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网格化监测网浅析

2019-12-11 03:45
数字通信世界 2019年11期
关键词:超范围监测网覆盖范围

(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上海 200002)

1 引言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广播电视不论是制作播出还是传输分发,都在其各自的发展进程中呈现数字化、多元化的传播特性,人们对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或渠道获取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已然是大势所趋,传统的“万人看同个节目”的大范围广播式覆盖时代早已淹没在历史洪流中。目前上海广播电视的制作播出、传输覆盖主要涵盖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卫星直播星数字电视、IPTV、OTT、调频广播、中波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上海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主要由市级和县级两级构成,目前上海市本地的监测监管机构仅一家,且坐落于市中心,而对上海市两级播出机构的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已实现从市区延伸至区县,但在监测监管业务的开展过程中,现有传统广播电视监测网也确实暴露出一些有待改进的短板,希望通过对网格化广播电视监测网的构建予以分析及展望来解决传统监测网发展所遇到的瓶颈问题。

2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上海作为我国一线超大型城市,广播电视的数字化传播覆盖早已成熟,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卫星直播星数字电视、IPTV、OTT、调频广播、中波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构建了这座城市的广播电视覆盖网。广播电视的监测监管工作与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相伴相生并且也在不断发展,但在这不断发展及衍进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一些实质性问题,归纳如下:

2.1 合法广播电视播出质量的评估时效性及客观性有待加强

截止至2019年一季度,上海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高标清数字节目数超过200路,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网高标清节目数超过50路,本地上星高标清数字电视节目数20余路,调频广播27路,中波广播8路,OTT、IPTV等新媒体除去直播节目外,点播类节目更是数不胜数。与此同时,广播电视的监测监管要求也随着节目的多样性及个性化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单一站点的监测监管从时效性上已无法满足如此规模节目数量的监听监看要求,从覆盖面上说,有线电视的多路由传输、地面数字电视的单频网覆盖等技术已广泛应用,单一站点的监测模式从监测监管机构的角度来说也无法对整个制播传输网的实际质量予以客观的评估。

2.2 非法广播的覆盖范围监测要求无法全部满足

除上述传统广播电视及新兴媒体节目等合法媒介之外,近几年来,尤其是2012年后开始出现的非法调频广播(俗称“黑广播”)已成为不法分子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非法广播电台发射功率及频率设置随意性大,节目内容低俗,涉嫌欺诈行为,严重扰乱本市调频广播节目的正常播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而非法广播的发现难、定位难、取证难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条款提及:“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三千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二十公里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十公里以上的属情节严重等条款。单一站点的监测模式从原理上就无法实现覆盖范围的测量与判定,无法满足非法调频广播的监测要求,监测监管机构需要提升针对非法广播的监测发现能力,协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不断挤压非法广播生存空间和生存时间,因此传统广播电视监测网必须加以改造。

2.3 地面广播电视频率超范围覆盖情况无法评估

由于通过无线传输的地面广播电视覆盖比有线网络覆盖存在较大的便利性,上海市郊区拥有大批量的地面广播电视用户。而在传输类型上,调频广播一直拥有极大的用户群体,在其公益性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今天,超功率超范围覆盖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调频广播其本身只有87-108MHz这21MHz的频率范围,超功率超范围覆盖会对该频率规划覆盖范围外的其他频率频道造成同频干扰或交调互调干扰,是造成合规播出的频率频道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而单一站点的监测模式除其本身就能收到其所在行政区域之外的频率频道可直接判定外,无法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区县级区域之间的超范围覆盖情况进行判定,存在一定的监测监管盲区。

3 网格化广播电视监测网的系统架构

通过对上海市辖区范围进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GIS)的分析,将上海市辖区版图进行网格化处理(如图1所示),分割形成满足监测监管精度要求的监测网格,并在每一个网格线交叉点上部署广播电视信号节点采集设备,每个信号节点采集设备通过专用监测通信链路统一接入监测网的中心处理平台,中心处理平台通过对各个信号节点采集设备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整体数据分析得出监测所需的数据。此处需要注意的是网格的大小将直接影响监测的范围精度及整体系统投资预算,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评估,在精度和预算之间找到相对的平衡点。

图1 地图的网格化处理

信号节点采集设备的选型原则上需具备快速部署、稳定运行等必要特性,监测网整体宜采用星形网络结构,星型网络结构可根据需要另外形成多个分中心。

监测业务的开展主要为基于GIS地图的数据分析,由中心处理平台统一完成,可利用Hadoop、PentahoBI等主流大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数据挖掘,并通过其强大的可视化引擎,实现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建模。

4 网格化监测网构建目标

网格化广播电视监测网的构建主要用于解决评估核实的时效性和客观性问题、地面频率频道的覆盖范围测量以及超范围覆盖判定这三大问题。通过监测网的构建实现了下列目标:

4.1 具备同一时间多区域核实的能力

网格化的特性决定了监测网具备了多区域同时核实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情况的能力,监测监管机构通过对多个或全部信号节点采集设备的监测数据分析,可在第一时间得知合法广播电视节目出现异常的时候的影响范围,而且个别节点采集设备的设备故障等情况并不会对整体监测结果产生太大影响。

4.2 具备地面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点的分析定位能力

结合广播电视信号节点采集设备的采集数据,通过中心处理平台的处理分析,实现地面无线广播电视信号发射点的快速定位,定位偏差与网格精度有关。监测监管机构可通过网格化监测网对诸如非法广播进行定位,并得到其覆盖范围,供相关部门参考。

4.3 具备超范围判定及同频干扰分析的能力

通过有效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同频干扰源,并具备对其定位及覆盖范围计算的功能,实现对本市辖区内合法调频广播的保护,为优先处理插播或干扰等异常情况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广播节目的安全播出。

5 结束语

广播电视作为一个公益性极强的信息传播媒介,是党和政府最具公信力的发声途径,而广播电视的监测监管更是对这条发声途径的安全保障。如何通过类似于网格化监测网的建设等有利于促进广播电视高效监管的手段,来反向促进广播电视向“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目标不断靠拢,是摆在监测监管乃至整个广电行业的一项研究课题,本文论述的网格化监测可能只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及监测监管发展进程中的沧海一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在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协调下,全国广电一盘棋,全国的广播电视的监测监管大融合,除了播出传输一张大网之外,监测监管也拥有自己的一张安全播出保障网,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猜你喜欢
超范围监测网覆盖范围
浅谈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标准
基于“信息量”判断修改超范围的探讨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议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修改超范围的判断
一宗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的查处分析
经典路由协议在战场环境下的仿真与评测
关于短波广播覆盖范围的几点探讨
利用监测网中断分析导航系统完好性监测
京沪高铁GSM-R网络接口监测网关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