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理论浅析

2020-05-08 08:43张小梅
大经贸 2020年2期
关键词: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

【摘 要】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按照自然地域经济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为区域经济的联合体。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也是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在区域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建立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势在必行的。

【关键词】 区域经济 一体化 协调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理论来源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区域经济理论是研究生产资源在一定空间优化配置和组合,以获得最大产出的学说。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区域均衡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即趋于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就是要求区域内各种生产要素通过流动、选择,在区域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因此,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就是在于建立区域间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渠道,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摩擦,实现良性竞争,带动区域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都市联盟理论都市联盟理论也是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理论来源之一。全球化背景下,城市间经济的合作发展除了要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外,还要进行一定的泛空间、跨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城市之间日益紧密的合作博弈必然产生都市联盟。都市联盟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城市为了一定的愿景目的建立在契约之上,而进行的一种合作性超边界组织安排。都市联盟就是利用联盟理论建立起来的城市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它打破了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克服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雷同化的现象,降低了联盟城市彼此间的交易成本,通过建立稳定的优势互补的超边界合作组织,使得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城市得到了重新定位,不仅加深了区域分工,同时也促进了区域内的产业集聚,形成了区域规模经济,达到都市协同效应,加快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使得都市之间的联盟真正实现了1+1+……+1>n的创造价值效果。都市联盟的发展特性是以市场为机制,以利益趋同为动力,有效促进区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联盟城市多赢的局面。因此,都市联盟具有以下的特点:目标性,明确的目标是都市联盟的第一要素,合作的动力是建立在各联盟的“共同意愿”之上,在相互依赖和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城市合作获得各自的利益,避免各自风险;系统性,都市联盟的建立是以契约和协议约束构成的;动态性,失去独特优势的城市可能被淘汰出局,而具有后发优势的城市会被吸纳为新成员,整个联盟是一种动态的结合;独立性,都市联盟的系统是独立的,各成员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协同性,联盟城市在拥有各自核心优势的同时,各联盟方又是相互依赖的,进行优势互补而产生协同效应。

府际管理理论、复合行政理论政府间合作模式问题的研究在国际上一般被称为府际管理(IGM),府际管理理论是基于20世纪90年代各国政府再造和地方政府间伙伴关系建立而提出来的,是关于协调与管理政府间关系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和治理任务,以问题解决为取向,通过协商、谈判和合作等手段,是依靠非层级节制的一种网络行政新视野。府际管理以问题解决为焦点,具有行动导向,通过建立协调性、依赖性的网络型治理结构,使得府际间各项计划得以顺利推展;强调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提出设立政府理事会来解决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实现项目和管理功能上的府际间转移;具有独特的目标导向、网际沟通的冲突解决方式。总而言之,府际管理是以解决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众多相关问题而建立起来的紧密相连的政府间合作共治模式,它以突破地方封锁与保护、解决合作欠缺等区域中政府合作难题为根本目标。

2.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现实依据

区域经济一体化绝非一个简单的经济现象或是一种地区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它要求各地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建立一个包括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在内的统一市场。在统一市场中,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能够正常进行。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需要建立良好有效的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而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将促使区域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状态发展,使得一体化是各方互利共赢的一体化,是规范法制的一体化,是协调合作的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需要区域政府间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彼此之间形成合理有效的分工格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各区域政府各自为政,自成系统,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手段,那么各地区的经济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发展,制约了分工合作的深化,生产要素不能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不能实现产业的优势互补,将严重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所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只能是空谈。

协调合作机制的建立是消除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区域产业结构雷同、地方政府的无序竞争、区域环境逐渐恶化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的成长,如果不加以解决的话,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则无法处理区域内多种具体的利益矛盾,且协调成本过高,时效性过差,难以达到最有效的目标。而区域政府间的协调合作则是协调地方政府间利益矛盾,实现一体化的必然选择。由于资源禀赋等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

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面对我国特殊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化,由于重复建设而导致产业结构趋同、地区大战、市场分割、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以及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正是因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地方政府的横向关系中缺乏有效的溝通协调机制,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缺少制度保障。因此,建立良好的协调合作机制不仅能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而且将会极大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作者简介:张小梅(1986—),女,汉族,籍贯:重庆,单位:贵州理工学院,职称副教授 ,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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