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亮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新媒体”(New Media)这一概念,一直以来让学界在对其产生浓厚兴趣的同时也头痛不已,尤其是当它和艺术产生关系的时候。自诞生以来,新媒体艺术就因其媒介的多样性而显得模糊与多义[1],新媒体艺术的相关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概念不够清晰,起源说法不一,多种名称并存,下分类型混乱交叉等问题[2]。人们似乎常言说着“新媒体”这个词,但所指却相去甚远。
在动画研究领域中,这种困惑尤为显著:以往的文献中,动画创作实践在新媒体讨论中的频频出现,让动画在新媒体视野下的外延显得格外广大。本文将重新剖析“新媒体”的概念,并试着让动画在整个新媒体概念发展过程中找到它所处的位置。
“新媒体”一词的暧昧多义来自许多原因,大体可归结为“媒体”的多义性与“新”的特殊性两个方面。
首先,“媒体”的含义是多样的。“媒体”与“媒介”两词有时通用,有时又不同,在文献中显得有些混乱[2]。由于它们共享一个英文单词“media”(它也是“medium”的复数形式),所以本文将两者视为同义语。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媒介就是信息、知识的载体[3]。然而从目前通行的使用含义来看,“media”至少包含三种不同的意义,本文称之为言说与理解媒体/媒介的三种范型,它们实际上也就是人们对“媒介”一词的态度和认识,这对本文非常关键:(1)表征系统范型,用“媒介”一词指称完整自足的符号系统、表意的体系,如口头语言、文字、绘画、动态影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