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德性教化思想探析

2019-12-17 12:46李巧伟吴新颖
伦理学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乐者乐记礼乐

李巧伟,吴新颖

一、音乐的伦理性与音乐伦理

《乐记》提出“声音之道与政通”,“乐者,通伦理者也”,继承与发展了孔孟以来儒家关于音乐教化的思想,通过音乐治理政事,建立人伦等级关系。提出“乐者,天地之和也”,以“乐”塑造人的德性,让人民从内心知道礼义廉耻,由此实现“生民之道,乐为大焉”。

1.音乐的伦理性

《乐记》开篇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1](P565)这段话从本源上肯定了音乐作为情感表达的必要性,人不能没有音乐,人之所以为人,声音、行动、性情都表现在音乐中。《乐记》区分了声、音、乐三者间的关系,发声是人心使然,人心感物而动,必然会发声,“声”是人情感表达的原初状态,“声成文,谓之音”[1](P566),“音”能够反映一个国家局势的和谐与混乱,《乐记》称“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1](P566)。声成文,乃自然之声向伦理之音转换的关键。由此,成为人畜的区别,“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1](P566)。动物、人皆发声,只有人能对声进行艺术加工成为有节律的音,以实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1](P566)。《乐记》将五音与政治伦理相配,写到: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材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1](P566)

宫、商、角、徵、羽与君、臣、民、事、物相对应,化身为纲常伦理道德的一部分。五种声音发生了混乱,互相排斥,叫做慢,在这种慢的情况下,国家灭亡也就在眼前了。五音散漫会导致国家灭亡,《乐记》强调“乐”作为德性教化的有效手段,但并非所有的“乐”都能起到伦理教化作用,只有“德音”“治世之音”才具有此正面功能。“乐者,通伦理者也”,并非人人都能体悟“乐”,只有君子才能懂得“乐”的伦理功能,“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1](P566),只懂得“音”而不懂“乐”的是普通百姓,只有君子懂得用“乐”来考察时政,治理国家。

2.乐与天地合德

“乐”通过效仿天地合德,《乐记》写道: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1](P568)

“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源于《易经·系传》“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2](P4)。《系传》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2](P129)“赜”就是奥秘,圣人想了解宇宙的奥秘,拟测其形态的种类(归纳为八个基本卦),以象征其物象的适宜,叫做“象”。“卦象”通过“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而获得。通过“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从而实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2](P60)。《乐记》思想与《易经》一脉相承,认为“乐”只有效仿天地,才能实现乐天知命,大爱无疆。因为天地和,万物生,乐通过“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1](P570),实现“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乐”通过效仿天地,成为有德之音。《乐记》中魏文侯与子夏谈音乐,子夏对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穀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1](P572)子夏说,古代天地之间一切正常,四时调和,人民安乐,五谷丰登,灾祸不生也没有噩兆,这叫作大当。“乐”是圣人效仿天地大当而作,理想的政治制度通过乐的形式加以确立。“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1](P572)圣人通过订定六律,调和五声,谱成曲调规定君臣的关系,制定制度,从而实行政治教化,这一有德之音才叫“乐”。

3.礼乐定人伦

天人合一的关系在《乐记》中得到充分体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1](P567),意思是“乐”体现天地的和气,“礼”体现天地的秩序,“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1](P567)。“礼乐”与天地、鬼神相通。大乐通过效仿天地和合万物,大礼则通过效仿天地节制万物。和合才使万物生长不失;节制,才有了祭祀天地的不同仪式。有节制才能使万物得以区别,和合才能化育万物,使得天下尊卑有序,又能互相敬爱。《乐记》中记录了先王如何以“礼乐”节丧纪、别男女、和民声: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婚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1](P567)

