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与企业创新发展

2019-09-09 06:13冯晓青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年13期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企业创新

冯晓青

【摘要】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看似个案,却深刻地反映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各国企业和产业之间围绕核心技术及其产业开展激烈竞争的现实。核心技术的开发与运用离不开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与企业创新发展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通过考察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结合华为的经验,可以发现旨在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包括战略运用,是企业获取国内外增量利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运用  中美贸易摩擦  华为事件  企业创新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14.003

引言

近年,中美贸易摩擦的戏剧性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中美贸易摩擦中,知识产权问题尤其受到关注,这不但是因为美国毫无道理地指责中国窃取其知识产权并实行所谓强制性技术转让,而且是因为贸易摩擦背后反映了美国遏制“中国制造2025”、遏制中国崛起的霸权心态。最近,美国政府更是不惜动用国家力量对中国一个企业实施全方位打压和封锁,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很罕见的事件。美国政府刻意制裁华为,表面上看是其指责华为的产品和设备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实则是其不甘心中国“冒出”了一个在通讯关键技术领域技术领先于美国和其他西方公司的华为公司,尤其是华为5G网络正待在全球推行之际,一向以技术领先自居的美国明显感到不适、进而感到不可接受。美国政府采取不合常理的手段打压华为,无疑给中美贸易摩擦的解决蒙上了一层阴影,加深了中美之间的危机程度。美国政府制裁华为事件留给人们的启发是深刻的,在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和环境中,企业需要通过实施核心技术突破,冲出他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手段占领国内外市场的重围,并平衡技术和知识产权竞争背后的错综复杂的国家间关系。本文即拟以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具有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价值追求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中的运用如何实现创新发展,特别是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导向的核心技术突破,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增量利益以及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华为被美国政府制裁对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方面的启示

华为被美国政府制裁事件的简单回顾。2019年5月15日,华为被美国政府列入“实体清单”。美国政府将华为列入这一清单的原因,对外宣称是“基于有合理原因怀疑华为参加了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或者外交政策利益的相关活动”。根据该实体清单所实施的管制意味着华为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和技术需要从美国获得许可;同时,华为在美国的供应商也被限制向其提供网络运营设备和相关技术,华为及其分布在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的68家附属机构均受到美国许可政策的限制。美国政府以所谓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为借口,实际上掩盖了其企图通过打压在全球通讯关键技术领域占优势的华为,防止其国内技术被赶超、市场被占领的狭隘的单边主义心态。对华为的管制,直接后果是影响甚至隔断华为与美国供应商的合作。但是,当前的经济是全球化时代的经济,国内外经济主体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相互依赖关系。美国政府采取对华为的管制措施一旦实施,势必会打破全球供应链,最终也会危及美国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市场。或许是基于这一考虑,美国商务部在2019年5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管制行政命令后,又表示考虑缩减对华为的限制,以保障现有网络运营和设备的正常运营。

事实上,美国政府通过国家行为对中国的特定企业采取“定点式”清除行动,开创了企业国际竞争、技术竞争被国家不正当干预的恶劣先例。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时代,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普遍存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和国际市场全球化的趋向。美国采取上述管制措施的做法,实际上是损人不利己的伎俩。以美国公司在我国的市场业务量为例,美国的高新技术公司在我国市场有巨大的利益。据文献统计,美国高通、苹果和因特尔公司在我国一年的业务超过1千亿美元,并且在中国获取了巨额利润。如高通在全球的收入中,60%来自中国。不仅如此,这些跨国公司还通过全球供应链向我国华为、联想等企业提供中间产品,獲取了巨额利润。[1]在美国政府采取不公平手段和方式力图打压华为公司后,我国政府也在制定相应的国家技术安全管控制度,不允许某些国家利用中国的技术反遏制中国发展,打压中国企业。

