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性恶”篇之己见

2019-09-10 13:25张咪
大众科学·下旬 2019年6期
关键词:人性论荀子

张咪

摘 要:荀子的“性恶”论是闻名于世的。然对其基本内涵的解读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通过对“性恶论”的基本内涵进行阐释,并细致分析原篇中荀子论证之逻辑,最后对其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评析,以表达自己对于性恶论之看法:

“人之性恶”亦本应无法辨善恶、人性之自然需求不应为恶、礼仪法度为标准本不合理、“偏险悖乱”并非即等于恶。

关键词:性恶论;荀子;人性论;礼仪法度

荀子作为儒家学派的继承人,进一步发展了儒家思想,他著名的“性恶论”思想为世人所知。尽管有学者质疑这一思想并不是荀子本人亲自提出并书写的,而是由其弟子书写并整理;[1]还有学者认为该篇由西汉末年刘向校校对失误而成,[2]但是其“性恶论”的思想仍紧随荀子被编写在广大高等教育教材中。可见,他这一思想仍有其值得肯定的价值。通过仔细分析该篇言论,并结合荀子独特的个人思想,深刻理解其中蕴藏的哲理并提出自己的几点质疑。

一、“性恶论”之阐释

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如果任由这些本性及欲望继续发展下去,那么必然形成残酷的斗争,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他将这种人天生下来带有欲望且不制止的人性称作“恶”,而与“恶”相反的善良的行为是后天人为的,必须经过人为的习得与积累才会做。此外荀子提出“化性起伪”,即通过礼仪法度规范、改造人的恶之本性,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也指人通过后天的努力,积累并习得善的知识,从而教化自己,在这一过程中培养善良的品德。

二、“性恶论”之力证

荀子在“性恶”篇中用了大量的例子与论据论证了其人性的核心思想。在现在看来,或明了或晦涩,或严谨或松散,都是为了支撑以证明其“性恶论”这一观点。

(一)“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4]

为什么说人性是恶的呢?荀子说道:因为人们总是在追求美好的东西。而站在一个个体角度思考,追求某个东西恰恰说明不曾拥有该东西。就像孤陋的人希望变得渊博,贫穷的人希望变得富有,丑陋的人希望变得美丽,狭隘的人希望变得胸怀宽大,以此类推,只有恶的人才会希望自己变得善良,或者可以说追求善良是因为其在很大程度上是恶的。因此,荀子用“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来证明自己提出的这一观点。我认为这一论点有些许狭隘之处,追求善并不能说明恶,即使用荀子的论证方法,也只能说明是其本身不善或不够善。

“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5]

再有,古代帝王为什么总是颁布各种礼仪制度与政策法令来约束世人的行为举止呢,荀子认为,因为世人的天性都是恶的,他们会通过天生欲望的持续累积发生争斗,扰乱社会秩序,所以才需要古之圣人通过建立崇高的君主地位来统治他们,使他们改掉偏邪险恶。用荀子的话来说,不恶便不会有法令,也不会有制度,人们都性善的话,便不会有各种礼仪制度来约束大家,世上就不会有圣王与其所制定的礼仪制度了。正是因为现实中出现了圣王与其制定的礼仪制度,所以正好说明人性就是恶的。

“无辨合符验,坐而言之”[5]

荀子认为孟子所言的人性是善良的说法是错误的,论证资料不充足,也没有可操作性。纵观古今现实生活,每个朝代都会有建国圣王与其制定的礼仪法制。如果人性是善的,那么便不需要圣王,就要废除礼仪法制了。反过来说,如果认同人性是恶的,那么就需要赞扬圣王及其颁布和实施的礼仪法制。在此段中,我认为荀子的论证与上一段中的论据有异曲同工之处,表面看起来是引用孟子的话后并对其进行批判,但是论证过程与“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是相同的。此外,荀子用“应赞许圣王,支持礼仪”的论据来证明人性的恶,在现在看来,有一种勉强谄媚之意,通过巩固君主的名声而宣扬论证自己的观点,不免使人看到其“聪明”之处。

