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大盗”李华波:贪婪猖狂震惊中央

2019-09-10 07:22郭芳
今古传奇·人物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检察院新加坡

郭芳

出境后还打回电话挑衅

与大多外逃官员不同,李华波并非“不告而别”。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中位列第二位的嫌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当飞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时,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当天晚上,李华波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检察人员押解回江西。次日,江西省检察院在其官网上宣布,待侦查终结后将依法对李华波提起公诉。

2017年1月23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华波贪污案,依法对李华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华波犯罪所得赃款,除依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部分外,剩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贪婪猖狂震惊中央

据媒体报道,因李华波一案,江西已先后有57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包括5名厅级干部和17名处级干部。而李华波的同伙、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分社原主任徐德堂、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副股长张庆华也分别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4年。李华波的上司、对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鄱阳县财政局原局长欧阳长青被以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位于江西省东北部的革命老区鄱阳县为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仅为4.1亿元。因此,2011年,当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万元——接近该县年财政收入四分之一的新闻被媒体报道后,震惊了全国。

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先后以虚构工程款、成品油补助款的名义开具转账支票,陆续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余万元,转至预先注册的公司账上,再分多笔转至个人账户。李华波个人分得约7200万元,其中2900余万元被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其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在长达4年的作案时间中,李华波也同时为举家潜逃做好了精心的安排。2009年12月,李华波以景德镇市景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申请办理全家移民新加坡的手续。2011年1月6日,李华波全家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资格。2011年春节前,李华波以全家要到海南岛过年为幌子,成功潜逃新加坡。

与大多外逃官员不同,李华波并非“不告而别”。临走前,他给相关人员留下了三封书信。李华波在信中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

据媒体报道,在鄱阳当地,李华波以好赌闻名,“澳门一夜豪赌百万”“赌博赢得独门独户洋楼”等故事在老百姓中广为流传。检察机关后来调查发现,李华波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后到澳门进行赌博。澳门检察院提供的李华波在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场赌博的记录显示,2008年4月29日至2011年1月30日期间,李华波在澳门赌博,累计投注金额近30亿港元,共输3400余万港元。

不仅如此,出境后,李华波于2月11日给其分管领导、鄱陽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打来电话,同样是告知对方,自己“搞”了很多钱,现人已在国外。

“嚣张得近乎挑衅,李华波的贪婪和猖狂令全国震惊。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此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追捕逃犯、挽回损失。”中纪委官网报道称。

“逍遥”日子短:出逃仅一个多月在赌场被抓

2011年2月,鄱阳县检察院分别对李华波、其妻徐爱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缉令。中国检察机关由此开始了对其漫长的海外追捕。

李华波在海外逍遥的日子很短暂。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新加坡警方于2011年3月2日在一家赌场内抓获李华波,此时距离他出逃仅过去一个多月。李华波煞费心机转移至新加坡的545.42万新元资产(包括4套房产和大约260万新元存款)亦被冻结。

由于中国与新加坡两国之间,没有缔结引渡条约,也没有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这使得追捕异常艰难,而这大概也是包括李华波在内的许多贪官选择逃往新加坡的主要原因。

据《检察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李华波案被列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案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直接督办此案,检察、公安、外交、司法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与新加坡总检察署、警方、内政部、移民局等部门进行磋商。追逃办先后40余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以及江西省有关部门,及时交换信息、沟通进展。

李华波案被列为江西省追逃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在中纪委指导下,江西省成立“2·11”案件协调小组和专案组,短期内查清了李华波伙同他人鲸吞9400万元财政资金的犯罪事实。

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2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名起诉李华波。

但李华波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拒不认罪。新加坡检方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在法庭上证实李华波转入新加坡境内的钱是犯罪所得?他们需要中方提供李华波在华犯罪的证据以及中方证人出庭作证。

