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签署公布等

2019-12-02 15:30本刊
办公室业务 2019年10期
关键词:荣誉称号产教体育产业

本刊

《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签署公布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女,泰国)、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坦桑尼亚)、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女,俄罗斯)、让-皮埃尔·拉法兰(法国)、伊莎白·柯鲁克(女,加拿大)“友谊勋章”。授予叶培建、吴文俊、南仁东(满族)、顾方舟、程开甲“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于漪(女)、卫兴华、高铭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艾热提·马木提(维吾尔族)、申亮亮、麦贤得、张超“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启民、王继才、布茹玛汗·毛勒朵(女,柯尔克孜族)、朱彦夫、李保国、都贵玛(女,蒙古族)、高德荣(独龙族)“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热地(藏族)“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董建华“‘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樊锦诗(女)

“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开始部署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此次督察分为组织筹备、实地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和反馈整改四个阶段,12月底前结束。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办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组成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与民营企业家、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个别谈话,评阅案卷,暗访调查,深入群众和基层执法司法机关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情况,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的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情况,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察。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对重点省份开展督察情况进行督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0月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的说明》中,介绍了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草案》分为7章,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6条。主要内容是:明确政务处分主体和基本原则、明确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严格规范政务处分的程序、明确被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以及关于配套规定。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政策举措: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潜能。深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革,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二是完善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已有税费政策,完善体育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促进体育消费,增强发展动力。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出台鼓励消费政策,开展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探索实行学生运动技能标准达标评定制度。四是建设场地设施,增加要素供给。五是加强平台支持,壮大市场主体。研究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国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建设体育产业发展平台,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六是改善产业结构,丰富产品供给。七是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协调发展。八是实施“体育+”行动,促进融合发展。九是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发展载体。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运动休閑特色小镇,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探索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十是夯实产业基础,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

《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联合发布

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成立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组。截至目前,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组已经评估近600款用户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APP,并向其中问题严重的200余款APP运营者告知评估结果,建议其及时整改,整改问题达800余个。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相关文件标准,加大治理力度,不断提升APP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在APP专项治理方面,已研究制定一系列APP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技术指导文件和政策文件,开发了举报平台,建立专门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举报渠道“APP个人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目前APP专项治理工作还在加紧推进,将继续完善相关文件标准,加大治理力度,不断提升APP个人信息保护水平。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用户也有必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专家建议,用户要选择正规渠道下载APP,并重视手机隐私权限管理,及时关闭不必要的APP权限。各应用商店也应认真履行平台审核责任,共同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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