华为被美国政府制裁事件的启示。华为被美国政府纳入管控名单中,并被美国政府操纵的一些大公司声明隔断对华为的供应,在华为占优势的5G技术即将在全球大规模推广之际,美国政府大有一举搞垮华为的架势。然而,华为还是华为,在取得占优势的核心技术的前提下,华为通过5G领先技术在全球通讯产业中占据的优势势不可挡。难怪在我国政府决定提前发放5G牌照时,原来充当美国政府搞垮华为的马前卒——因特尔公司等都十分积极地表示愿意与华为合作。由于如下所述技术优势必须通过知识产权确权才能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背后,可以从知识产权方面加以分析与思考。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拥有核心技术是企业获得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但核心技术必须通过有效的全球专利布局才能真正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其实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华为领先于美国通讯企业巨头而造成其巨大的担忧和恐慌。开发核心技术是企业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目标和产物。由于技术积累的渐进性,核心技术突破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额的投入,一旦取得了核心技术突破,它往往意味着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巨大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开始形成。因此,突破核心技术一直是近些年来我国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战略,尤其是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当前我国总体上仍然存在较高程度的对外技术依存度的情势下,在部分领域实施核心技术突破、扭转技术上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具有更加现实的重要意义。

在通讯技术领域,5G时代前,我国总体上处于技术守势,为此每年花费了巨额专利许可费。但在5G时代,华为积累的核心技术已经领先于美国等国家的企业。尤其专利技术通过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提升了专利权的保护强度和范围,随着以华为为代表的5G标准的确立,中国企业在国际通信技术和产业领域的话语权得到极大提升。以华为为例,在从端到端的5G领域,其从芯片、基站设备、网络终端到专利技术标准,都处于竞争优势行列。这些优势技术的取得,是华为一以贯之实行核心技术突破和技术追赶战略所产生的。同时,技术优势是通过在全球有效地部署专利实现的。根据专利数据统计公司IPlytics公布的《谁领跑5G专利?》的数据,截止到2019年4月,在全球6万多件5G标准必要专利中,华为占据15%,居第一位,约占中国企业的40%。特别是,华为拥有5G与微波结合的关键专利技术。正是占优势的技术及其有效的专利布局,才使华为获得了相对于美国等国家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第二,国家技术竞争背后深刻地反映了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贸易关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的重要动因,是其在5G技术领域的领先,动了“美国的奶酪”——挑战了美国的传统竞争优势,在通信技术领域及其产业领域挑战了美国长期以来的科技霸权和知识产权霸权。美国对华为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无端指责只是其转移话题和视线的借口而已。当然,如果硬要说华为技术产品对于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正如Digital Barriers公司首席执行官扎克·道夫曼发表的一篇文章所指出的一样,[2]那也许是因为华为5G技术有可能阻止美国安全部门对全球的间谍行为。人们可能对于斯诺登事件还记忆犹新。这其实也反映了美国为了所谓国家利益,不惜采用损害他国利益的办法实现其目的。同时,结合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美国总统特朗普的种种言论,典型地反映了美国在技术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上十足的霸权心态和单边主义狭隘思维。这里不妨引用2019年6月特朗普在推特上的一则发言:“我期望5G抑或6G网络能够尽快地在美国建立。5G技术有很多优势,我国的公司应当走在前面,不能反被他人领先。这一技术领域预示了未来技术发展趋势,我希望美国在这方面竞争中胜出。在任何领域,美国应当成为引领者。特别是在这方面令人兴奋的科技领域,更是如此。”笔者认为,特朗普上述观点尽管一方面表明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不甘于落后于他国,尤其体现在技术方面发展的落后,从这一点来说上述观点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技术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尤其在相关产业领域原先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公司很难在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前始终保持绝对优势。在网络通讯5G领域,就是如此。本来,这也是技术竞争的正常现象。但是,美国政府不愿接受这一事实,不愿看到一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和巨大产业前景的核心技术落后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这也是美国不惜动用国家力量、操纵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相关机构甚至学术团体全方位打压和扼杀华为的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正如郭平先生在《金融时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的一样:“华盛顿已经意识到,在开发一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技术方面美国已经落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华为才受到了如此的攻击。”美国政府无疑是担忧华为5G技术在全球的推广,会使得美国相关公司和产业在新一轮产业革命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不惜采取多种手段阻止华为的崛起。通过打压华为,美国不但能够动摇华为在产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支持美国相关企业和产业在5G标准竞赛中占据主动地位,而且还能损害其他国家因采用5G标准而获的利益,从而在未来产业市场为美国企业占据先机。郭平先生在上述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也反映了这一观点。正如还有文章所评论的一样:美国扼杀华为,“唯一可以解释的是,美国不允许在关键通信技术领域出现一家遥遥领先于美国和西方公司的中国企业,华盛顿认为这样的技术格局本身就是威胁”。[3]

