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2019-11-25 09:22尹旦萍
江汉论坛 2019年10期
关键词:经验

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的妇女工作方针发生了从革命和建设叙事中的性别模糊,到通过推进党和国家事业追求妇女解放,再到中国梦引领下追寻妇女梦的演变历程。在此过程中,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注重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坚持男女平等和维护妇女权益。这些经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基本特质,也是引领新时代妇女工作的基本遵循。

关键词: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方针;妇女工作;经验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中国70年党领导妇女工作的历史与经验研究”(项目编号:19BDJ063)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10-0026-05

妇女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领导下的妇女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历史经验。系统梳理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的历史,深刻总结妇女工作的经验,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妇女工作方针是指引和规定一个时期妇女工作行进方向和根本目标的顶层设计,它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妇女工作的基本理念,也决定着妇女工作的具体路径。本文拟通过梳理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方针的演变历程,明确妇女工作的发展脉络,总结妇女工作的主要经验,把握妇女工作的内在规律,探讨开拓新时代妇女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妇女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妇女联合会,妇女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① 的最高权力机构。70年来,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共召开了12次,历次大会都提出了妇女工作方针。根据妇女工作推进的历史逻辑,以及妇女工作方针的特点,70年来妇女工作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1949—1978年:革命和建设叙事中的性别模糊

1949—1978年间,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共召开了4次。每次大会确定妇女工作方针的基本原则是紧扣党和国家需要,与党和国家需要保持高度一致。

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妇女一大”,以下类同表述)是1949年3月在中国人民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最后胜利的特殊时局下召开的,大会提出了“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完全肃清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建设统一的人民民主共和国,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妇女工作方针。妇女二大(1953年)在“一五计划”启动元年召开,大会提出了“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劳动力量,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的妇女工作方针。妇女三大(1957年)召开前,毛泽东将勤俭建国上到为国家方针的高度,大会则提出了“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妇女工作方针。妇女四大(1978年9月)直接将党的总方针“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确定为妇女工作方针。

由上可见,新中国成立前夕及初期,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宏阔背景下对妇女工作进行顶层安排,妇女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功能性定位被强调,而妇女自身解放需求被弱化,妇女工作方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针基本重合。这种安排对于在特定时期凝聚妇女共识、发掘妇女人力资源、实现党和国家根本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妇女工作的职能定位是推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实现妇女解放。这一时期的妇女工作方针模糊了妇女工作的社会性别立场,偏离了妇女工作追求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功能定位。

妇女工作方针的这一特点是当时中国的特殊时局及妇女运动的特殊路径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②,并从阶级关系分析社会性别关系,认为“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③,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相伴而生,阶级解放是婦女解放的根本路径。这抓住了妇女问题的本质,具有重大的理论贡献。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党将妇女解放导入阶级解放、民族解放的总任务之中,动员妇女汇入社会革命的时代激流,并取得了革命的巨大成功。然而,当阶级解放的任务完成后,如何解决妇女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除了提出动员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家务劳动社会化外,并未展开论述。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时代条件的局限,党也未能就当时中国的妇女问题进行理论创新,而是沿袭革命时期的妇女工作思路,即动员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人力资源作用,对妇女特殊需求及自身发展关注不够,陷入了妇女工作方针去性别化的尴尬境地。

(二)1979—2012年: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妇女发展解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70年发展历程中的重大转折点,通过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和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中国迎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妇女工作也翻开了新篇章。此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均进入5年召开一次的制度化轨道,形成了妇女全国代表大会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次年召开的惯例。在此期间,妇女五大至妇女十大照章召开,这6次妇女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以党的指导思想为基本遵循,表达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妇女五大至妇女十大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的首句分别是“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1983年)、“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1988年)、“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1993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1998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2003年)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2008年),表达了对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认同和坚决维护。

二是强调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妇女五大至妇女十大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依次要求妇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努力奋斗”、“积极投身改革和建设,为夺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而奋斗”、“广泛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团结动员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等,均强调党和国家事业对妇女的功能性需求,要求妇女投身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

三是以妇女权益和妇女素质为立足点。妇女五大至妇女十大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先后提出了“进一步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权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全面提高素质”、“大力提高妇女素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面提高妇女地位”、“弘扬‘四自、‘四有精神”、“积极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努力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使妇女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均强调维护妇女权益、提升妇女素质。

