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发的学生宿舍投毒案所折射出的社会问题

2020-05-08 08:43贾玉晶
大经贸 2020年2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心理障碍

【摘 要】 以学生宿舍投毒案件为代表的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本文分析了典型学生宿舍投毒案反映的现状及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人际矛盾 心理障碍 法律意识 疏导机制

一、背景

“别问我恶类或善类,我只是渴望飞的哺乳类;善恶的分界,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那最后纯洁的防线,都逃不过考验。”这是震惊全国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生前最后的动态,投毒悲剧的发生令人惋惜。近年来,学生宿舍投毒案频发,成为一大社会热议话题。

二、典型学生宿舍投毒案及其反映的学生现状

朱令“铊”中毒案件:朱令,清华大学学生,1994年和1995年两次摄入致死剂量的重金属铊盐,由于当时国内对此類病情经验并不丰富,医院无法及时发现中毒原因。确诊后朱令因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全身瘫痪。后经警方调查,投毒者应该是其室友,但后来由于证据灭失,并没有成功破案。

对于投毒原因,有多种说法,普遍认可的事实是由于“朱令影响了室友的休息”。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人们重新将关注点放在了朱令中毒事件上。此案每种说法真实性都有待考究,但它们共同反应出的是朱令与室友生活中累积了不少矛盾,投毒者用伤害其健康的方式来错误解决。宿舍内部矛盾是如今学校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同习惯的学生住在一起,难免产生摩擦。

另一个典型案件是2013年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投毒者林森浩与受害者黄洋是室友,林森浩因琐事积累对黄洋逐渐怀恨在心。值得一提的是,林森浩是在了解朱令中毒案没有破案的情况下,更加坚定了投毒想法的。显然,由林森浩案我们可以看出,犯下投毒案的学生缺乏正面的教育与引导,且法律意识薄弱,侥幸认为自己可以和朱令案加害人一般逃脱法律制裁。林森浩平日严肃正经,与活泼开朗的黄洋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心理上的怨恨情绪缺乏疏导,加上他性格本身的缺陷,导致他最后失控犯下大错。

三、学生宿舍投毒案所反映学生现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及思考

(一) 法治教育:当代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对这一群体法律意识的培养,将会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化的进程。然而,频发的学生宿舍投毒案反映了当代学生对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很多学生视法律为儿戏的问题。笔者对当代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有以下思考:

1)一些负面社会现象成为当代学生正确法制观念树立的阻碍:正如复旦大学投毒案中林森浩的投毒原因,有一部分来自于“朱令案没能破案”的现实情况,他侥幸认为自己能逃脱法律制裁。近年来,社会上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有些违法犯罪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法律制裁,反而成了某些人炫耀的资本,这是一种不正确价值观的传递;加之个别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也给民众传递了不积极的法律观念。以上种种,给世界观尚未成型的学生带来严重影响,导致他们把法律和道德抛之脑后。[1]频发的学生宿舍投毒案也是其表现之一。

2)普法教育没有落实:我国青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缺少法律教育课程,让当代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远。这正是普法教育没有落到实处的表现,学生们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了法律意识的淡薄。

3)关于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创新教学手段,发挥法律课堂的真正意义。现今学生普遍注意专业课的发展,不能正确认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学校应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在纠正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法律知识态度的同时,也应增加案例教学等教育手段,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体制弊端:成长中家庭结构模式导致子女心理上的性格缺陷。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群体成为家庭核心,一方面青少年从小就获得较好的成长环境,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个别青少年的性格缺陷。与同龄人相处机会少的家庭,更容易让青少年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进入新的宿舍集体中时,独生子女难以依据自己的认知水平去实现多元文化在主体价值上的有效整合。心理素质差的独生子女更容易产生迷茫、焦虑、偏激等情绪,容易形成不良事件刺激诱发的心理障碍,进而引发行为失范。[2]因此,独生子女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学生在处理寝室内部矛盾时更可能采取相对极端的方式。

笔者认为,我国特殊家庭结构模式养育的青少年正处在人生十字路口的重要时期,生理心理发生急速变化。对众多的心理冲突,一部分青少年不善于自我调节和宣泄,很容易造成心理障碍,他们在与周围人发生矛盾时不会处理,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教育漏洞:广大学生对心理疏导的需求和矛盾疏导管理机制的空缺。近几年来,由于心理障碍引发的恶性事件不断地发生,严重影响了和谐校园的建设。本文讨论的学生宿舍投毒案件便是一种典型,要想建设和谐校园,就必须要让学生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内心状态。这种状态的形成离不开心理疏导,可以说心理疏导才是解决心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必要手段。[3] 心理疏导在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应当充分创造条件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开启便利之门,并最终通过科学有效的心理疏导,促进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实现综合全面发展。

当然,学生宿舍投毒案频发还与缺乏校内矛盾疏导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高校宽松的管理模式给学生提供了自由的学习生活空间,也导致校方在寝室内矛盾发生时不能及时介入。当代青少年处理人际关系问题的能力较差、想法也较极端,寝室矛盾容易升级,甚至可能发生“室友投毒”这类恶性事件。如果有相应机制的处理调解,相信学生间人际矛盾更容易解决,也有助于学生养成对于人际矛盾能积极及时应对的好习惯,从根本上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韩世强,陈秀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2005.

[2] 薛志杰.独生子女心理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国校外教育,2010.

[3] 张莉.探讨高校思政工作中心理疏导的重要性[J].2012.

作者简介:贾玉晶(1998—),女,汉族,四川绵阳人,学生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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