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批判的辨与思

2020-02-26 20:46刘同舫
江苏社会科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极权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

李 艳 刘同舫

内容提要 古典自由主义诞生于英国并引领了近代欧洲的社会思潮和政党实践,作为德国古典哲学代言人的黑格尔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从批判的立场来看,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并非源自保守主义的妥协退让,而是体现了对现代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向往;从批判的性质来看,黑格尔的批判是企图改造古典自由主义使之嫁接于德国现实土壤的理论尝试,本质是对自由主义的发展和“升级”,而非简单否定和排斥;从批判的影响来看,黑格尔的批判并不构成极权主义的思想根源,反而预示着现代国家观的发展方向。

古典自由主义是近代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和政治哲学思想,其诞生于17世纪中叶的英国并在法国、美国和德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18—19世纪的德国,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缺陷已逐渐显露并遭到部分学者的批判,黑格尔便是批判者中最为典型的代表之一。德国落后的现实状况和资产阶级先进观念的冲击,促使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却由此引发了学界对黑格尔批判思想的误解和争议。一是因其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而将其理论立场指认为保守主义,并长期将他视为维护德国普鲁士专制制度的封建守旧者。二是因其批判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构成挑战而引起了如何界定这一批判性质的争议。黑格尔批判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如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个人主义,并使得自由主义[1]的发展遭遇重大危机。黑格尔的批判究竟是对自由主义的发展还是否定?三是将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解读为极权主义的思想根源。以上对黑格尔批判古典自由主义的争议和误解,根源于对人物思想和时代环境的不了解。上述争议人为地裁减了历史和现实,将黑格尔的思想简单归结为保守主义甚至极权主义,实则是对他的误判。笔者认为,黑格尔的思想兼具“保守”和“自由”的二重性,不能根据他对某一问题的具体评述而将其定性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或保守主义者,但他对自由的理性解读和逻辑论证突破了其“保守”的思想体系,构成现代人寻求自由的理论来源之一。尽管他对自由主义的核心理论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但他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自由主义,而是通过完善和修补自由主义的理论缺陷,以“具体自由”在现代国家的实现作为拯救古典自由主义危机的“希望之路”。因此,只有回归“思想的时代”,才能回应学界关于黑格尔批判古典自由主义的诸多争议,合理解读其批判的理论立场、学术性质和后世影响,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黑格尔。

一、批判的立场:是否源于保守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在18世纪德国的发展,面临着特殊的时空境遇和现实国情。当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遭遇封建落后的普鲁士专制制度,德国的思想家们对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有源自保守主义立场的理论拒斥,也有代表自由主义立场的欢欣鼓舞。黑格尔则因为强烈批判了古典自由主义而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封建制度的辩护者,其批判立场也就被视为保守主义[1]与自由主义类似,保守主义也是一个较为复杂和多变的概念,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意识形态、政治哲学或政党制度。保守主义一般与激进主义而非自由主义相对,他们并不反对社会进步,但主张以较为稳妥和非激进的方式推进,“保守主义虽然反对剧烈的社会变迁,却不排斥自由民主”(参见刘军宁:《保守主义》,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因此,将保守主义视为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并根据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而将其指认为保守主义者的观点,实则存在误解。黑格尔的许多理论主张的确带有保守的色彩,这与其自身的阶级属性和客观的时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其颇具革命意义的辩证法思想、蕴含自由和解放主题的“绝对精神”、对现实社会的制度改革和对理想社会的完美勾勒等,都使论者无法将其与保守主义划等号。。有学者指出,与批判自由主义相联系的文化保守主义正是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2]Jeremy Rayner,“Philosophy into Dogma: The Revival of Cultural Conservatism”,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16,no.4,1986,p.471.;还有学者直接指出:“黑格尔的巨大成就在于,他确立了与自由主义思想相对立的保守主义观念。”[3]〔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姚仁权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0页。但近代以来,也有许多学者开始为黑格尔“正名”,试图厘清他与保守主义的关系并将他的学说与现代人的自由问题相关联。有学者直接提出,“黑格尔是第一位意识到现代性问题的哲学家”[4]〔德〕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51页。;也有学者认为,“黑格尔的理论为现代自由观念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当我们试图超越现代性的困境时,总要不断地回到黑格尔那里找寻资源”[5]Charles Taylor,Hegel and Modern Societ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p.162.。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是源于保守主义吗?或者说黑格尔批判自由主义是为了建立一种保守主义的价值哲学并服务于普鲁士王国?对以上问题的肯定的回答实则是对黑格尔思想的误解。黑格尔曾高度赞扬法国大革命,在《法哲学原理》中也极力拥护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度,并在《历史哲学》中憧憬以美国为代表的“理想社会”,这些思想都体现了他的非保守主义立场和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制度的向往。

