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概念”一词具有语义和思维的双重含义。如今数学教学更多关注的是语言意义的传授与获得,忽略其作为思维形式的生成性。概念的生成过程包括:感知中的意义生成;意义间的关联生成类的思维;类的思维生成为概念。要让学生在数学学习中,有机会经历这样的认知过程和活动,使概念认知过程成为思维发展过程。
【关键词】概念;生成;意义;类;感知;认知
我国数学课程与教学的传统,通常把课程内容的教学分为概念教学、计算教学、解题教学等。其中的概念通常指的是用某词汇表达的对象或关系,比如分数概念、比的概念、平行的概念、周长的概念、面积的概念等。《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课标》)中,类似于此的表述共出现38处。
这样的表述,表达的是概念在语言和内容方面的意义,是把概念视为前人“既定(Pre-given)”的、写在教科书里的知识,处于认知主体身外、等待获取或“被教(Be Taught)”的“对象(Object)”。
事实上,“概念”一词除了这种“外在(External)”的意义,还有“内在(Internal)”的、思维的意义。概念是认知主体在认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思维形式,是一种生成(Enactive)或建构(Construction)。为了把这样的认识用于数学课程与教学中学习活动的设计,首先需要梳理这种生成的过程。
一、感知生成意义
数学学习的过程实质是“认知(Cognition)”的过程,自然也是认知主体提升认知能力的过程。研究认知过程的科学叫作“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认知过程的起始是“感知(Sensation)”,利用身体上的感觉器官去感觉。在此基础上实现“知”,也即使得认知对象在人头脑中“有意义(Sense M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