“贵”“贱”人之经历

荀子认为世人所推崇的尧舜禹等君子,他们是通过后天人为的努力教化了自己的本性,积累了大量向善的知识,从而制定出了制约恶之本性的人的礼仪法度,而鄙视桀、跖等小人是因为他们任由自已恶的欲望持续发展,引发了各种斗争,从而扰乱了社会秩序。从世人推崇和鄙视的对象可以看出来圣人与小人的本性都是一样恶的,但是关键的是,君子可以通过后天认为的努力教化自己,从而达到善的目的,而小人只会任由恶之本性继续发展,不会通过自身努力遏制以及矫正它。所以,荀子用此来进一步证明善良都是后天人为的,人的本性是恶的。我认为,此段中的论据更多能够证明的是前者,对于后者的论证有些许勉强。

三“性恶论”之质疑

(一)“人之性恶”能否辨善恶

荀子认为圣人与小人的本性都是恶的,即“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6]但是,圣人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进行自我教化,而小人只会任由自身恶性发展下去,从而被世人所鄙视。这说明,圣王是在自身累积、习得并自我教化之前,就认识到了自己的本性是恶的,且在制定礼仪法度之前,就发现了众人之性恶,所以才会改造自己,教化众生。但是《性恶》又明确提出人类绝非生而能辨善恶,这其中自然而然的也包括圣人。那么,圣王究竟如何认识到自身与众人身上的恶呢,又怎样发现了判断善恶的标准呢,文中并没有回答清楚。

(二)人性的自然需求是否为恶

荀子列举了人的众多本性,在现在看来,这是人作为一种生物的生理需求。但是,这种自然生理需求就真的如荀子所说的属于一种天生的欲望,而归结于恶吗?我不以为然。我认为人的生理需求是不可以用善恶来评价的,它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它只是遵循一种自然的法则。这让我想起了奥古斯丁的原罪说,其将人生下来所具有的这种生理需求定义为一种欲望,一种罪恶。有学者为荀子“自然需求为恶”的思想做了辩解,特别强调文中的“顺势”且运用其他多篇言论中的文字来证明,认为荀子所表达的是一种后天性恶论。[3]我同样认同文中“顺势”的重要性,但还是对其关于人自然需求的看法产生质疑。

(三)礼仪法度为标准是否合理

荀子认为一切遵循礼仪法度的行为都是善的、道德的,除此以外,其他一切行为都是恶的,不道德的。那么古代圣王所制定的所有礼仪法度就真的都是为民的,正义的吗,与不正义的法度作斗争而不遵守这些礼仪的人都是恶的吗,这同样使我陷入思考。考虑到时代的局限性以及荀子的地位处境,或是为巩固封建统治地位,为统治者谋求策划,提出了这样的思想。

(四)“偏险悖乱”是否一定为恶

荀子认为圣王因为发现了自身与众人身上的恶,所以努力累积并进行自我教化,之后便制定各种礼仪制度来规范众人。那么反过来试想一下,正是因为有这些恶之人,从而激起了圣人制定各种礼仪法度,是否也可以说因为他们的出现起到了一种促进作用,而将其评为善呢?以此类推,是否也可以将导致普通人出现恶的行为,即造成普通人恶的所有因素定义为一种善呢?这个问题也值得探讨。

总结

通过阅读荀子“性恶”篇,对其文中的性恶文本以及论证依据进行分析,以理解荀子关于性恶的见解。此外,在第三部分提出了自己关于荀子思想中某些观点的一些质疑。荀子的性恶篇是否为其真实著作,在此不做深入探讨,仅就其性恶篇来说,我认为其论证还是比较有逻辑的,但同时在现在看来也有诸多不严密之处,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参考文献

[1]周炽成.荀子人性论:性恶论,还是性朴论[J].江淮论坛,2016(05):82-89.

[2]路德斌.性朴与性恶:荀子言“性”之维度与理路——由“性朴”与“性恶”争论的反思说起[J].孔子研究,2014(01):52-59.

[3]吴乃恭.荀子性恶论新议[J].孔子研究,1988(04):36-39.

[4]北京大學荀子注释组.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4页。

[5]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6页。

[6]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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