第一,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赞扬表明他曾支持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欧洲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件,也是黑格尔所处时代的巨大变革,任何一个心系国家前途命运的人都无法忽视这场革命。黑格尔对这场革命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一开始就表明其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支持和对自由民主制度的向往。青年时期的黑格尔通过高呼“自由万岁”、种“自由树”等行为表达了自己高涨的革命热情,并在《精神现象学》中称赞法国大革命为“升起的太阳”,“就如闪电般一下子建立起了新世界的形相”[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7页。。后来,他由于受到时代环境的影响暂时放弃了激进的政治主张,以批判的口吻将法国大革命称作“绝对自由与恐怖”[1]〔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7页。。但晚年时期的黑格尔依然高度评价这场革命的“英雄”——拿破仑,认为其“征服了整个欧洲,使他的开明的政制散播到了四处八方”,“古往今来,没有人赢过更大的胜利,没有人在征战中表现过更大的天才”[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421页,第421页。。通过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的高度赞扬可以推断出他并非一个拒斥政治革命的保守主义者,而是心系国家命运、崇尚自由民主的现代哲学家。有学者基于黑格尔曾批判大革命而将其视为保守主义者,但这一评价忽视了黑格尔所经历的战争环境,也忽视了其早年的革命热情和晚年仍然保持的肯定革命的态度。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的批判并非其拒绝革命、裹足不前的表现,而是在表达对自由主义的缺陷引发的践踏自由和社会暴乱行为的一种“愤怒”。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恰好印证了他对自由的追寻和对极端自由的批判,体现了他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高度关注和理性审视,证明他不是维护现存制度、对追寻人类自由的革命毫不关心甚至加以批判的保守主义者,而是一位极为关心现代人自由和命运的哲学家。“必将继续影响哲学讨论的黑格尔现在是、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也许还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的创作者。”[3]〔美〕汤姆·罗克摩尔:《黑格尔:之前和之后》,柯小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6页。

第二,黑格尔对君主立宪制的拥护,说明他向往现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学界认为黑格尔批判自由主义是为了迎合封建专制的普鲁士王国,从而视黑格尔为保守主义者。黑格尔的确在《法哲学原理》开篇指出其哲学是为论证国家的合理性服务的,但他所拥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度,而非君主专制制度。黑格尔提出:“国家修炼到君主立宪制乃是现代世界的成就,在现代世界,实体性的理念获得了无限的形式。”[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14页。他的呼吁体现了德国早期资产阶级的发展要求而不是保守主义对封建专制的辩护和眷恋。马克思也曾指出黑格尔面向的是现代国家,尽管“它的现实仍然是彼岸世界”[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第11页。并且“德国人在政治上思考其他国家做过的事情”[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第11页。,却也表明了黑格尔思考的是同一时代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制度,而不是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况且,黑格尔对法国在19世纪初期的波旁王朝复辟活动是持批判态度的,他以讽刺的口吻指出,“法兰西人互相说谎……充满了对于君主政体的忠君爱国心,可以说是竭尽歌颂的能事,这种滑稽戏演了十五年”[7]〔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421页,第421页。。黑格尔并不赞同邻国的君主专制复辟活动,这也和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倡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的做法相一致。因此,通过深刻剖析黑格尔的思想就会发现,他在批判自由主义时也表达了对现代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赞赏,在面对国内落后的发展现状时也曾尝试将其他发达国家实行的民主共和制转换为君主立宪制,在否定以往封建制度和批判自由主义抽象性的基础上试图实现符合德国现实的资产阶级理论改造,这是旨在谋求发展和突破传统的现代资产阶级做法而非源自保守主义的抵抗。