四是以妇女发展和解放为目标指向。除妇女八大提出“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作贡献”外,其他几次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的落脚点分别是“开创妇女运动的新局面”、“促进妇女的进一步解放”、“以行动谋求平等和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使妇女“地位不断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工作方针的最终指向是妇女自身的发展和解放。

妇女工作方针的这种新变化是特定时代的映射。从国家层面看,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的改革开放亟需妇女人力资源;从妇女层面分析,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有关妇女保障的国家力量让位于市場,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和健全,妇女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各种深层次的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问题开始显现,如农业妇女化、妇女贫困化,妇女下岗比例高,贩卖妇女、色情交易等曾经绝迹的现象死灰复燃,陈腐的性别观念沉渣泛起。作为对改革开放实践的政策反应,一方面,我们坚守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沿袭了把妇女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中的本土经验,动员广大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寻求妇女解放的域外经验,将西方女权主义思潮迎进中国,探讨妇女发展解放的路径。特别是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后,学术界掀起了学习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的热潮,妇女研究界开始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中国的妇女问题。同时,大会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倡议,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向世界宣布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了兑现会议承诺,中国政府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系列社会性别主流化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起从妇女的特殊需要出发思考问题的自觉意识,力图将妇女利益体现渗透在各项制度、政策和规划中。改革开放的现实需要与西方女权主义经验的结合,使社会性别意识作为一种行动策略注入党的妇女工作实践,形成了通过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来追求妇女自身发展解放、以妇女自身发展解放为目标指向的妇女工作方针。

(三)2013—2018年:在中国梦的引领下追寻妇女梦

新时代以来,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共召开了两次,即妇女十一大、妇女十二大。这两次会议确定的妇女工作方针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出妇女工作的政治性。妇女十一大(2013年)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妇女十二大(2018年)提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听党话、跟党走。其要义都是号召妇女拥护党的指导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推动妇女发展纲要实施。妇女十一大提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妇女十二大要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男女平等、妇女发展是妇女解放的梦想,体现了妇女工作鲜明的社会性别立场,是对妇女工作职能的回归。

三是把实现中国梦作为妇女工作的最终目标。妇女十一大要求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妇女十二大要求妇女“自觉把自身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实现中国梦成为妇女工作的时代主题和最终指向。

此阶段的妇女工作方针投射进了新时代的浓重色彩。从国家层面看,经过6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逐渐显现,我们树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并确立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从妇女层面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她们期盼参与发展获得更广阔的舞台,期盼自身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期盼家庭更加幸福美满,期盼社会更加平等和谐。在新时代的特定情境下,妇女工作方针明确要从与西方女权主义的若即若离中抽身,立足新时代新使命新期盼,建立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其具体内涵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将妇女自身解放梦想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之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实现妇女自身解放的梦想。

二、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

在新中国70年的曲折与辉煌发展进程中,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工作持续进步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妇女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工作方针是妇女工作的行动指南,12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是指导新中国70年来妇女工作在不同阶段的顶层设计。透过70年妇女工作方针及其演变历程,我们可以深入认识妇女工作的规律,总结妇女工作的经验。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重视并领导妇女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妇女解放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积极领导组织妇女运动。在70年间,12次妇女全国代表大会都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召开的。在每次妇女大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都会听取全国妇联领导关于大会报告的汇报,并提出重要建议,在妇女工作方针等关键问题上作出指示。

妇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除了自觉服从、接受党的安排,还体现在坚持党的指导思想上。由于特殊的局势及时代的局限,前4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仅表达了以党和国家需要为妇女工作目标的意愿。改革开放以来,每次大会确定的妇女工作方针均占用不少篇幅,表达了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的政治站位,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妇女头脑、指导妇女运动、推进妇女工作,引导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妇女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70年来妇女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妇女面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雄辩地证明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是成功的,妇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正确的。

(二)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纵观12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其无一例外都是将妇女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之中。前4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直指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要求妇女投身于中心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的妇女工作方针始终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围绕不同阶段党的工作重心进行微调;新时代以来,妇女工作方针则聚焦于中国梦这一时代主题。

中国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阶级解放相依相融,这是由特殊的历史决定的。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萌芽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土壤。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的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国家主权,女权只是奢望。同时,没有阶级解放,妇女解放也是空想。现代民族国家的想象开启了中国妇女运动的话语体系和行动策略,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将妇女解放运动融入社会主义革命洪流之中,通过民族解放与阶级解放来推进妇女解放。业已完成的民族解放与阶级解放前所未有地推动了妇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运用政权力量,为妇女解放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如婚姻法和宪法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性别定位,为男女平等提供了强大的意识形态支持。

