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宗礼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依据规则和制度,可以达成最理想的治理模式。”基层党建工作涉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方面面,每一个方面又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只有将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贯穿其中,以制度为准绳,把制度当抓手,才能将各项工作紧紧地串联起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凝聚思想,达成共识,纲举目张,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
一是要建设好制度。虽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已经十分健全,但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不同,担负的具体职责有异,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有别,如果上下一般粗地照抄照搬,有些制度、条例等就可能存在过于笼统、难以操作执行的问题。为此,基层党组织应该在严格遵守“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制度的“自选动作”,增强针对性、操作性,长久保持制度活力。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扬民主,通过集思广益、上下结合,并在实践中反复修订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完备性、执行性。
二是要执行好制度。有了“好制度”,还要有“好执行”。制度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规范和指導工作的。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培训,让制度融入全体党员的思想血脉,熟悉制度、掌握制度、遵循制度,发挥制度的“导航”“定位”功能,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党员的行为。凡是制度明确的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到位;凡是制度不允许出现的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凡是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受到严肃处理、问责,织密制度的笼子,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发挥其刚性约束力。
三是要融入好制度。抛开业务工作,就党建抓党建,党建工作就会失去动力与抓手,难以深入持久、取得实效。因此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提高。比如,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在制定分解评议细则时,必须用“思想觉悟高于群众,劳动技能高于群众,创新能力高于群众,工作业绩高于群众,奉献精神高于群众”来衡量党员;在进行党员考核定格时,必须坚持定性与定量的统一,把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日常表现、奉献、作为融入考核整体,促进党员立体式、全方位、长期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生产经营的共促共进,坚决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
(作者单位:江苏油田油气生产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