人心受到外物的蛊惑,容易被外物同化,而灭天理尽人欲,做出恃强凌弱、以多欺少的事情,使得老幼病残弱得不到安乐,所以先王制定“礼乐”来节制人的欲望。以衰麻哭泣的礼仪制度,节制丧葬;制定钟鼓干戚等乐制,调和安乐;举办婚姻冠笄的仪式,区别男女;通过乡射、大射、乡饮酒及其他宴客享食的礼节制度,端正人际间的交往关系,使得处于不同地位、阶层的人能够相互关爱。

礼之所以能节制人的行为,因为礼能引导人的思想,让人们知道行不义之举有害,“礼以道其志”。同时礼也能防止行为过分,“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礼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哀乐之分,皆以礼终”[1](P569)。乐是用来象征德行的,礼是用来防止行为过分的。所以先王有死丧大事,必有相应的礼表示哀痛;有祭祀等祈福大事,必有相应的礼以表达喜悦之情,但哀痛、喜悦的程度,都要以礼加以节制。“礼”与“乐”分别规范人的行为和内心,两者缺一不可。“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1](P567)礼划分了社会等级秩序,乐同时能让各阶层相亲相爱,形成一团和气。乐超过了限度,就会使人放荡,礼超过了限度,就会使人不亲近。

礼乐之所以能够内外结合,是由于两者具有返本归根的特性。《乐记》认为乐的作用是在施与,而礼的作用是在报答。“乐,乐其所自生,而礼反其所自始。乐章德,礼报情,反始也。”[1](P571)如武王凭借自身的武功产生王业,人们为歌颂武王的武德便以《武》作为乐名。“故礼有报,而乐有反。礼得其报则乐,乐得其反则安。礼之报,乐之反,其义一也”[1](P575),乐的目的是为自己心中所生的情感而表示欢乐;而礼的目的是要追思始祖的功绩并加以祭祀。乐的作用是张扬功德,礼却是要反映得民心的情况,并表明其原因。天子作乐赏赐有德行的诸侯: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榖时孰,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而知其德;闻其谥,而知其行。《大章》,章之也。《咸池》,备矣。《韶》,继也。《夏》,大也。殷周之乐尽矣。[1](P568-569)

观察诸侯的舞队,就可以知道其德行。如尧之乐叫《大章》,以彰显尧的德行;黄帝之乐叫《咸池》,颂扬黄帝以德普施天下;舜之乐叫《韶》,表明舜能继尧之德行;禹之乐叫《夏》,意思是禹能发扬光大尧舜之德。因此,音乐被广泛应用于祭祀、典礼的场合,成为一种礼制,“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1](P568)《魏文侯篇》中,魏文侯与子夏的对话明确了在当时宗庙祭礼中,礼乐对始祖功德的追思,

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1](P573)

君子听到钟声就会想起武臣,听到石磬的声音就会想起边疆的将士,听到琴瑟的声音就会想起志向坚定的忠义之臣,听到竽、笙、箫、管的声音就会想起聚集民众的臣僚,听到鼓鼙的声音就会想起领兵的臣僚。“礼”“乐”由此得以彰显将士功德和清明的政治秩序。

二、德性教化机理:节情控欲与陶情移性

《乐记》认为乐实施教化功能在于调节情感,返回人性之端,教化实施的机理在于节情控欲和陶情移性。

1.节情控欲

《乐记》讲求“礼”“乐”结合,要求音乐纯正,传达“和谐、有序、仁德、有礼”的思想。内外相辅相成,从而达到礼乐教化的作用。《乐记》将“乐”作为影响人心的重要手段,发声是人心使然,人心感物而动,必然有所表现。“声”反映着人的情感,人的不同情感会促使声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1](P565)喜、怒、哀、乐、敬、爱六者不是人的天性,而是天性感物而动之情,感物之情,一定会以声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声音有奸声、正声之分。邪恶的声音打动人心,逆乱的风气就会相应而生。逆乱的风气表现出来,“淫乐”就兴起了。《乐记》提出用“和乐”来调和“情”,“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逆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1](P570)。平正的声音打动了人心,和顺的风气就会相应而生。和顺的风气表现出来,“和乐”就兴起了。《乐记》提出以“和乐”矫正奸声,调节人的情感。因为,音能影响人的情感:

