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保护文博知识产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020-08-13 07:19尹启聪
卷宗 2020年17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

尹启聪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俨然成为评价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作为国家文创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文创事业也为国家文创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但是,由于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如何在发展文创产业的同时对知识产权安全进行保护,以促进文创产业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应该重视的话题。本文将以首届“2015广州国际文物博物馆版权交易博览会”为例,对保护文博知识产权提出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交易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力支持,我国文创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而博物馆文创事业作为文创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开启了快速发展的征程。为了不在快速发展中迷失方向,应该在发展的同时关注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此来实现文创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如何更好的实现对于文创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业界人士共同关注的话题。

1 当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所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

1.1 对于知识产权认识不深,没有达到足够的重视

知识产权,也即“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只在有限时间内产生效用。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皆归创作者所有。而博物馆中的藏品,既有作为有形物存在的财产所有权,也具有作为藏品的著作权。博物馆享有对于藏品的财产所有权,对于物品的著作权,则由原作者享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博物馆对于藏品著作权和财产所有权的混淆,导致缺乏对于藏品的保护和维权意识,没有意识到文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造成对文物藏品版权缺乏利用,影响文博产权在文化产业中发挥功效[1]。

1.2 没有建立明确的制度,缺乏成熟的运作机制

博物馆可以自行行使享有的版权权力,也可以将版权进行转让委托第三方行使权力,并且按照约定或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也即版权交易。作为公益性组织,博物馆的藏品版权资源归国家所有,在对其授权合作或者进行版权交易时,需要在体制规章内进行,受到一定约束和限制。除此之外,对于可以进行授权的馆藏品的性质不明确、对于进行合理授权的步骤不清晰、对于授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划分不明晰等也影响了博物馆在版权授权方面的进程[2]。由于当前的文博产业中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款对于文博产权授权进行规范,导致博物馆在进行授权时往往瞻前顾后,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经过大量流程,程序繁琐,耗时较长,导致对于文博产品进行产权保护时效率低下,影响了文博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程。

1.3 监管不力、惩处不严,导致盗版猖獗

由于缺失对于文博界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相关条款,作者的著作权和博物馆的物品所有权都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市面上出现了大量故意模仿、复制文物的盗版产品。比如,以“故宫”“紫禁城”为名注册企业,造成了对于故宫品牌的严重伤害;以开发“三星堆”纪念品为营利手段的民营公司却因为注册“三星堆”商标最多导致三星堆博物馆失去注册三星堆商标的资格。这些案例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文博界缺乏对于文物的市场经营、依法保护意识,所以在面临文物形象被破坏时束手无策。除此之外,这也反映了当前国家缺乏对于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且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对于企业侵犯文博知识产权的行为监管不力、惩处不严,从而导致了大量盗版、抄袭行为的出现。

2 保护文博知识产权的措施

2.1 提高认识,增强文博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帮助文博单位理解馆藏品的物权和版权之间的概念区别,以及对藏品版权的定义、内涵以及法律规定等有更深刻的理解,以发挥文博知识产权对于文化展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广州举办的首届版权交易博览会上,对于文博版权主题给予了充分关注,加快对于版权保护利用的进程,以引发全国文博界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和思考,从而让更多人对于版权资产在文博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认识。通过相关的展会活动、专家讲座以及互相洽谈交流,许多博物馆意识到尽管他们不享有对于藏品的著作权,但是他们具有对藏品进行二次创作的权利,也即再创作著作权。他们可以对馆藏的图片、视频资料和数字化数据、藏品衍生品、出版物、藏品图录、展示大纲等进行创作,并享有著作权。通过对于藏品版权的归属进行明确,以及加深对于自身所享有权利的认识,以发挥文物博物馆在今后的版权行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3]。

2.2 在探索中实践,建立保护文博知识产权的交流平台

由于博物馆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所以由国家享有对于馆藏品的一切版权权利。为了避免由于体制内操作流程繁琐、形式不完善等导致的版权授权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在首届文博版权交易博览会中,运用了高峰论坛、高端对话、座谈讨论等方式以激发文博界、学术界、企业界等各界学者对于文博资源版权保护和利用进行讨论的热情。并且通过对广州的版权试点案例进行分析,以事实为根据,指出当前文博版权在进行授权时要经过严格挑选,并且要经过创意研发、著作权登记、资产评估、公开招标以确定代理商、实地考察寻找生产商、签订三方协议、生产运营等一系列操作流程,任何一个中间步骤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版权授权的失败。本次会议期间,各方学者综合我国国情,探索建立“中国文博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战略联盟”,并且对保护、利用以及管理文博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统筹协调,为国家出台文博相关版权保护利用的政策提供了依据。最终,关于文博版权交易与品牌授权的有效机制得以建立,这也为促进文博创业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4]。

2.3 开拓思路,与国际接轨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博物馆的社会职能也发生了变革,博物馆逐渐成为社会公众精神文化层面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食粮。而文化产业作为博物馆面向公众的主要服务内容,也担负着文化传播和知识推广的重任。文化产业在当今文博界承担着重要使命,并逐步成为当前领域最前沿、最热门的话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版权交易及授权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要增加对于这一板块的重视。中国目前的文化产业集中在自主研发、委托研发以及合作经营文化产品上,以商店经营、产品销售为主要表现形式。本次博览会将版权交易作为主题,积极探讨对于文物博物馆的版权利用问题,以占领文化产业的制高点,并且对国外的成功经验和高效方法进行学习,以拓宽对于文博产业发展的思路,使我国文博版权保护利用与国际接轨,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3 结束语

知識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最核心部分,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提高在文创产业中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已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致力于对文博的版权保护工作,要积极对文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进行探索实践,让文博版权在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促进文化产业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刘伟,刘桓,刘曼璐.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对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作用[J].现代商业,2019(24):44-45.

[2]李雪怡.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探析——借鉴台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J].法制博览,2018(01):190.

[3]任雨星,刘娅宁,张潇寅,梅紫怡,徐铭珂.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浙江省为例[J].法制博览,2020(17):75-77.

[4]韩天.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衡点[J].河南科技,2017(0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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