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結束一天的学习和工作后,会选择观看视频节目来放松。然而,网络上多得数不清的视频节目让人无从选择。这种现象是典型的选项过载例子,被称为选择悖论。选择悖论可以被解释为,当一个人面临的选择过多时,其最终做出的选择将会受到“选项过多”的影响。比如,在2000年发表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设计了包含6种和24种果酱的两个版本的宣传单,他们每次选一种宣传单贴在当地一家杂货店内,通过测试果酱宣传单如何诱导顾客购买果酱(数量和种类),来评估选项数量对顾客最终购买选择的影响。结果,有24种果酱的宣传单吸引了更多顾客的注意,但其中只有3%的人购买了该宣传单上的果酱;而查看了只有6种果酱的宣传单的顾客中有1/3都购买了该宣传单上的某种果酱。而不论查看的是哪种宣传单,顾客都只会在其中的挑选1~2种果酱。研究者得出结论:虽然顾客会被数量更多的选项吸引,但选项数量过多却会使他们拒绝从中做出选择,这与主观上不想做出选择是不同的。
上述研究者还做了另一项研究,以确定使顾客最容易做出选择的最合适的选项数量。具体做法是向三组大学生提供巧克力,第一组需要从6种巧克力中挑选1种,第二组从30种中挑选一种,而第三组没有选择,只能接受给定的一种巧克力。然后,研究者要求三组大学生都对自己挑选或给定的巧克力进行试吃并打分。结果,6选1小组平均对其选择的满意度最高,30选1小组次之,给定巧克力小组的满意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