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1](P569)

人听到不同的音会产生思忧、康乐、刚毅、肃静、慈爱、淫乱不同的情感。“和乐”则能“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1](P574)究其根本原因,在于: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1](P570)

乐与德相通,德是人性的发端,而乐是德的外在表现,是人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效仿天地大德之乐,饱含美好的感情,情真意切,以情动人,能直接打动人心,改善被物所魅惑的人情,返回人性之端。《乐记》称:“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1](P570),君子要时刻反省感物而动之情,自觉摒弃淫溺之情,以调和自己的心志,那么最好的方式便是推广乐教,乐教得以推广人心就能归向仁义之道。《乐记》通过“情”将音乐提高到伦理教化的最高位置,一方面可以通过音乐了解人们的内心情感,另一方面,又能通过音乐改善人的情感,提升人的良知。让人内心充满浩然正气,浩然正气必然通过音乐表现出来,这一良性循环,使得社会风气得以净化,文明之风便得以盛行。

2.陶情移性

乐教的施行使伦理得以彰明,使人气性平和,社会风俗也随之转变,普天之下都得到安宁。乐又是人内心情感的真实表露,能从内心端正人的情感。用乐来调节人的情感,能够使人心向善,感动人的心灵,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乐记》云:“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近。”[1](P567)长期处在“乐”熏陶之下的人,心境平和,与人和同。“德性生活实践的至善目标就是神圣的目标,就是灵魂中美善统一的最高生命境界。”[3]

乐教之所以调息人心,主要是通过潜移默化。《乐记》认为“乐以治心者也”,音乐能使人心净化,通过情感的陶冶自觉树立正确的德行举止。《论语》中提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清儒刘宝楠《论语正义》亦云:“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诗、礼、乐是儒家修学和修身的三个阶段,“成于乐”是指通过音乐实现修身的目的。“治性”和“成性”强调音乐对人性本真的回归。乐调和人的情感,节制人的欲望,从内心深处培养其道德修养,升华其思想情操。可见,儒家视乐为道德修养的必要方式,并依赖于外在的礼教来实现。

乐教是潜移默化的“化育”,而不是强制性的“教育”。它以感性的方式,让人沉浸于美的形式中,从而提升精神境界。《乐情篇》云:“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1](P571)这说明“乐”关乎人情,“礼”通过外加之“理”约束人,具有较强的强制性。《乐化篇》又云“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1](P575)。人心是感于物而动,乐是用“情”来调和人心,以情动人,从而净化心灵。

“乐”产生于人心,根植于“性'。人心感受于外物,“性”产生“情”,“乐”是“性”的一种外在表现方式,所以说“乐”是人们抒发内心感受的一种直观的方式,同时“乐”也是快乐的,《乐记》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1](P575),乐从人心出发,是“情”最真实的反映,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同的音乐教化并提升人的内心修养,即通过“乐”节制“情”,重返“性”,音乐产生于人心,人心与“乐”相通。天地万物有一个原则,即同类相应。纯正之乐响起,人身上的纯正之气就会与之相应。音乐是一种让人感到愉悦的审美形式,能润物无声、春风化雨般调节人情,能引导人不断自省,摆脱私欲,从而澄明人性,让人从内心深处知荣辱,明善恶。是故《乐记》云:“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1](P569)

三、德性教化音乐伦理的构建启示

1.充分发挥音乐的社会认识及治理功能

《乐记》提倡以“乐”塑德性,确立纲常伦理秩序,将乐提至治国、教化的最高位置,称“生民之道,乐为大焉”,《乐记》的音乐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现代启示。当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全球化进程中,国家转型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观、价值观、人生观遭遇了巨大的挑战,为宣泄心中的不满,哀声、怨声、泣声众声喧哗,导致靡靡之音大行其道。这些声音不但反映个人的情绪,而且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道德风尚。流行歌曲正迎合了这些负面情绪,具有商业性和通俗性特征,以消遣娱乐为目的。《乐记》认为,让人颓废、疯狂、放纵的歌曲都是“音”不是“乐”,如果一任这类“音”充斥于耳,卑鄙邪恶的念头会乘隙而入,扰乱人的本性;如果不对这些“音”进行正确引导,将会导致不良情绪、颓废思想的泛滥,影响政局的稳定。

