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

每年儿童节,儿童都会受到特别多的关爱和重视,但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儿童是不太受关注的,在人类的历史记载中,经常是“看不见”儿童的。
最早的一部儿童宪章是1923年起草的《儿童权利宪章》,1959年的联合国大会才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也就是说,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到上世纪中叶,我们才开始承认了儿童,才承认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人,才承认儿童所拥有的权利。而真正从法律意义上承认儿童的权利,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的事,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第44次大会以25号决议的形式正式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如今,这个《公约》已有将近200个国家参与,中国在1991年12月经过全国人大正式批准,成为这个《公约》的缔约国。
重视儿童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从世界范围看,真正把儿童优先的原则提出来不到30年的时间。1990年世界上举行了首届儿童问题的首脑会议,明确提出了一个口号,叫“First Call For Children”,“一切为了儿童”,同时提出了儿童优先的原则。这个原则要求世界各国应该向所有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的保护,在所有的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儿童的基本需求应该高度优先,原因很简单,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世界的未来。
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制定了一份《国际儿童友好城市方案》,关于儿童友好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保护儿童权利;满足儿童需求;确保儿童参与。
为什么要关注儿童?为什么要儿童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