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动态

2020-03-17 05:42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0年2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职业院校职业

★教育部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

近日,教育部出台《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材工作,此举标志着职业院校教材建设和管理进入统筹设计、精准管理的新阶段。《办法》从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环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强化全流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教材规划注重发挥行业作用。《办法》规定国家教材建设规划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同时联合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进行深入论证,听取职业院校等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职业教育教材规划。

(2)教材编写要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职业院校教材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要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3)注重吸收职教专家参与教材编审工作。《办法》要求教材编写人员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规定教材编写团队应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规定教材审核人员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行业企业专家。

★教育部:以新课标引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改革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数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等5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新课标确定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明确了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对中职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据悉,教育部自2017年启动中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研制工作,并于2019年10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此次新课标发布的是其中5门课程标准,另外5门将于近期陆续发布。

新课标的研制遵循《方案》总体要求,由课程性质与任务、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等6个部分组成。课程性质与任务部分规定了课程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主要任务是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部分明确课程学习后应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课程结构部分规定课程模块构成和学时安排,模块一般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职业模块);课程内容部分明确课程的内容要点,提出相关教学要求;学业质量部分描述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分为毕业和升学两个水平等级。课程实施部分对教学、考试评价、教材编写、资源开发等提出要求。

与原来的教学大纲相比,新课标主要呈现5个方面特点。一是体现新精神、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二是凝练学科核心素养。立足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充分挖掘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的独特育人价值。三是明确学业质量要求。强调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阶段性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提供依据。四是体现高中阶段共性要求。充分发挥中职公共基础课育人优势,夯实中职学生文化基础,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五是彰显职业教育特色。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注重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生活的联系,注重与专业课程相互配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要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开齐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开足规定学时。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不低于1 000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18学时为1学分。必修课程共计48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

围绕新课标的实施,各地将结合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积极组织师资培训、开展教研活动,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做好教学设计,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共基础课程教学需求;对接新课标中的学业质量要求,丰富评价形式,重点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享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教育部: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高职院校,《通知》提到,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深入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实行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加大高职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动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X证书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

为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关于建设1+X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有关信息系统的工作要求,教育部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发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简称“X证书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简称“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于1月11日上线试运行。

(1)平台基本情况。X证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https://vslc.ncb.edu.cn;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的网址为:https://www.ncb.edu.cn。X证书服务平台集政策发布、过程监管、证书查询、监督评价等功能,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生,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将进入服务平台,与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个人学习账户系统对接,记录学分,并提供网络公开查询等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学习者个人、用人单位等。

(2)试运行期间工作安排。国家开放大学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培训评价组织负责做好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考核方案、考核站点发布,考务组织、成绩管理、已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录入等方面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试点院校备案,对试点院校及参与学生规模进行动态管理,对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试点工作动态报送等。试点院校负责上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相关数据,组织学生激活个人学习账号。

★《行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工作座谈会聚焦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

近日,《行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工作座谈会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举办。《报告》聚焦了14个行业领域,涵盖了现代农业中的现代渔业,先进制造业中的智能制造机械、模具、高分子,现代服务业中的会展、数字出版、冬季体育、医学检验,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硅材料、云计算与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行业。

《报告》结合目标岗位群人才需求层次规模要求与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状况,对人才供给情况进行精准的匹配分析,如实呈现某行业人才供需结构是否错位、规模是否不足以及质量是否欠佳等现实情况。

《报告》通过调查发现,不同行业人才供需匹配度上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人才供给总体不足,存在供求总量与结构失衡问题;多数专业结构布局与产业结构布局基本匹配,少数有一定偏差;培养目标总体明确,定位还不够精准;多数专业课程体系支撑度较好,少数针对性不够;专业建设保障条件不足,实践教学效果达不到要求。

同时,《报告》对如何优化调整相关专业群结构、规模和内涵提出了建议。第一,适应行业发展态势,动态调整专业培养规模。针对新兴行业或新业态出现的新职业岗位需求,增设新专业。第二,对接职业岗位群需求,合理构建专业体系。系统构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体系,在学历提升的同时保证能力的提升,满足行业企业对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第三,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第四,深化产教融合,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共办专业机制。第五,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加强行业文化和职业素养培养,提升学生对行业的热爱度、专业的认可度、工作的敬业度。第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建立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式、合作型的实训基地。

★《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正式公布

为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颁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了《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公示后,提请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要坚持公益性和成本补偿原则。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成本进行单独核算。