因此,我们要发挥音乐的治理功能。人性本来好静,受到外物的诱惑而动,产生喜、怒、哀、乐各种情感,这些情感如果得不到好的引导,人心将被外物所缚,从而蒙蔽天性,放纵人欲,不良风气便会兴起。要改良社会风气,必须正确引导人的情感,正确引导人的情感,必须让人对外物产生正确的认知,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和善恶观。法律法规的实施能有效阻止人们不做违法的事情,但不能让人们从内心深处改变一个人的认知。音乐不仅具有认识功能,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人民的内心情感和对社会的认知,还具有治理功能,能够以情动人,让人从“血气心知之性”向良知层面攀升,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当人们呈现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时,发声即为高亢、奋进之声,将这类声编曲为音,将音与伦理道德相配,成为社会核心价值的载体。那么,社会将呈现一片祥和之气,“和乐”便得以兴起,音乐由此成为考察政治得失的重要途径。

2.强化音乐的德性教化功能

音乐治理功能得以实施在于治人心,音乐与人的德性相通,是人内心情感的真实表达,我们要充分发挥音乐的德性教化功能。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性面临各种考验,人的情感复杂多变,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在于,外物的诱惑容易让人丧失警惕,缺失良知,迷失本性。晓之以理,并不能真正改变一个人的内心。动之以情,才能打动人心。

《乐记》“以乐修身”的思想就是以情感来塑造人的德性。声是“情”的自然流露,“乐”可以改善人的情感,因为“乐”由心生,通过“乐”人不断自省,节制欲望,慈爱仁义之心便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乐记》认为“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正是强调音乐对修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例如,当我们在欣赏《十送红军》《红梅赞》《黄河大合唱》等中国著名音乐唱段和舞蹈片段时,不仅为其激昂壮烈的形式所感动,更能激起对祖国深深的热爱之情。这类音乐,即《乐记》所称的“乐”,这样的音乐流行起来,可以让人心情愉悦,形成正义之气,自觉抵制淫溺、邪恶之情,从而昂扬人的斗志,肃清社会风气。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有德之“乐”,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精神洗礼,以音乐激发出人们心中的浩然正气,时时警惕享乐、奢靡之风对人的腐蚀。

3.突出音乐对社会关系的调节功能

音乐不仅能够使人心向善,而且能够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乐记》认为礼乐通过效仿天地之和,以确立理想的政治制度。当前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食品安全、房价、物价、腐败、教育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各种不正确的价值观不断侵蚀人们的思想。协调社会关系、建构社会主流价值成为重中之重。

我们要利用音乐缓解人的压力,疏导人的负面情绪。当人极度焦躁时,和缓悠扬的音乐可以放松心情;当人们遇到工作瓶颈时,励志积极的音乐会给人以鼓励。音乐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要以一种既“接地气”又能传播正能量的音乐联系人民群众。创造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调和人心感于外物而发的各种情绪,使得人际关系像万物各居其位那样融洽相处。让人民懂礼仪、知廉耻,成为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促使上下同心同德,营造祥和的政治氛围。用“乐”来调节人的情感,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使人对自身所处的社会产生认同感,安于本分,不做超越本分的奢望,实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和谐有序。

音乐有助于实现理想的社会秩序。理想的社会秩序即效仿天地之和,做到各司其职、按部就班,那么就能实现“其乐融融”。一旦这样的音乐蔚成风气,则能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认同社会核心价值,并以社会的规章制度作为自己行为准则,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履行社会职责。当盛世之乐成为一个国家的主旋律时,由此可以看出人民的道德素养,正所谓“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1](P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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