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杨穗,汪三贵



摘 要:依据5省10县“贫困村互助资金”三期追踪数据,基于收入流动视角,考量贫困村互助资金对农村居民收入流动性的影响。结果表明:尽管互助资金存在一定程度的精英俘获现象,但随着互助资金的发展,低收入群体逐渐有更多的惠及,短期参与互助资金有助于农户收入的向上流动;长期持续参与的农户向上流动的概率更高,且参与后持续使用的农户,收入流动性更强,增长流动的贡献更高。
关键词: 贫困村互助资金;收入流动;农村金融;相对贫困
中图分类号:F832.35;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20)04-0094-07
基金项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06)
一、引 言
19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快速推进,逐步建立了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等多主体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但此类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十分有限[1],巨大的金融需求未能有效供给,由此导致大量非正规金融组织应运而生。其中,以成员为基础的资金互助是一种常见的非正规金融组织,通过内部成员间资金的流转,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具有信息和担保等优势,能有效缓解组织中低收入家庭的融资约束,具有较强益贫性特征。2004年至2006年底,在吉林省、山东、河南、安徽等地相继出现了各类资金互助合作社。2006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在14个省启动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农村微型金融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具体措施为:安排一定数量(15万元/村)的财政扶贫资金,在部分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