第三,黑格尔对未来“理想社会”的展望,说明他将美国而不是普鲁士作为“理想社会”。在黑格尔生活的年代,他受制于德国严酷的书报检查制度和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尽管他的国家哲学曾受到官方的青睐并在晚年谋求了大学教授的体面职业,其发展前景较其他哲学家也更为突出,但他早已洞察到德国现实制度的不合理性以及与同时代其他欧洲国家相比的落后性,他对自由理想的渴望和对时代问题的思索使其不可能局限于一种保守主义的理论体系,而是逐渐成长为对现代社会发展报以希望和支持改革的哲学家。假设黑格尔批判自由主义是源自保守主义的立场,那么他通过古典自由主义所谋划的理想社会应该是止步于德国现实的封建主义的,而不可能是突破保守主义立场的;但他并未将德国的现实制度视为理想的国家制度,而是将同时代的美国视为国家发展的蓝图。他在《历史哲学》中曾提出:“亚美利加洲乃是明日的国土,那里,在未来的时代中,世界历史将启示它的使命——或许在北美和南美之间的抗争中。”[1]〔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80页。黑格尔憧憬的是像美国一样的现代政治体制和发展程度,但德国的现实境遇并不符合他的理想目标。

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和政治革命的爆发成为黑格尔生活年代的主流趋势,而面对德国四分五裂的政治现状和自由主义缓慢发展的历史进程,他只能顺应时代潮流并结合具体现实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批判以期将其改造为适合德国发展的指导理论。黑格尔的批判并非源自保守主义立场的妥协和对封建制度的辩护,而是站在德国资产阶级社会发展的立场上做出的,体现了他“合理”改造德国社会并使德国社会融入现代资产阶级洪流的进步性。

二、批判的性质:发展还是否定自由主义

在古典自由主义几乎成为资产阶级的主流政治哲学时,黑格尔的确对其进行了从学理基础到核心理论的批判。从自然权利的永恒性、社会契约的不合理性到个人主义的抽象性,黑格尔的批判给自由主义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该批判是对自由主义的发展还是否定[2]此处的否定是一般的逻辑学意义上的。但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在生长性意义,也可以将“否定”环节视为“肯定”和“否定之否定”的中介,是为了达到终极目的前所必经的阶段。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否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否定,而是使事物获得具体规定性的扬弃,即否定消极因素,保留积极因素。因而,若从一般意义上解读“否定”,则本文的结论是黑格尔并没有否定而是发展了古典自由主义;若从黑格尔定义的“否定”出发,则本文的结论是他的确“否定”了古典自由主义,但从扬弃的角度辩证地发展了古典自由主义。两种不同的理解角度均可得出相同的结论。?学界对此存有争议。有学者根据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而将其视为人类自由的敌人,认为他的学说与自由背道而驰[3]参见〔英〕以赛亚·柏林:《自由及其背叛:人类自由的六个敌人》,赵国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也有学者指出,黑格尔虽然批判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学说如社会契约等,但不能将此视为对自由主义的反对,其思想发展恰恰迎合了自由主义的潮流[4]参见〔意〕洛苏尔多:《黑格尔与现代人的自由》,丁三东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版,第77 页。。通过剖析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可以发现他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理论如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个人主义等进行了改造和“升级”,本质上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继承与发展,而不是排斥与否定。

