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遗存的、珍贵的文化资源,在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因而,借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对音乐类非遗内容的开发和利用,无疑开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本文从以保护为主展开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加强非遗与文旅融合完善“活态”传承体系两个方面,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旅游中的活态传承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音乐类;非遗;文化旅游;活态;传承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各个产业板块进行了良好的融合,在文化旅游产业中,对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开发和运用,打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格局。那么,在此进程中,如何实现音乐类非遗项目从静态传承向活态传承的转变,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研究问题。所以,在下文的研究中,笔者将从两个方面深入谈起,就音乐类非遗项目在文化旅游中的活态传承提出自身一些浅薄的建议和看法,总体呈现如下。
一、以保护为主展开资源的整合利用
国家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进入了一个阶段性时期,相关立法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意识和传承策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发展机制,为音乐类非遗项目创造了更为广泛的生存平台和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无疑,文化旅游与传统音乐进行交叉和碰撞,使音乐类非遗项目激发出了更加旺盛的艺术生命力,使音乐类非遗项目有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