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2020-05-11 08:40唐信玲
理论观察 2020年1期
关键词:自然资源问题研究

唐信玲

关键词:自然资源;行政应诉;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01 — 0094 — 03

引言

近年来,为了做好我国自然资源系統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自然资源行政因素的相关法律条文。但是,由于许多自然资源分配等过程中牵涉到的群众人数较多,目前的自然资源行政应诉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从自然资源部门接到的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来看,井喷式的投诉数量证明目前的行政应诉工作还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需要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重视,需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行政应诉工作有序进行,共同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自然资源行政应诉概述

(一)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概念

2019年9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施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新规定和新办法,就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能力、落实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自然资源只能更新争议做出了系统的部署,同时原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是通过分析2018年全年收到的所有行政应诉案件的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原规定中模糊不清或未涉及等方面做出了修改,旨在更好地为群众解决关于自然资源分配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群众的维权意识在不断觉醒,投诉案件的数量一直在增长趋势,处理行政应诉问题和教会群众使用行政应诉的手段进行维权,成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一项常态性工作〔1〕。但是行政应诉工作处理的对象往往只是个体,想要从根源上解决相关问题,还需要自然资源部从全局进行把握,更好地为群众办事,解决群众生活上的困难。因此,实行新的管理办法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在探索在自然资源管理分配上的又一大进步。

(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意义

新规中有许多的亮点工作,充分证明了自然资源部对群众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首先,在新规中将责任落实制度予以更加明确的规定。在过去,应诉中有一些涉事部门和涉事人员寻找理由不参加出庭,而参加出庭的人员由于并非办事主体,对相关事实了解不清,导致群众问题解决周期长、办事效率低等现象。在新规中有明确的责任关联制度,要求被投诉主体必须参与开庭,有效防止互相推脱问题的发生。其次,在新规中首次将国务院列为单独被告主体,投诉人员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投诉,极大地拓展了群众的投诉渠道。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异地办理和委托办理的方式,提升行政应诉的服务态度。最后,新规将许多处理投诉结果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针对许多不同的情况做了新的规定。如诉讼费用、处理流程和实施监督等,对提升工作效率和树立政府行政部门的积极形象有较好的影响。

二、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问题

(一)诉讼案件数量井喷

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日益提升,群众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意识也在不断觉醒。从接收到的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案件数量来看,大部分的案件都集中在土地资源这一方面。首先,我国的土地法经过了数次修改才形成了目前成型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针对一些历史遗留性的问题,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周期长、溯源不明确等情况,导致相关当事人对政府处理事件态度和结果不满意,产生大量的投诉案件。其次,从楼盘的建设和买卖情况来看,大部分的楼盘和土地问题关联到的群众数量较多、利益广泛,在进行投诉时,甚至会出现相关人员数以百计、成群结队的现象,导致诉讼案件数量井喷。这种状况不仅会影响处理诉讼案件的正常工作,对政府的形象和群众生活也会造成严重影响。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在审地批地、准许开展矿业等政务工作中透明度不足,存在程序有瑕疵,制作的相关资料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引起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不满,有一些行政应诉中明确要求政府能够公开土地信息。

(二)法律法规条款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律法规能够对自然资源行政应诉中的问题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这项工作目前还处在探索完善阶段,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仍需通过事实的积累完成。首先,从要求政府的信息公开层面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经过了多次完善才形成了目前的雏形。最早的关于政府公开工作信息的条例是2008年开始实行的,但在实行过程中,相关的研究人员发现,一些条例内容已经无法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情况,某些因为社会发展而新出现的问题,条例中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于是,2019年国家颁布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条例,有效改善了法律法规不能与时俱进的问题。如群众在行使行政应诉权利时,针对政府已经予以回答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不能重复提出复议〔2〕,对行政应诉中事件处理的费用、相关证据的举证问题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三)行政机关能力不足

处理自然资源行政应诉问题的相关部门中,有部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明显不足,不能较好地为解决诉讼问题。首先,在针对诉讼问题的回复上,有两种不良的工作态度。一种是回复不正式、不规范的问题。这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存在问题,如群众在应诉稿件中提出了数个相关问题,但从回复内容来看,有一些问题明显没有得到正确解答〔3〕。另一种是回复内容刻板模式化。针对固定问题,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会有相应的回复模板供工作人员进行参考。但部分的工作人员过分依赖回复模板,不能针对不同问题的个性进行回答,而是使用了官话套话。这两种问题都会使政府行政部门工作能力受到了群众的怀疑,对树立正面形象较为不利。另外,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法律条款不熟悉,证据不足,答复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导致对应诉处理存在超期或程序不当的问题。