第一,黑格尔对自然权利的批判是对资产阶级法权学说的发展。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将自然权利视为自然状态下的产物,并赋予其不可剥夺和不容侵犯的神圣性。从洛克开始,自然权利的内容便逐渐明晰,它包含了人与生俱来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这一权利学说逐渐得到西方社会的认可并在大多数西方国家以宪法的形式存在。黑格尔对自然权利的批判主要体现为两条进路:一是对以霍布斯、洛克等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论证方式的批判;二是对以康德等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论证方式的批判。黑格尔认为,近代自然权利学说从自然状态中推演出权利的生成并以社会契约的形式确立权利的经验主义方式充满了抽象性和任意性。他在早年的研究论文中指出:“经验主义首先在下述问题上缺乏标准,即,在偶然的东西和必然的东西之间的界限何在,因而,在自然状况的混乱中或在人的抽象中,什么东西必须持续,什么东西必须被丢弃。”[5]〔德〕黑格尔:《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程志民译,〔北京〕《哲学译丛》1999年第1期。而对于形式主义的论证方式,他提出:“形式主义破坏了直观及其和普遍及特殊的同一,而且把普遍和特殊的抽象互相对立起来,并且认为它可以从这种空虚中排斥出去的东西(但是,它把这种东西归在特殊的抽象之下)乃是某种实证的东西。”[6]〔德〕黑格尔:《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程志民译,〔北京〕《哲学译丛》1997年第4期。黑格尔指责康德的先验形式缺乏必要的内容,破坏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同一。黑格尔否定古典自由主义的“天赋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旨在实现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否定。他在批判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然权利论证的同时也尝试建构以“自由意志”为核心的现代资产阶级法权学说。在《法哲学原理》中,他所探讨的法(law)实指权利(right),即自由权利或自由意志的定在。他指出,“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更切近的位置和出发点是意志。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第161页,第388页。,自由不再是一种外在的自然或主观意志的体现,而成为法的本质和人的规定。黑格尔克服了近代法学思想家将法律和权利设定为永恒性的先验逻辑,以理性的诉求实现了自由与权利的普遍结合。“黑格尔希望超越自然法的概念和他所称的抽象权利,从而达到一个超越自身利益和个人权利的道德共同体”[2]Abel Garza Jr.,“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 and Natural Law: Reconstructing Ethical Life”, Law and Philosophy,vol.9,no.4,1990-1991,p.384.,他的目标不是拒斥自然法以及由此推演出的自然权利,也不是否定近代以来个人对自由权利的追寻,而是使自然权利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将个人权利提升为理性与自由的结合体,这既是对自然权利的肯定和更高层次的证明,也是对近代以来资产阶级法权学说的改造和完善。

第二,黑格尔对社会契约的批判是对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升级”。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国家建立的基础和原则,其核心思想是个人或被统治者同意将自己的权利全部或部分交由国家管理,国家因此具有保护个人权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通过制定法则体现被统治者的需求即公共意志。黑格尔认为,契约体现的只是公共意志而非普遍意志,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契约思想家混淆了这两者的概念而将其等同[3]国内有学者认为,并不是卢梭没有区分普遍意志与公共意志,而是黑格尔误解了他的公共意志思想。参见邓晓芒:《从黑格尔的一个误解看卢梭的“公意”》,〔上海〕《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不可能建立在契约之上。在黑格尔看来,个人生活在国家之中乃是一种理性的必然。契约设定的本意是要体现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的统一,但“在契约中由于达成一致意志者们尚保持他们的特殊意志,契约因此也就仍未脱离任性的阶段,而难免限于不法”[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第161页,第388页。。黑格尔看到了发展至19世纪的契约思想存在的悖论:如果按照个人的需求制定契约,那么最终难免会有人以个人私利为目的去挑战契约的规定;但如果出于道德意志的要求即满足人们权利共同得到保护的需求制定契约,就可能牺牲个人利益,从而与制定契约的初衷相违背。所以黑格尔认为,契约并不是永恒的道德或价值规范,它只是暂时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和纯粹偶然的事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建立在偶然事件之上,即使是国家”[5]Emanuel Copilaç,“Hegel and the social contract”, Hermeneia: Journal of Hermeneutics, Art Theory & Criticism, vol.19,no.7,2017,p.86.。所以,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理性和自由的体现,它并不是单个人意志的总和,也不是单纯的口头约定或签订协议所能建构的,而是出于普遍意志。这种意志受每个人的理性法则支配,也是伦理精神的本质要求。黑格尔从普遍意志的角度论证了国家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近代契约思想产生的悖论。他对社会契约的否定不能视为其反对自由主义的证据,相反,他在批判社会契约基础上所建构的理性国家观代表了资产阶级现代国家学说的发展方向。但必须强调,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始终服务于其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一环,是“国家理念”的具体展现而非现实国家的“尘世发展”。黑格尔将现代国家视为“立于世上的精神”[6]〔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第161页,第388页。,认为其是在克服市民社会特殊性基础上的普遍意志的体现,并论述了国家理念是如何在内部制度和对外主权方面实现了自由意志并上升为世界历史中的精神。这一观点曾遭到马克思的强烈批判,他认为黑格尔“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第10页。,他的理论是“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第10页。。尽管黑格尔国家学说改变了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弱化政府职能的传统,在树立国家权威、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统一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但其内嵌于精神哲学的“国家理念”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古典自由主义遭遇的理论困境和资产阶级国家面临的社会矛盾。因而,我们要辩证地看待黑格尔在批判社会契约基础上建构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

