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菊庆
余华的作品总是以真实而让人印像深刻,他自己也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少生活里的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而他的这种真实在小说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小说中,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在他回村的时候,虽然他之前对于卖血这档子事一无所知,但俨然卖血赚钱已经成了村子的一种风尚了。甚至于女方找对象的首要条件便是看你能不能吃,对于村里人来说能吃就是身体健康,身体健康就能卖血赚钱。而对于许三观来说,第一次卖血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也算是跟着阿方和龙根长长见识。第一次的卖血描写不是很悲伤,甚至还略微有些喜感,我也不知道憋尿憋到牙龈反酸的感觉是怎么样的。虽然略微有些心酸,但还是被许三观第一次在酒店点猪肝温黄酒给逗笑了。也正是自此以后许三观明白了,如果缺钱用了,就可以去找李血头卖血。而后的卖血就不再如第一次这般轻松了。
得益于第一次卖血的收入加上自身的姓氏优势,许三观得以战胜自己的情敌何小勇,娶了许玉兰,还生下了三个儿子。眼看着生活渐渐步入正轨,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许三观最喜欢的儿子许一乐恰巧不是自己亲生的,这又是何等残酷的现实呀。
而第二次的卖血便是起源于此,许一乐因为将方铁匠的儿子打伤,许三观最初是不愿意赔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