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浅析

2019-10-20 07:39尉晓玲朱秀梅
知识文库 2019年6期
关键词:税款税务机关阴阳

尉晓玲 朱秀梅

近日,“阴阳合同”成为网络热词,“阴阳合同”在很多行业之中都有存在。本文从“阴阳合同”的定义出发,对其成因及危害进行分析,并试图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一些建议与意见,希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规避法律或谋取利益为目的,而对同一交易事项签订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一份称为“阳合同”,用于对外,但并不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另一份称为“阴合同”,对内,真实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1 订立“阴阳合同”的原因

1.1 逃避国家税款。这存在于很多行业,尤其高收入行业,当事人为了能够逃避更多的税款,而选择签订“阴阳合同”,将用于税务部门缴纳税款的“阳合同”降低金额,对实际履行的高额“阴合同”隐藏。

1.2 规避强制性规定。在招投标中最为体现,例如,某投资公司建造商品住房引发的一个纠纷中,出现了“阴阳合同”,因当地主管部门禁止垫资施工行为,但是为了让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只能在私底下签订超出正常标准保证金的“阴合同”。

1.3 规避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在金融领域中时有出现,为了规避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签订了符合监管要求的“阳合同”,而且在私下签订了实际履行的“阴合同”。

1.4 骗取银行更多贷款。这常存在于交易买卖合同中,当交易中的金额高低可以决定贷款的数额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贷款,便会选择签订“阴阳合同”,故意将“阳合同”中的价款提高。

2 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责任。

签订“阴阳合同”违反法律,必然会受到惩罚,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置方式,轻者可能是行政处罚,拘留、罚款等,重者可能是刑事处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者是死刑,并处相应的罚金。针对利用“阴阳合同”偷逃所得税者,我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增加了新的特殊规定,如果是首次逃避税款的话,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只要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交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就可以了,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 订立“阴阳合同”的危害性

3.1 国家税收利益受损。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通过依法收税,发挥各项职能,而纳税人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款,使国家税收收入减少,财政收入减少,它直接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3.2 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阴阳合同”的产生,使政府、税务部门、统计部门等无法获取真实的数据,使他们难以清楚地了解到各行业中的客观真实数据,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也将影响政府部门发现各种行业中的问题,从而影响政府部门的宏观经济调控,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和法规。

3.3 难以保证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问题纠纷,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必然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作为适用依据,难以保证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4 如何防治“阴阳合同”的签订

4.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法律意识。

法律的贯彻落实,不仅依靠国家强制力做后盾,还需要公民自觉遵守,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人民才会知法、用法、守法。税务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应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将相关税收制度和法律政策中晦涩难懂的术语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 并结合相关案例宣传“阴阳合同”潜在的各种风险及其纠紛,使其认识到签订“阴阳合同”的危害及其严重性,不要抱任何的侥幸心理,一旦遇到问题,难以维权,也将失信失德,成为人生的一大污点,绝不可因小失大。使社会公众潜移默化的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从而逐渐消除“阴阳合同”的存在。

4.2 加大税收征管稽查力度。

首先,要对税务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整改,提高税务部门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杜绝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现象存在,要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其次,税务及其相关部门要密切分工,加大对各行各业的稽查力度,提高稽查效率,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制机制,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加强对偷逃税款的风险预测,依法从严惩戒签订“阴阳合同”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3 修改法律法规中的漏洞,规范各种合同、合约。

我国应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税制的改革,奖励合法纳税者,惩治偷漏税者,加大对“阴阳合同”偷漏税的处罚力度,在进行行政与刑事处罚的同时, 完善税收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构建法律税务综合体系,对高收入群体,出台“限薪令”,缩小高收入者与中低收入人群之间的贫富差距,将高收入人群作为税收稽查的重点,偷漏税必须记录到纳税人的信用报告中,这样,只要纳税者的纳税行为越规,其后续贷款、购买保险、求职乃至交通出行等都将会受到影响。

4.4 充分利用大数据网络系统。

在人力监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大数据网络系统,实行人工与智能化网络系统相结合的信息数据处理平台,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将政府及相关部门中蕴含的有效数据进行整合、统计分析。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原则及结合政府交易价格管控,建立各种行业中的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根据评估结果,对于合同中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调查分析。税务及政府部门应深入调查各种行业中可能出现的税务问题,实时监控每一笔大额款项的流动方向,针对逃漏税者及信用不良者进行交易监控,从而解决实际交易金额与合同备案金额不一致的问题。

总之,“阴阳合同”不是行之有效的合理规避法律制度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合法签订协议,避免“阴阳合同”的发生,做守法的好公民,切不可触及法律,使自己得不偿失、身陷囹圄之中。

(作者单位:潍坊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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