第三,黑格尔对个人主义的批判是拯救市民社会危机的尝试。个人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推崇的核心价值,提倡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发展与自我独立。随着近代启蒙运动和政治革命的展开,个人逐渐脱离集体,市民社会也与国家分离,人们得以摆脱封建和宗教的束缚而在市民社会的舞台竞争逐利。但黑格尔觉察到过分强调个人主义会对市民社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作为特殊性的市民社会尽一切条件满足个人的需求和欲望,但人的欲壑难填,“市民社会在这些对立中以及它们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既呈现出荒淫和贫困的景象,也表现出两者所共同的生理上和伦理上蜕化的景象”[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31页,第383页,第390页。,个人主义毫无节制的追求最终会导致市民社会的混乱状态。黑格尔在批判个人主义的同时也开出了拯救市民社会的“良方”,即通过国家的普遍性来调和市民社会的特殊性。他提出:“由于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体本身只有当他是国家的一个环节时,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31页,第383页,第390页。也即单个人不具备整体的优势和理性能力,个体的无意志和任意行为只是纯粹的主观体现,个人最终要融入集体的生活并接受整体的制约。黑格尔对个人主义的批判使之与强调个人至上的古典自由主义形成了明显的对立,这也是学界认为黑格尔否定自由主义的重要原因。但黑格尔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并不是对个体自由的否定,也不是在国家与个体的选择中抛弃了个体。他其实重点强调了个体性概念,并充分重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他认为:“现代国家的原则具有这样一种惊人的力量和深度,把主体性的原则推向完成,成为独立的个人特殊性的极端,而同时又使它回复到实体性的统一,于是在它本身中保存这个统一。”[3]〔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31页,第383页,第390页。黑格尔重视个体的自由,但也预示个人主义的无节制发展会形成“原子式”的社会并带来极大混乱,他尝试以国家的原则解决市民社会发展的理论困境,借此实现个人更高层级的自由发展。因而,黑格尔对个人主义的批判不能视为其否定自由主义的证据,相反,恰恰说明了他希望借助国家的权威更好地规制个人的行为并实现个体的自由。他对个人主义的批判虽然极大冲击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但他以国家作为开解市民社会危机的方法即在个人发展的同时强调国家的干预,成为近代自由主义理论的生长点。同以往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一样,黑格尔既批判个人主义,洞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也深信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基础的市民社会能够得到修复,社会也会继续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黑格尔力图使自由主义得到更加完善的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自由主义。

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并非全部推翻了这一理论,而是超出其局限性,在精神的领域构筑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来弥补其缺陷。他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个人主义等核心理论的批判也不是简单否定,而是从现代社会发展的角度在吸收近代资产阶级学说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造和补充,使之更加符合资本主义社会的现代发展规律。黑格尔秉承资产阶级社会可以修复的观念,将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相结合,为化解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危机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总体而言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核心理论的发展和完善,而非否定和排斥。