(2)考核成本包括考场租赁、考务保障(报名、考场布置、监考、设备调试、耗材、安保等)、题库建设、组卷、试卷印制、阅卷、证书印制及发放、考评员劳务、考试系统的技术支持与运维等发生的费用。

(3)考核形式主要分为4类,包括纸笔考试、机考、基于一般实训设备和场地的实操考试、基于特殊要求实训设备和场地的实操考试。试点期间,4类形式考核成本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00元/人次、300元/人次、500元/人次、700元/人次。若为混合型考试,则根据各类型考核分值所占比例确定成本上限。

(4)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形式,在相应上限范围内提出面向院校学生的考核费用,并结合各地实际,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具体协商确定考核费用。确有特殊情况的,有关培训评价组织按程序报备同意后实施。

(5)承担考核站点任务的试点院校,应统筹用好学校场地、设备、耗材、人员等资源,降低学校的考核费用支出。

各院校自主选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试点,各培训评价组织应结合区域实际,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具体协商确定考核费用标准,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工作稳妥推进。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2020年1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表示,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张立新称,这项工作对技能人才的发展是积极有利的。

我国将按“先立后破”“一进一退”原则,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到2020年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同时,大力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这是为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张立新介绍道,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由国家建立的,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部门设置,由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直接面向劳动者鉴定发证,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是由政府认定的。在具体的评价组织实施主体方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为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来进行并发放证件,政府不再发证。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把技能人员的水平评价这项工作由政府评价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是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和检验。这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针对取消职业资格对技能人才评价的影响,张立新指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是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服务等工作。

张立新强调,下一步,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充分放权给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托他们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标准开发和监管服务工作。

★北京:办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首都职业教育

自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北京市教委指导各职业院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改革工作,在推进“双高”计划、1+X证书试点、高职扩招、贯通培养实验、工程师学院、一校一品优秀德育品牌、职业素养护照、教学计划诊断、精准扶贫、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形成了具有首都特点的“北京职教模式”。

2019年,北京市3所职业院校获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4所学校获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数量占全市高职院校总量的28%。同时,北京积极探索乡村基层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新型职业农民项目、北京旅游酒店业高职扩招项目等具有北京特色的高职招生模式,全年市属高职院校共录取28 924人,比去年多录取3 757人,完成招生计划的96%。面对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难问题,市教委副主任黄侃提到,中职学校是职业教育的基础,是体系化构建的重要单元,是不可或缺的。要让中职更好地融入职业教育大体系,在上下融通中发挥作用,服务区域发展需求。

此外,2019年北京市32所(中职16所、高职16所)职业院校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校,试点学生规模6 668人。承担新疆和田、云南保山、河北阜平等9省29大项对口支援与区域合作任务,成立25所高校参加的北京高校“引智帮扶”联盟,帮扶首都低收入村脱低致富。

2020年,北京各职业院校将以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为导向,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抓手,制定实施《北京市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办好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首都职业教育而继续努力。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的技术技能人才。院校党组织要在把方向、强队伍、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全面落实德育工作首要地位,将德育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2)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抓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要契合首都发展的需要去规划院校和专业布局,按照教育部部署落实好中职的“双高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集中力量打造“职教高地”,形成新的增长极。要建设“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推进“中职与本科‘3+4’贯通培养”和“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探索适合北京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模式。

(3)深化改革,实施好一批改革试点,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深化办学模式、治理模式、培养模式改革。职业院校要在做精、做强上下功夫,不能盲目求大、求全、求快。重点发展学校的优势专业、与北京需求契合度高的专业,用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改革项目扎扎实实做好。

(4)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助力精准扶贫,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继续推进与雄安新区、北三县职业院校的协作,帮扶河北职业院校,加强对口支援省份精准扶贫项目,巩固“引智帮扶”低收入村工作成果。

(5)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提升首都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要善于借鉴国外先进职教理念和教学方法,持续推动中德胡格教育模式改革、中澳TAFE教育模式改革、中英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等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教合作与人文交流,推进“电商谷”等职业教育项目落地,把职业教育北京模式输出去,不断扩展北京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杭州:率先实现教师工资水平高于公务员

近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涵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教师发展和教师地位待遇等4个方面与3项保障,共22条。

