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协同发展

2019-10-21 09:28:13朱正伟盛群华郑家臻
党政论坛 2019年9期

朱正伟 盛群华 郑家臻

[摘 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成功的关键是建立产业协同发展和利益协同机制。综合各方调研情况,总体考虑坚持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1+1>2”原则,多做加法,慎做减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二是坚持可复制可推广原则,多推市场工具,慎做政府干预,严格界定各方责权利边界;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有利工作推进原则,坚持局部试点示范先行,稳妥有序推进。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协同;产业集群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难点和瓶颈在于,在不打破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背景下如何有效推进产业协同和利益共享。为此,笔者以示范区作为突破点,实地调研走访了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的一体化对接部门以及G60科创走廊办公室、长三角办公室等,梳理研究产业协同发展中存在的“卡脖子”的壁垒问题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协同发展的现状与差距

从产业发展阶段来看,两区一县差异明显。2018年底,青浦区三产占比达到55.6%,基本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而嘉善和吴江尚处于以制造业为主导(嘉善,55.01%)或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吴江,49.5%、48.4%)的发展阶段。

从产业发展集中度来看,两区一县主导产业相对较为分散,协同度较低。三地对外公布的主导产业门类共有14个领域,但是相同或相近的仅为电子信息产业和装备制造产业,分别占示范区规模以上产值比重的17.4%、20.3%。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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