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的若干问题探讨

2020-04-10 07:14苗长青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20年1期
关键词:经纪人房地产问题

苗长青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在中国得到了长足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地产行业的空前繁荣。但是我国房地产行业起步相对较晚,行业的规范和制度也并不齐全,因此行业内部经常会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尤其是在处理房地产问题的时候经常会爆发出严重的问题。为此,建立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就很有必要,这对于发展房地产事业起着保障作用,也是整肃行业内部乱想的方法之一。

关键词: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问题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如日中天,一直到了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之后,房地产行业因为有了法令的约束而发展的越来越规模化。房地产的发展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反过来房地产的发展也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因为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化的一种体现,不仅促进了货币的流通,也有助于人口的迁移和城市规模的变迁。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规范性起步较西方国家晚,行业规范并不严格,而且虽然1994年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但是关于法条的具体项目并不清晰,因此造成了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混乱,甚至出现鱼目混珠和违规交易的行为。而房地产经纪人是该行业中最重要的主体,因此建立合适、合理的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是大有必要的。本文将从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的重要性,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出现的问题即解决办法来探讨。

一、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的重要性及我国目前行业乱象

正如各行各业都有其资格证认证制度一样,房地产行业发展至今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了,因此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是必要的。正如教師上岗需要持有教师资格证,医生行医需要持有行医资格证一般。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是为房地产经纪人制定一项从业标准,不仅能够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也是为了能够保障国家发展的利益。

我国房地产交易量其实十分巨大,但是根据数据调查,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偷税漏税的行为发生率极高。这与房地产经纪人的责任感和法律常识都有关系,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房地产经纪人的业务水平和道德法律意识不高,那么房地产行业的交易将会越来越混沌,不仅保障不了交易双方应该有的法律权益,偷税漏税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对过国家的税收也很不利,甚至于会影响其他行业的效仿,更有甚至还会涉及洗钱等犯罪行为,所以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的建立是行业发展的需求,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更是每个交易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应该支持的政策。

二、如何完善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制度

关于房地产经纪人的考核制度,2014年已经暂停,而且将房地产经纪人从准入类资格中取消。但是在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相关资格证书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并且恢复了考试。可见我国关于房地产经纪人的考核制度趋于完善,原来的准入是为了配合当时行业的沉淀期发展,但是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了筛选期,因此需要从业务水平来评价房地产经纪人。但是,完善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制度仍然需要作出一些额外的努力,我们会在下文中论述。

(一) 条例建设需要更加细化

我国其实已经有设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主要是是面向全社会提供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但是对于房地产经纪人的要求并没有细化,虽然在考试流程和发证流程方面已经趋于全面,但是就考试条例来看并没有全方位的覆盖到房地产经纪人所需要的技能,因此并不能保证考核通过的房地产经纪人就是合格的,因此需要在考试条例上进行细化,增加其合理性和考核性。

所谓房地产经纪人认证制度不仅是为了严格房地产经纪人的准入条件,更加也是为了促进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因而该认证制度需要明确两个目标:不增加房地产交易成本和促进房地产事业发展。因此,认真制度需要把合适的人和有能力成为房地产经纪人的人员纳入进来,通过优秀经纪人的带动,实现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以避免出现行业垄断的现象,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公平、合理、公正、公开的发展。

(二)明确房地产经纪人的监管范围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或者资格互认,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并经过注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房地产经纪人的职责要求里有一项是“熟悉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可见房地产经纪人需要依法工作,那么就涉及到房地产经纪人对于监管范围等相关内容的明确。就我国目前关于房地产经纪人的法律条款来说,很多法条不够充分,对于具体的职责规范也没并不精确,因而给房地产积极人的监管带来麻烦,甚至有可能面临着职权混乱和监管没有边际的问题。明确房地产经纪人的监管范围,既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规则的有效维护,也是为了让房地产经纪人把职责明确到位,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追责,而且也有利于国家的财务统计,例如房产交易时产生的税费,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做到熟知并且诚实上报,否则不仅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公平性,还有损于国家的发展,例如税收和执法。

(三)房地产经纪的业务范围

对于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首先要从房地产经纪的业务范围进行考察。在台湾地区的《不动产经济业务管理条例》可以作为参考,其对房地产经纪的业务范围做了说明,主要是指经营中介或代销业务的公司或者商号。但是房地产经纪的业务范围本来就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房地产经纪包括的内容比较繁多而且杂乱,例如房屋的买卖、租赁等等。从这个角度上看,台湾地区的该条例并不十分准确。明确房地产经纪的业务范围是完善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制度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因为只有在明确其业务范围的前提下,才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认证标准。否则,在没有相关法律做保证的前提下,任何一个认证制度都是纸上谈兵,不具有现实生产价值的。

三、结语

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制度是对房地产行业的另一种形式的监督,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对房地产经纪人的严格评价,为了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务必要完善房地产经纪人的认证制度。

参考文献:

[1]杨兴华.房地产经纪人水平管控研究:基于个人信用体系视角.2018

[2]黄国伟.国内外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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