三、改进办法

为解决自然资源行政因素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相关利益,做好自然资源的利用分配工作,需要相关行政部门予以高度重视,从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和加强办公信息透明度的角度来进行提高和改进。

(一)健全管理工作机制

相关部门需要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打通应诉的通道,使群众知道在出现问题时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正确处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的认识,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说明了相关的管理机制中存在问题,需要从系统性的角度去解决。根据2019年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中内容,要求自然资源部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如在解决关于土地规划和土地违建的问题中,应该明确不同单位的工作职责,包括查处、监督和执法等,并将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开〔4〕。只有将工作中具体环节和责任有明确规定划分,才能帮助不同部门和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是提升处理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效率的重要办法。首先,相关单位可以组织员工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对土地征收等问题的认识,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因为不熟悉法规而产生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也应该注意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有意识的总结经验,及时进行自我反思,增强业务自信和正确处理应诉问题的能力。在生活中主动积累相关的知识,多听多看多学,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来对待工作。其次,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树立正确的处理行政应诉问题态度。工作人員应该意识到,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应诉是做好自然资源系统性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积极沟通,增加工作中的群众意识,以保护群众的合法权利作为解决应诉工作的目标〔5〕。

(三)完善法律法规政策

在行政部门处理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时,应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部门的联系,在充分尊重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共同协商处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研讨解决方案。在工作中,要针对应诉的热点话题予以高度关注,打通行政应诉反馈渠道,使相关问题能够有对应的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不同的省份在处理行政应诉工作时,应该切实考虑地域之间的差异,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去解决群众问题。随着国家不断将行政职能下放,省市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出具省市内的条例执行办法。行政应诉问题解决的多是个例,想要从全局角度解决自然资源的配置和管理问题,仍需要相关部门仔细研究社会现状和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匹配度,切实保证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更公平公正的发展。

(四)加强办公信息透明力度

通过对已收集到的自然资源行政应诉投诉案件内容分析,可以明确得知,存在一部分关于要求行政部门公开工作信息的应诉案件。这从侧面反映了行政部门办公信息的透明度弱,群众对行政部门办公的不信任问题。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开办公信息,避免某些工作因为断章取义和沟通不顺畅而产生的误会〔6〕。通过增加工作透明度的方式,能够使群众对行政部门的工作予以监管,增加群众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为树立积极正面的政府形象打下良好基础。在行政部门工作时,要求问题的处理形成闭环,在接到应诉到处理完成,必须将结果反馈给群众,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投诉涉及到的每个部门都应该在处理过程中有明确的表态,将接到投诉的时间、处理办法和处理结果以明确的书面方式进行记录,防止出现不同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

(五)做好应诉结果总结工作

为了做好群众关于自然资源的应诉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应诉结果的反思与总结,处理投诉问题时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根据相关条例尽管目前我国在自然资源行政应诉中的败诉率较低,但为了进一步落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目标,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能够促进应诉工作的完善。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法律法规政策,针对败诉的案件,相关部门要承认结果,履行司法机构做出的判决。另一方面,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与群众协商解决问题,并及时自我反思,从工作细节着手,提升工作质量。

四、结束语

总之,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加和对自然资源保护意识的提高,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推广力度正在进一步扩大。在以前自然资源行政因素中还存在较多问题,如诉讼案件数量巨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不完善、行政机关处事能力不足等。为了改善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办公信息的透明度,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管理力度,处理好自然资源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

〔参 考 文 献〕

〔1〕焦思颖.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解读〔J〕.青海国土经略,2018,(10):107-110.

〔2〕罗欧.浅谈当前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中的若干问题〔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9,(08):75-82.

〔3〕魏莉华.把握“三个坚持”从源头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J〕.紫光阁,2018,(10):101-113.

〔4〕四西.自然资源部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提出用法治手段加强产权保护、协调利益关系、深化矿业管理改革〔J〕.资源导刊,2018,(09):82-88.

〔5〕谢伟.论自然资源应诉模式的构建〔J〕.浙江国土资源,2019,(03):15-18.

〔6〕焦思颖.自然资源部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J〕.青海国土经略,2018,(10):126-128.

〔责任编辑:张 港〕

猜你喜欢
自然资源问题研究
乐于探索 美在其中
论中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方法
法律未界定之自然资源
浅析越南经济发展展望
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探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问题
在“自然”课堂中探索幼儿教育新途径
阳光体育背景下中学武术教学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