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破瓮救童”之后

2020-07-06 23:36张树民
杂文月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贵子族人楷模

张树民

《宋史·司马光传》所载“破瓮救童”的故事,流传甚广,几乎妇孺皆知。然而,司马光砸缸之后发生的事儿,恐怕就知者寥寥了。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玩耍时,某孩童失足跌入高大水缸里,淹没在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只有七岁的司马光,砸缸救人,立马成了红人,不仅画像广为宣扬,还评定为“‘五常楷模”。

可是,接下来舆论突然发生反转,情势急转直下。

瓮的主人首先找上门来索赔:大瓮已传五辈人,乃家族的精神寄托。如今被贵子司马光以石击破,破损甚重,无法修复,族人心痛不已。传家之宝,可言无价,今来索赔,绝无讹诈恶意。再说,击破“宝瓮”因救人引起,救人总是善举,然则“宝瓮”确实无辜;加之司马光的父亲身为“父母官”,这层面子作为子民岂敢不给?族人权衡再三,就象征性地赔偿一千两白银吧。赔偿了银子,族人承诺绝不再上访告状。

被救孩童父母也找上家门,鞠躬作揖:首先感谢司马家培养的好孩子,若没有司马光破瓮义举,犬子溺毙矣。救命大恩,没齿难忘,再次鞠躬致谢!此来还有一事相求。贵子石击破瓮之时,造成犬子多处受伤,有两处伤情较重。现因手头拮据,已再无银两抓药治伤,请求资助三十两银子权作医疗之资。再有就是瓮主索赔,与犬子毫无干系。万望大老爷不要误会,这绝非以怨报德。您身为“父母官”,大人有大量,定然不会跟您的子民计较吧?这种事,真不想再向上经官,深恐对您仕途不利……

州府衙门也突然派来官员,专门查处关于司马光“‘五常楷模”评定过程中的以权谋私问题。原来有人举报,说身为县令的司马池,利用职权为儿子司马光捞取名利,以权谋私严重。司马池从来不同州府官员进行“情感沟通”,早就令上官不悦。而上官又唯恐被说“官官相护”,于是裁定:司马光“破瓮救童”虽为善举,然非两全之策。一则损毁私人“宝瓮”(未经鉴定);二则误伤孩童。司马池身为县令,力主为其子谋名利,涉嫌以权谋私,给予公开严厉申饬。故撤销司马光“‘五常楷模”荣誉称号,没收所有奖励银两。

更有一位“正气凛然”的张姓员外,闻听此事后,决定请那群孩童吃西瓜。分瓜时,其他孩子每人一块,唯独没有司马光的份。张员外指着司马光发表高论:你纵然有救人之功,但更有毁瓮伤人之过。有功固然可贵,然终不及既有功而又无过者。况且,致人受伤,可视为不“仁”;毁人“宝瓮”不主动赔偿,应为不“义”;毁“宝瓮”、伤人身没有立即道歉,乃为不“礼”;想不出既不毁瓮又可救人的两全之策,为不“智”;答应赔偿而你又无力赔偿,亦就是尚未赔偿,为不“信”。尤为重要的是,你“破瓮救童”出尽风头,却给你父带来诸多麻烦,令之苦痛,此乃大不孝。其他孩童虽无救人之功,可也未犯如你這般大过,你“五常”皆失又大不孝,这瓜岂能分与你?

面对种种变故,尤其听罢张员外的“分瓜论”,年仅七岁的司马光甚为困惑,遂述于父听。父亲对司马光说:黑白颠倒的苛责陋习由来久矣。无论世人如何苛责,为父经过勘验,当时情况紧迫,你“破瓮救童”乃为上策,义举何来过错?应大为褒扬。况且,所谓“宝瓮”仅为民间极普通的大缸而已。求全责备,为嫉贤妒能的变种,智者千虑而无一失的完人,世上没有。面对苛责和舆论暴力,只要问心无愧,就应坚定信念,对荒唐指责尽可一笑了之,如若从中再能汲取些营养从而增智,岂不更妙?

俟后,司马光画了一幅漫画印在《汴京世风报》上:有孩童跌入高大水缸里,瓮边众人作鸟曽散,破瓮救人者再无复存。漫画题目:谁之过?

世风若此曼延,世上会有多少“溺毙”者?不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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