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善琪
2020年春节之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来势汹汹,迅速席卷武汉,转而扩散至全国,令人措手不及,在疫情发展的第一时间中央政府果断采取强有力的防疫抗疫行动,火速执行封城、限行、公共场所及交通的关闭、延迟复工等措施,这些政策的执行也不可避免地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影响,也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情况。那么企业该如何应对此次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问题呢?
一、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中,对“不可抗力”的定义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本次疫情爆发构成不可抗力
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是不能预见的,也是公众不可避免的,即使具备专业知识的医疗专家也不可能预见。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基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據新闻报道,先后有31个省份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采取了延期复工、限制人群聚集活动、加强管理流动人口、交通卫生检疫等多项应急办法,目前世界多个国家也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多项入境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