三、批判的影响:是否构成极权主义的思想根源

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在其身后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他对近代国家学说的批判在后世影响深远,包括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群主义乃至社会主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思潮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黑格尔批判思想的影响。但学界也存在一种解读,即将极权主义这一极端的政治思潮也归结为受黑格尔思想影响而形成的,并从根源性的角度揭示了黑格尔思想与极权主义的关联。黑格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是否构成了极权主义的思想根源?学界对此存在分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学者指责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是德国发动战争的思想来源[1]参见〔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1-96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学者认为,黑格尔的思想反对人类的自由与平等,是导致民族战争与极权主义的根源[2]参见〔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页,第114页,第67页,第121页。。但也有学者为黑格尔洗脱“罪名”,认为其国家学说的核心是实现自由的原则,且并不构成极权主义的根源[3]参见〔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42页。。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最后一种观点更具有合理性。

黑格尔的批判思想被视为极权主义思想根源的依据之一,是他对国家权威的强调。他曾提出:“在世上行进的神,就是国家。国家的基础就是作为意志来自我实现的理性的权力。”[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388 页,第413 页,第462 页,第464页。“所以人们必须崇敬国家,如同崇敬一个尘世的神物,且要明白,如果把握自然界就已困难,那么领会国家更是无比棘手。”[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388 页,第413 页,第462 页,第464页。有学者根据黑格尔的论述认为,“这样形成的国家将会是极权主义的国家,也就是说,它的权力必然会以其全部功能渗透和控制人们的整个生活”[6]参见〔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页,第114页,第67页,第121页。,黑格尔的理论“把柏拉图主义和近代极权主义联系在一起了”[7]参见〔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页,第114页,第67页,第121页。。黑格尔对国家权力的强调是否与极权主义等同?答案是否定的。极权主义是西方政治发展的一种极端形式和反动的社会思潮,它倡导国家的绝对权威并极力压榨个人自由,摒弃了资产阶级倡导的“自由”和“民主”,与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乃至帝国主义有着极为深刻的联系。黑格尔洞察到自由主义过分强调个人主义有可能会导致社会危机,并且,他在批判极端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强调了国家的权威和职能。这种看似“违背”个人自由、逆时代潮流而行的国家观实则是区别于古代国家观的现代国家观:现代国家除了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之外也应该被赋予更多的职能,但其中最为重要的职能是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之间保持一种张力,重建国家在克服市民社会的私利性方面的权威。这种观点并非在泯灭个人自由基础上单纯强调国家权威,而是把国家视为结合普遍利益与个人特殊利益的合理存在。有学者过分强调黑格尔对国家权威的重视以及对个人主义的批判而将其国家学说视为极权主义起源的观点,实则是误读了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也是囿于自由主义理论而忽视黑格尔批判动机的片面解读。

黑格尔的批判思想被视为极权主义思想根源的依据之二,是他对战争的“美化”。他在《法哲学原理》中多次论及战争,并提出“战争不应看成一种绝对罪恶和纯粹外在的偶然性”[8]〔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388 页,第413 页,第462 页,第464页。,“出于战争的结果,不但人民加强起来,而且本身争吵不休的各民族,通过对外战争也获得了内部安宁”[9]〔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388 页,第413 页,第462 页,第464页。。有学者根据以上论述认为黑格尔将战争的本质定义为善,指出“他在机械化战争中看到了极权主义或集体主义的道德精神的结果”[10]参见〔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页,第114页,第67页,第121页。。似乎黑格尔的论证为战争的爆发寻求了合理的借口,而这种“美化”成了极权主义的理论支撑。黑格尔是否真的“美化”战争,并因此为极权主义辩护?实际上,他的重点在于从哲学的层面去揭示战争背后的必然性和理性逻辑,而不是将战争视为一种狂热和偶然爆发的政治事件。他认为战争的爆发有国际国内的理性要素:从国际关系来看,根据“承认”的理论,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存在,它的出场需要得到外界的认可,战争是获得他国认可的重要方式;从国内关系来看,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民社会的斗志和资产阶级的勇气,国家不再依据契约的思想要求人们牺牲自我来成全市民社会的安全,相反,国家要求人们主动承担责任,只有勇于战斗才能保卫个体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可以看出,黑格尔是将战争作为一个已完成的状态去考察其动机和理性,而不是将其作为一个未来必须存在的目标去宣扬和鼓动,他的目的在于分析战争之所以爆发的必然性,并借此强调现代国家的地位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以反驳近代契约思想家所预设的“永久和平”状态,其实质还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批判,而非去宣扬和鼓动战争。

