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执法难点及对策研究

2020-06-26 06:23林双双
环境与发展 2020年5期
关键词:执法

摘要: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与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证后监管与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从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执法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排污许可;执法;难点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5-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5.137

Study on the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aw enforcement of pollutant discharge permit

Lin Shuangshuang

(Guangdo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enter,Guangzhou Guangdong 510308,China)

Abstract:The emission permit system is the core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fixed pollution sources.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post certification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technical support system,law enforcement mod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etc.

Key words:Emission permit;Law enforcement;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6号)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1],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自2016年年末开始,至今已核发16万多张国家排污许可证。随着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大力推进,证后执法任务日益加重,而证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排污证责任的督促落实是排污许可制度的关键。因此,本文在梳理我国目前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对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的难点进行了分析研究,从可操性和适用性角度,提出了应对当前排污许可执法存在问题的一些对策建议。

1 当前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排污许可制的全面实施,证后执法监管的跟进也迫在眉睫。由于目前国家层面暂未出台排污许可证执法方面的相关指引性文件,各省的证后执法监管形式不一,内容不一。

其中,河北省201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主要采取现场监督检查+“二维码”信息化监管的协同监管模式。现场监督检查主要核查内容:一是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规范性,二是排污许可证填报的准确性,三是基本生产装备、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的一致性。“二维码”信息化监管是指将排污许可证信息、在线监测实时数据加以整合,固化在以“二维码”为切入点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系统中,执法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排放口所有污染物排放信息并动态更新,极大提高了执法效能。

上海市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率先开发试点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系统,并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移动监测和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对接,实现监测、监管、监察的“三监”信息联动及证后从排放口到移动监测、监察的闭环管理[2]。

浙江省通过制定《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执法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规范提升排污许可证执法现场检查活动。该指南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检查程序,提供了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现场检查要点和核查技巧,给出了相关行业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同时还附上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执行清单和火电、造纸行业现场核查技术清单等,内容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 排污许可证执法难点分析

一是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新修订实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仅对排污许可作了初步规定,在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未有细化具体的规定[3]。另外,《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法律位阶较低,导致对排污单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缺少刚性的执法依据。因此,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无法给予排污许可证具体执法人员行政指导[4]。

二是技术支持体系不完善。目前各地许可证执法形式不一,缺少统一的执法程序规范标准,如河北省执法流程包括事前准备(检查方案、工作流程、资料清单)、人员配备(专家队伍、執法人员、省评估中心人员等)、现场检查,执法内容重在许可证的规范性、准确性及一致性;山东省采用双随机抽取方式选择执法对象,重点检查排污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及自行管理情况;浙江省采用清单式执法,分为定性检查和定量检查。

三是排污许可证执法难度大。一方面排污许可证内容包括了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产品产能、原辅燃料、污染防治设施、产排污环节、排放口、污染物、许可限值、环境管理要求等一系列较为全面的内容,导致执法过程耗时长、难于抓住重点。另一方面,许可证内容具有较强的技术专业性,与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相匹配,大大提高了执法难度,进而导致证后执法无法大范围开展。

四是与现有环境执法体系衔接不足。排污许可证执法与现有环境执法体系的制度、信息化手段都尚未完全衔接,如简单易操作的移动执法普遍还暂未融入许可证执法内容,许可证执法信息需多次录入不同的平台系统,许可证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尚未对接等等。

3 应对当前排污许可证执法难点的建议

一是完善排污许可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排污许可证执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基层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排污许可证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执法规范或指南,明确执法流程、执法内容、执法重点及检查方法等关键性内容,便于基层执法部门科学、规范地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

三是探索“一企一表”检查模式。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涵盖全面,建议将副本化繁为简、抓住重点,最终每个排污单位形成一张现场执法检查表,现场执法人员对照表单内容,有序高效的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检查表内容可从基本信息、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要求及其他重点模块着手,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提炼出关键性要求的字段或数据,制定完成现场执法检查表。

四是加强排污证执法信息化建设及衔接工作。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对接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现场执法检查表系统自动生成;同时,在继续推广利用二维码规范排放口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创新监管,建立环保监管信息数据库和统一、互通共享的综合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加强排污证执法与现有环境执法体系的衔接,主要是将排污证执法与现有环境执法体系的制度、信息化手段等进行对接。

4结语

虽然当前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是还有着许多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地方。通过对当前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现状的分析,可以为进一步改善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于文靜.关于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的思考与建议[J].科学技术创新,2019(11):174-175.

[2]余洲,张新华,江淼,等.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施现状及对策[J].环境影响评价,2019,41(2):28-31.

[3]许康利,熊娅,贺蓉,等.排污许可证监管和执法关键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J].环境保护,2018(22):56-59.

[4]谢伟.论我国排污许可证的执行[J].法学论坛,2018(6):105-114.

收稿日期:2020-03-19

作者简介:林双双(1988-),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管理、环境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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