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斌 何漪漪 孙烨
(1.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2.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广东 深圳 518038)
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要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较高,往往成为制约其对外融资的关键因素。对于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如何在抓住机遇发展壮大的同时,预防和应对各类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成为其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
内部控制是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2010年以来,财政部、证监会等陆续颁发《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分类分批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并择机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目前主板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引发了关于成本效益的广泛争论。鉴于此,应否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继续推进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成为下一步研究的问题。但对此,各方意见不一。
在监管层面,一方面,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参照执行该规范。另一方面,深交所2015年修订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则放宽了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