据《检察日报》报道,鄱阳县检察院从上万份证据中梳理出与新加坡总检察署指控有关的证据材料3册,提交给新加坡检方。同时,时任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华波案的侦查人员许轶峰,作为重要证人赴新加坡法庭作证。这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首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许轶峰赴新加坡作证前,最高检还专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培训和辅导。

2013年8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李华波提出上诉,同时要求解冻被新方冻结的全部赃款。彼时,他仍全力对抗遣返和追赃。但新加坡高等法院在2014年7月10日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李华波即日入狱服刑。根据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将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后出狱并被遣返中国。

人要回来,钱也要回来

人要回来,钱也要回来。追回赃款,一方面为挽回经济上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为切断外逃人员的经济来源,断其财路,使其在经济上限于绝境。

在新加坡法院判决生效后,新方愿意协助中国继续申请法院冻结查封李华波545万新元的涉案财产,直至中方对这些赃款做出生效没收裁定。

但根据当时国内的法律,没有缺席审判制度,国内的法院无法在李华波缺席的情况下,做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

幸运的是,201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特别程序为李华波案带来了转机。

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根据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013年3月,上饶市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申请;2014年8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也是全国第一起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案例。

2015年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做出一审裁定认为,李华波将其所贪污公款中的人民币2953.355万元转移至新加坡,被新加坡警方查封的李华波夫妇名下的财产,以及李华波在新加坡用于“全球投资计划”项目投资的150万新加坡元,均系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这是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海外追赃第一案”。

这一裁定令李华波一家在经济上真正陷入了绝境。此外,李华波一家四口的护照先后被依法吊销。2015年1月,新加坡移民局也取消了李华波一家在新加坡的永久居住权。

国内追兵步步紧逼,中新两国强强联手,国内的牢、国外的狱,哪个都逃不过。李华波走投无路最终放弃上诉,于1月27日通过律师正式撤销诉讼,愿意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一切听从国家政府安排”。5月9日,在新加坡服刑了10个月的李华波被成功遣返。

“在决定回国自首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2016年8月1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李华波的忏悔录,讲述了他的外逃生涯。忏悔录全文如下:

我从事财政工作30年,曾多次得到嘉奖,从没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受过处分,为什么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究其原因,在2011年我出国前,自己的行政级别依然是科员,连副主任科员的工资水平都没有达到,觉得自己一生就这样到头了,心中有不甘心的感觉。那时私欲、贪心在膨胀,特别是与徐德堂(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原主任,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接触后,看到他开豪车,穿着名牌,经常出入宾馆、酒店、舞厅等,羡慕他的那种生活方式。当他与我说盗取财政资金之事时,我们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此时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忘记了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站在党旗下宣誓,永远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人民公仆。我从事财政工作多年,深知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紧要性和重要性,自己本应该是国家财富坚定的“守护神”,如今却变成疯狂盗取财政资金的硕鼠,变成人人唾弃的“亿元大盗”。我的所作所为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政治上和社会上都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愧对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教育。

在潜逃新加坡期间,我岳父、父亲先后过世,作为人子,没能在他们临终前送上一程,深感愧疚不安。我岳父曾是鄱阳县粮食局一个乡镇粮管所会计,他曾自豪地对我说,他做几十年会计工作,从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贪过一分钱,账目上从没有错过一分钱。我当时作为财政人,也曾为岳父的敬业精神感到敬佩和骄傲。我父亲曾在鄱阳县多个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从小他就告诫我要清清白白做人,不要做亏心事,钱够用就可以,他到去世时仍和我母亲住在一间陈旧的平房里。可我就辜负了他们,我的事情对他们二老离世都有影响,他们是带着悲伤、抱着遗憾离开的。每思至此,我心如刀割,仰天长叹,愧为人子。

