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孝珍,傅 超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许多企业每年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但是,也有批评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支出意味着对股东资金的不当使用[1-2]。实际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往往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重要途径,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企业将赢得更高的社会声誉[3-4]。与社会责任表现不佳的企业相比,社会责任表现优秀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政策支持,更容易获得消费者信赖,也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青睐[5]。尽管如此,仍有大量企业在社会责任表现上较为短视,如地沟油、毒奶粉、问题疫苗等诸多负面新闻不断出现,给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危害的同时,也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突出。我国政府在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2005年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写入《公司法》,2009年要求三类企业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16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截至2017年,我国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达到795家,但数量尚不足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30%。如何进一步引导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政策制定者亟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受到诸如股东、供应商、社区、消费者等外部因素的影响[6-7]。同时,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崇尚中庸思想,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存在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同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影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