(1)教师平均工资收入将高于公务员。关于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除此之外,中央相关文件多次提到: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此,《实施意见》有了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教师绩效工资调整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调整联动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率先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名校长最高奖励100万元。除了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杭州市也将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方面下功夫。《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师151培养工程”,即培养1 000名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500名各学科(领域)“杭派”名师、100名“教育家型”名师。经认定的“杭派”名师、“教育家型”名师,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实施杭州市“中小学名校长525培养工程”(500名优秀年轻骨干校长、200名优秀“杭派”名校长、50名“教育家型”卓越校长)。经认定的“杭派”名校长、“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准入学历提升至本科。教师队伍水平很大程度上能决定教学水平。《实施意见》提出,幼儿园教师入职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在教师招聘上,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

广大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公办在编教师民办任职”一项,此次再次做了明确,将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中小学任职任教的清理规范工作。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宁在会上透露:“该项工作自2018年启动,目前已完成整体进度的25%。”

★山东:将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近日,教育部和山东省联合举行“共建国家职教创新发展高地”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率先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职业技能权重不低于50%;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推进高中特色办学……这些措施意味着,山东省将“先行先试”探索职业教育未来发展走向。

新高考模式下,山东省春季高考有3种招生模式,分别是统一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限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但无论是哪种模式,想要避开应试教育的老路,高考制度这个指挥棒尤为重要。为此,山东探索性地提出了“职教高考”这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意见》提出,将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成长渠道,聚焦山东省重点产业需求,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和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招收更多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权重提高到50%以上,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

优质的师资队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意见》提出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核拨财政经费,让职业院校广纳业界精英,成为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的高地。校企专业人才可“双向流动”。

目前,大多数中职毕业生的求学脚步止于高职,要想考取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难度极大,这在无形中阻碍了中职学生的进修发展。对此,《意见》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整体设计,通过“省属本科高校转型”“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等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举措,建立了职业教育人才上升通道。

为促进大学分类改革,培养更多务实致用人才,《意见》将支持山东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确保办学既“上接天线”、又“下接地气”。同时,《意见》提出智能化时代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传统技工越来越难适应时代要求,急需大批复合型、创新创造型技术技能人才。

为切实解决山东深度调整期、瓶颈突破期、动能转换胶着期的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意见》提出,支持山东以高水平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设为突破口,在进入“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此外,教育部还将为山东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指导山东制定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

对于职教人才就业问题,《意见》着眼于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问题,将清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对技术技能人才的不利政策,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据了解,在国务院首批激励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中,山东正是入选的六个省份之一。此次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是山东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历史节点。

★江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发展体制,走出了一条校企协同、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融合发展之路。

(1)健全产教融合政策体系。以江苏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在主要领域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若干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元~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本。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如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金融、税收和用地优惠政策,教师企业实践、兼职兼薪、科技成果转化和学校校企合作所得收入分配等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等重大问题的职责。

(2)坚持教育与产业统筹规划。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总体趋势和要求,建立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建设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实现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全省13个设区市中9个建有职教园区,80多所中高职院校入驻,超过60%的县级职教中心易地新建到产业园区、开发区或高新区,在园区就读学生达60余万人。推进“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校企深度合模式,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取得突出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给予一定奖励,省级每年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左右。全省有职业院校牵头组建的全国性职教集团(联盟)28个、以行业为纽带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29个,联结起职业院校400余所、加盟企业2 100余家。

(3)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对接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根据全省产业集群式发展特点和规律,推动重点专业集群建设,建成骨干(品牌)高职专业300个、中职现代化专业群308个。定期开展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调查,发布吻合度预警报告,引导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升级状况,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增设紧缺专业、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推进专业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2019年,全省职业院校新增的295个专业,主要是服务先进制造、轨道交通、信息技术、航空、老年服务等新兴产业,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专业类就读的学生占比约60%。

(4)推进校企双方协同育人。着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实训教学,建设职业院校与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的实训平台183个、满足实训教学要求的校内工厂200余个。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现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7个、省级试点单位26个,试点学校占全省职业院校一半以上。不断完善现代学徒制工作制度,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全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鼓励市级层面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点项目成本分担办法、“双导师”管理办法、学徒培训管理办法、校企双主体育人责任分工等实施性文件。如太仓市政府设立对德合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年度总规模为5 000万元,生均补1.5万元;对共建在企业或学校内的培训中心给予补贴100万元~200万元。各试点单位借鉴行业标准、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积极重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19位职校老师被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经对评审结果审核认定,决定授予209名同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证书,其中有19名同志来自职业院校,具体名单见表1所列。

表1 2019年度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名单(职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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