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不起诉权 案件质量 公开公正 综合效果
不起诉权作为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权力,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用好不起诉权,是衡量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检察权行使正确与否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工作呈现“双增长”(不起诉人数和不起诉率持续增长)和“五个零”(所有不起诉的案件均实现了零复议、零复核、零申诉、零自诉、零再犯)的总体态势,对依法规范运用不起诉权作出了基层探索和实践。
不起诉权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重要制度保障,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制度设计,是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程序设计,在保障人权、减少讼累、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依法运用不起诉权是聚焦主责主业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不应当仅为起诉者、司法监督者,还应当是一个程序调节者,为刑事案件程序分流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