黑格尔的批判思想被视为极权主义思想根源的依据之三,是他对“伟大人物”的“歌颂”及由此导致的“非理性主义”。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国家和统治者都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并服务于个人的发展,但黑格尔一反传统,他高度赞扬了历史上的恺撒大帝、拿破仑等人,强调了君主的权威,批判自由主义高估了民众的理性。他在《历史哲学》中的确论述了“伟大人物”的重要作用,而且认为历史人物专注于“一个目的”达到成功的原因是“热情的特殊利益”和“普遍的东西”相互作用的结果,即“普遍的东西”退居后台,驱使热情为它工作,这被称为“理性的狡计”[1]参见〔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有学者据此认为黑格尔过分强调了“领导原则”和“英雄主义”,将个人的情感欲望神圣化,“当他口头上为理性主义服务时,当他比他前后的一切人都要更加高谈阔论‘理性’时,却以非理性主义告终”[2]〔英〕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该学者认为,黑格尔对英雄人物的情感强调一方面助推了个人权威,另一方面忽视了法律和道德对个人的约束,这种对“理性的反叛”正符合法西斯主义。但实际却不是这样,黑格尔在《历史哲学》开篇就将世界历史定义为受到理性主宰并展现为追求理性和“自由意志”的进程。关于英雄人物的“热情”和背后的普遍性只是人类实现自由活动的手段,其目的还在于推动历史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发展。“理性的狡计”体现了意志的强大作用,恰恰是带有唯心主义色彩的理性主义而非极端的非理性主义。“黑格尔的体系与非理性主义是截然对立的……该体系的核心是逻辑,而且它的各个部分也都被认为是透过一种完全理性的辩证法论点而联结起来的。”[3]参见〔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民族国家》下册,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772页。黑格尔的思想是辩证法、逻辑学和彻底的理性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很难想象,实行恐怖、暴力、战争的极权统治,践踏民主与自由的非法行径和将全世界人民都置于恐慌之中的极权主义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倡导自由与理性的黑格尔哲学所导致的结果。尽管黑格尔崇尚君王的权威,却并没有预言君主可以凭借这一权威实施非理性的残暴统治。他的思想缺陷是忽视了人民群众和物质生产在历史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基础性作用,只是限于绝对精神和理性思维的演绎去抽象定义现实生活;但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并不构成非理性主义的根源,而是尝试在精神的领域构筑现代国家观的合理逻辑。

黑格尔立足于现代社会,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主流社会思潮——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在学理基础、国家建构、价值哲学等方面实现了对近代自由主义的重构和“升级”,其理论在本质上仍属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哲学,服务于德国的社会发展和民族统一。将黑格尔的批判思想视为源于保守主义的理论立场和对自由主义的否定甚至将其思想影响等同于极权主义思想根源的观点,是不合理的,也是对黑格尔国家理论及其哲学思想的误解。重新研究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尤其是解读他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思想,对正确理解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阶级本质,对理解现代国家建构原则和发挥主体自由价值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也应该明确,黑格尔在批判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上建构的现代国家理论只是蛰居于其头脑中的国家精神,这种“精神自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于市民社会之中的人与国家的现实矛盾。就古典自由主义批判而言,唯有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马克思才建立了以现实的人的自由解放为终极目标的共产主义价值学说,才能实现对古典自由主义最深刻、最全面、最彻底的批判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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