然而,妇女解放问题不单单是阶级解放问题,它还与社会发展、父权制文化、人口再生产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社会稳定发展又为解构父权制文化、分解人口再生产负担奠定物质基础和提供制度保障。没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妇女解放只是虚妄。在新中国前30年中,政治运动频繁,经济困难,这种非常态的国家形势导致妇女工作无法制度化运行,特别是在妇女三大后的21年间几乎处于停滞运转状态,更遑论妇女解放。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持续稳定和迅速发展為妇女的解放发展、妇女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和经济保障,这才有了今日妇女事业的新面貌。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妇女的命运是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联的。只有跟随党积极投身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妇女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发展与进步。

(三)注重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妇女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就是动员广大妇女投身于党和国家事业,妇女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了这一要旨。前4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文字极其简练,要义就是要求妇女参与完成党和国家的紧要任务。改革开放以后的妇女工作方针强调妇女高质量地参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时代以来,妇女工作方针的宗旨则是动员号召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离不开妇女参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就提出“为了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动广大的妇女群众参加生产活动,具有极大的意义”④,“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⑤。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使命均需要妇女这支伟大力量的参与和贡献,才能取得成功。

除了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功能性意义,妇女参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也是自身解放的必然要求。恩格斯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⑥。妇女参与社会活动,不仅能获得经济独立,还能建构主体性,从而更好地追求自身的解放发展。

(四)坚持男女平等和维护妇女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是基于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差异,对妇女进行特殊保护以实现两性实质平等的举措,其实质是推进男女平等。推进男女平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的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动员广大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最大驱动力,也是实现妇女自身利益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妇女群体上的具体体现。妇女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并不意味着忽略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相反,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护始终是妇女工作的重要关切。不过,在不同历史时期,它在妇女工作方针中的权重和具体表述方式有所变化。如前所述,前4次妇女大会提出的妇女工作方针中没有提及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维护问题。改革开放后,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提升妇女素质等渐次被纳入妇女工作方针中。特别是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后,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成为妇女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从妇女工作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出,妇女工作必须注重妇女自身利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实现妇女群体特殊利益,推进妇女发展和解放。

三、启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70年妇女工作的发展历程,是党不断探索并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过程;70年妇女工作的经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基本特质;70年妇女事业的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自信的主要来源。

长期以来,受西方中心论的影响,独立女权运动被视为妇女解放的必经之路。不可否认,西方妇女在200多年历史中为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奋勇抗争,历尽艰辛。至20世纪上半叶,妇女的各项权利逐渐获得法律的确认,西方妇女解放也跃上了一个新台阶。独立女权运动为人类妇女解放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路径,特别是西方妇女强烈的性别平等觉悟、激进的自我解放行动震撼人心,可歌可泣。但是,獨立女权运动不是妇女解放的唯一版本,更不是完美版本,法律平权并不能自动升级为真正的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以美国为例,国家没有帮助劳动妇女的公共政策⑦,美国妇女遭受性骚扰和性侵犯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缺乏保障,面临明显的就业和职场歧视⑧。

中国妇女也曾尝试过走独立女权运动的道路。晚清民初的一批杰出妇女在反清革命中与男性并肩作战。革命胜利后,她们为分享参政权开展了声势浩大、激烈刚勇的斗争,但最终在反对派的四面讨伐声中败北。这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独立女权运动的道路行不通。中国共产党将妇女运动引入革命和建设的洪流,将妇女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革命和建设中探索国家女权主义的道路。在此过程中,妇女工作出现过一些偏失,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只强调妇女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贡献,忽略了妇女自身利益的实现;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掘妇女人力资源,忽视了妇女的生理特点,从而导致了妇女身体受损等。但随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发展,对妇女解放规律和进程的理解不断深化,妇女工作的导向越来越清晰,体系越来越健全,模式越来越成熟,经验越来越丰富,进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今天的中国妇女不仅获得了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也不断推进,发展水平全方位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这一道路也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理性选择。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野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也为妇女解放提供了中国方案。

因此,新时代的妇女工作要秉承新中国70年妇女工作的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追逐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开拓妇女解放的新局面。

注释:

① 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改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并持续至今,简称全国妇联。

②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3页。

③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162页。

④⑤ 《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46、252—253页。

⑦ [美]西尔维亚·休利特:《美国妇女的生活——解放神话与现实困境》,马莉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2页。

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8年美国的人权记录》,新华网2019年3月14日。

作者简介:尹旦萍,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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