由于紧张、害怕,我性格上逐渐产生很多变化,爱人、女儿因此为我担心,看到她们母女在一起抱头痛哭,我就在心里责骂自己,为什么要做這种事,让她们如此伤心,为什么一家人不能和谐平安地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不能给她们一个完整的家。我的事情在网上出现后,爱人和女儿多次劝我回国自首,还对我说,不管我以后判多少年,她们都会等着我回来。我能顺利回到祖国与她们相劝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谢谢她们,同时我也要对她们说声对不起,在她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再也不能为她们挡风遮雨,特别是我的女儿们,由于我的犯罪将会使她们的人生道路充满艰辛和坎坷。希望她们能跳出我的阴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快乐人生。每思至此,感叹自己,作为丈夫,枉为人夫,作为父亲,愧为人父。

当我乘坐飞机在新加坡降落后,我并没有出逃后的轻松和快乐感觉。作为一名逃犯,我依然恐慌、害怕和不安。在新加坡期间,我也与当地不少新加坡华人接触和交谈,当听说我是移民来新加坡的中国人时,他们都仰慕地说,现在中国变化太大,国家强盛富裕,人民有钱了。过去都是中国人来我们这儿打工赚钱,现在新加坡人也去中国打工赚钱。祖国强大飞速发展,的确使我当时在海外作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但作为一名盗取国家钱财的逃犯,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自己不配做一名中国人。有时候,自己也在想,假使真的能侥幸逃脱国内法律的惩罚,在国外苟活,一生也没什么意义。因为永远都背负逃犯的罪名,失去的不仅是名誉、地位,更是众多的亲人、朋友。在一个没有亲情、友情的异国他乡孤独地隐藏着,真的觉得自己很悲哀,很累、很烦的时候都找不到一个相知、相识的朋友来陪自己喝一杯。酒虽然美,但自己一个人喝时就觉得是在品尝人生苦酒。每天都在这种惶恐、落寞、寂凉中度过。

在新加坡期间,我通过国内亲属联系了鄱阳县检察院,并且写信给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了回国自首的意愿。但是,由于我正在新加坡接受调查,也害怕面对回国的后果,我聘请了新加坡律师,当时听信律师的话,说可以利用新加坡法律和中国法律差别来逃避法律惩罚。应我家属的请求,中国驻新大使馆人员到新加坡监狱对我进行了领事探望,告知我先期回国的爱人和女儿在家平安、开心。我的妻女和国内亲人都希望我能早日回国自首,此时,我认真反思自己,在国外这几年,从我所见所闻,以及国内外媒体报道及网络舆论等,都深切感受到了中国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中国人权在进步、法制在完善,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举世共睹。很多国家都配合中国追逃追赃,美国、加拿大的官员都曾明确表示,将协助和配合中国政府缉拿逃往他们国家的贪官。特别是中国开展了全球缉拿贪官的“天网”行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逃往世界任何地方,终将难逃这张法网。我想我唯一的出路,就是正确面对自己所做的事,主动争取回到祖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在决定回国自首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当我乘坐飞机抵达首都机场时,飞机舱门刚打开,飞机上一位追逃工作人员对我说,北京气温较低,你只穿一件衬衣,找一件衣服给你穿,这时另一位刚上飞机的工作人员就脱下他自己的外套给我穿。我当时不同意,说你也只穿了两件衣服,脱了外套你也会冷。他说不要紧,他年轻,一定要我穿上。外套虽薄,但我心中涌起阵阵暖流,我看到了祖国母亲并没有因为我的犯罪而嫌弃我、鄙视我、抛弃我,而是关心我、照顾我,给予我尊重。当时我心中就对自己说,我应该早点儿回来,向祖国母亲谢罪。回国后,在看守所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也多次和我谈心,让我放下包袱,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规定范围内给予我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办案人员文明办案,管教民警文明执法,看守所规范化、人性化管理都使我感觸尤深,使我感受到亲情和温情。

我要对已经去世的父亲、岳父说,你们的不孝之子回来了,他知道错了,愧对你们的养育之恩,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宽佑,更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我从决定回国自首时起,就对自己说,一定要配合好司法部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只要是我知道或者需要我做的,我都一定会积极配合,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珍惜好这个机会。

由于我的犯罪给国家财产、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此请允许我诚恳向国家和人民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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