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全景描述

2020-02-26 03:38罗辑
江淮法治 2020年20期
关键词:司法制度陕甘宁边区边区

文/罗辑

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侯欣一所著的《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增订版)共计7 章34 节。该书对第一版的框架和结构作了保留, 同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许多新的史料,使史料更为翔实;对章节题目重新命名和适当调整,进一步强化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删掉了一些重复的内容,论证更为细致,使结论更为严谨和可信;增添了新的视角,如突出了人物和事件的结合,强调法律史和中共党史的结合,不断拓展问题的思考空间,适应更多读者阅读的需要;对文字进行必要的修饰;对脚注也作了必要的完善,以适应学术发展的新要求。

纵观全书, 笔者认为该书具有以下两点阅读研究价值:

一是内容具有现实思考性。 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 事关国家治理的良善和每一个民众的切身利益。 一国的司法制度既是掌权者极力塑造的产物,更是全体人民共同作用的结果。 作者通过对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从不同角度的讨论, 对读者思考中国当下司法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例如产生、发展、定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的人民调解制度,时至今日仍然是我们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基本制度和手段之一。 1943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关于普及调解的指示》。 同年6 月边区高等法院发布《实行调解办法,改进司法作风,减少人民讼累》《陕甘宁边区民刑事调解条例》的命令与法规,当年12 月20 日高院再次发布《注重调解诉讼纠纷》的指示信。 在这些命令、法规、指示信中,边区高等法院明确规定了“调解为主,审判为辅”“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等几大原则;同时又不忘对司法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

人民调解制度的推行不仅减少了纠纷, 还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众对边区政府的印象, 同时也将法律精神传达给民众,并将民众发动组织起来,团结在我党周围, 使党的政策和方针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提高了政府的威信,为最终夺取胜利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本书历史地考察肇始于陕甘宁边区的人民调解制度,对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创新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作者:侯欣一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时间:2020 年7 月定价: 88.00 元

二是内容具有辩证批判性。陕甘宁边区时期的伟大司法实践, 创造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和审判经验,成为我们党优良革命传统中的重要内容。如马锡五在工作实践中创立了“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等马锡五审判方式,突出特点是其诉讼与裁判形式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但任何问题都具有两面性,作者在对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一些问题和思考, 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也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出路。 作者这种学术研究的批判性思维有助于发现问题,推动学术创新,进而指导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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