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宇
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学研究中,曾有一种将文学纯、杂分立的倾向。这种划分方式后来被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四分法所取代,但其中的散文概念只涵盖了部分杂文学,且造成文类划分的混乱、尴尬状态。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启用纯、杂对举的文学划分策略,用纯文学包含小说、诗歌、戏剧、美文(艺术性散文)等文体,用杂文学去指称纯文学与非文学(应用文、学术论文等)之间的所有带有文学性的文类。这样,我们会发现,视野杂、笔法杂、文类杂、作品杂的杂文学其实是一种在存量上不亚于纯文学的庞大的文学实存。中国现代文学的诞生,其实就是文学进入一个纯、杂分立的时代。此后,纯文学被重点关注,而数量庞大的杂文学却长期被遮蔽,往往被视为文献史料,或只有针对其中个别文类的单项研究。这种具有间性特征和多重价值,尤其是能为纯文学提供丰富资源的写作,在文学史叙述及相关研究中却一直处于半缺席甚至完全缺席状态,理应引起关注。
如果把文学比作一个王国,它未必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样不断循环,但从中国古代的泛文学倾向到当下人们提倡的大文学概念①,似乎也经历了由合到分、再由从分到合的过程。在古代,经、史、子、集皆为“文”,而今天人们使用“文”“文章”“文辞”等概念指称的却是“文学”。古代所用的“文学”一词实际上是指“文之学”,儒家关于人文方面的学问,或经典文献方面的学问。南北朝时期出现“文笔之分”,所谓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开始有意分割文学与非文学,但这里的“文”仅指有韵的诗和骈体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