笔者认为,美国认为华为公司的崛起,挑战了美国在通信技术及其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竞争优势,其采取全方位围堵和打压的做法,深刻地体现了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面,即在技术竞争及其赖以获得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美国仍然奉行的是强权政治。这对于正在崛起的中国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众所周知,二战以后至今,美国一直是科技和人才强国,也是知识产权强国。总体上,我国和美国相比还存在很大的技术差距,我国实现技术追赶战略还有漫长的路程。但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技术竞争也越演越烈,未来很多技术领域,美国当然也不能全部领先,在有些关键性的具有市场前景的领域,例如通信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具有竞争实力的企业实现反超,并非不可能。前述5G技术及其未来产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对此,美国应当以坦然的心态加以接受才是。事实上,当代技术发展本来就是在你追我赶中取得不断进步的。然而,令人困惑的是,美国政府仍然以技术优势不可挑战的知识霸权、技术霸权心态对待当代社会正常的技术和产业竞争行为。这其中是否体现了一种强权政治味道,值得令人回味。笔者认为,通过国家行为打压其他国家的技术领先企業对本国企业和产业的竞争优势,这不仅会在国际上开辟恶劣的先例,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产生巨大的破坏性作用,严重损害其在国际竞争中应当获得的合法利益,而且最终会损害实施打压国家的企业和产业利益以及消费者的福祉。这是因为,当代世界经济具有高度相互依赖性,任何国家采取违背市场规律和契约精神的手段参与技术和产业竞争,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不仅破坏了国际技术和产业竞争的正常秩序,而且会助长强权政治,不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和谐的国际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的国际技术和产业竞争秩序的构建。

进言之,像华为被美国政府打压这样的企图通过国家行为打压挑战美国核心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做法,“可以看出美国政府意在利用科技优势来限制中国企业发展的真实战略意图”。[4]而且,“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企业定点式清除,助推了中国冲突的激烈程度,变成一场中美之间更加深刻的危机”。[5]笔者认为,技术的发展及其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是任何组织和力量都挡不住的。华为在联合打压下,企业发展固然会面临一些困境,需要在产品和技术供应与合作、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克服诸多困难。例如,华为及其分支机构被列入“实体清单”后,美国供应商可能由于受到政府压力而采取禁止向华为采购的断货措施。5月20日,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声称谷歌宣布中止华为更新安卓系统。[6]但是,也应看到,中国有句古话“置之死地而后生”,美国对华为的全面制裁,其目的不仅不可能得逞,反而还会加快华为自给自足和自主创新的步伐,从而可以将“坏事变成好事”,促成华为在未来更加激烈的技术竞争和产业竞争中拥有更大的优势。何况,华为作为中国在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其发展也会得到政府、产业和其他企业的巨大支持,最近5G牌照的提前发放,就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和举措。相信华为凭借在5G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其产业竞争中的优势,能够克服目前的困难,在新一轮的通信技术及其产业竞争领域稳操胜券。

简单总结上述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笔者认为,从对我国企业和产业发展来说,以下两点尤为重要:第一,核心技术突破是一个国家和企业发展拥有核心竞争力和国内外竞争优势的关键。技术竞争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5G时代以前我国相关技术总体上处于劣势,为此,我国支付了巨额专利许可费等费用。5G技术的突破,无疑为未来我国企业在新一轮的产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和获得竞争优势奠定了关键技术基础。第二,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技术竞争优势的手段。在当代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国际化形势下,技术本身的优势并不能当然地等同于竞争优势和市场优势,而必须及时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实现知识产权化。华为其实不仅是技术领先型企业,同时还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战略实施富有经验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战略运用成为确保开发的先进技术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键。对此,下面将进行重点分析。

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重要目标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中的有效运用是实现企业增量利益的保障

上述华为被美国制裁事件,表明上看来只是争夺技术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的竞争,与知识产权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从自主创新、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全链条来说,无论是从技术的开发,还是从技术开发成果的有效保护以及成果的有效运用、占领市场和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来看,在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企业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予以激励、指引和保护。这里其实隐含一个更重要的理论问题: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为何能够实现企业增量利益、创新发展?对此,笔者不妨结合华为和其他公司的经验,加以探讨。

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重要目标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一种激励创新、鼓励对创造的投资以及促进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机制与法律制度。就我国而言,知识产权制度在新时代还承载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就是通过该制度的有效建立和运行,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基本的创新动力机制、[7]法律保障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在我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强国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良性互动的关系,即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激励了技术创新,加快了技术创新速度,技术创新的发展和变革则促进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8]仅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看,它是企业实施创新战略、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的关键所在。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

其一,企业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知识产权制度立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通过对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进行确权,并对创新成果予以有效保护,以此激励创新主体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一种制度激励机制,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知识产品人为地设置为稀缺,通过赋予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以此鼓励人们投入时间、精力从事创新活动。设想一下,没有知识产权制度,人们就不愿投入更多精力和时间用于研究开发等创新活动,因为人具有自利性,在个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下,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这也正是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所分析的产权的激励机制和效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机制及其效用,实际上在当代我国诸多涉及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制度中均有体现。从企业层面来说,其需要在竞争中取胜。当代企业竞争愈演愈烈,而知识产权制度被公认为企业需要充分利用的竞争武器,因为谁开发了具有科技和市场优势的技术,就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谁在相关技术市场和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技术和产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企业技术开发和运用离开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是不可想象的。前述华为之所以能够凭借5G技术取得竞争优势、美国之所以要打压华为,无非就是华为取得了受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领先技术、核心技术。也正是因为当代技术竞争激烈,而技术的开发和成果必须以知识产权充分有效保护为前提,当代国内外企业的技术竞争,本质上也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同志也曾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其二,對企业创新的投资,也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创新活动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通常需要承受失败风险,如果没有足够的对创新投资的引入,很多重大发明创造,尤其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不可能实现。有些事关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甚至需要倾国家之力实施重点突破,我国的“863”计划就是例证。由于创新存在风险和耗费资金巨大,因此,需要从制度激励层面促进国家、产业、行业和企业加大投入。在这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也是一种对创新进行激励的十分重要的投资机制。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最根本的是确保创造者、投资者等对创新成果拥有专有性、独占性的产权。这样就有利于调动和吸引企业等主体投资创新活动,从而促进更多更好的发明创造的出现。以华为为例,该公司十分重视对研发的投入,其每年用于研发的开支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国内外企业中均居前列。正是因为华为对创新活动的巨额投入,也才使得华为有今天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突破,以及拥有在即将到来的5G时代产业中的巨大竞争优势。

其三,创新成果商业化,也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技术开发成果的获得只是技术创新的一个关键阶段,最重要的还是在进行知识产权确权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在这方面,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激励机制。当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根本保障和国家创新系统的关键。这种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与机制运行,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实现创新成果的商业化问题。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发展的瓶颈也在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不畅、转化不力,我国企业要实现增利利益和创新发展,尤其需要将创新性成果实现商业化。创新性成果商业化也是检验技术创新是否成功的关键。推动创新成果的商业化,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机制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原因在于,知识产权制度赋予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利,并不是一种已经实现的权利,而是一种凭借独占性权利控制市场的机会,至于权利人能否真正通过利用其知识产权而控制市场,则需要权利人积极地将其创新成果通过产品化、市场化形式投入到商业性利用中。由于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性成果能够独占市场,并且技术创新程度越高其独占市场的可能性更大,这样知识产权制度就隐含对知识产权人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激励机制。特别是那些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具有巨大市场价值和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技术竞争和产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人凭借领先的技术能够在新的产业领域更具有动力去实现商业化。其实,前述华为5G领先技术之所以需要尽快大规模地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是因为华为依靠自身拥有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严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之下能够在新一轮5G标准产业竞争领域占据先机和优势。华为将领先的5G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无疑体现了现代企业利用先进技术赢得国际范围内产业竞争优势的规律和特点。相比之下,总体上技术先进的美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其也发现了这一新的产业竞争领域被华为先占将可能导致被动的局面,这也正是前述美国不惜动用国家力量全力阻止华为5G标准技术在全球实施的深层次原因。当然,这一做法并不具有正当性,只是它倒也能够反映核心技术、技术领先与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之间的关系,使人们能够看到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机制背后的残酷的技术竞争及其产业联动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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