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哲学方法论探析

2020-08-17 07:14张瑞
世纪桥 2020年4期
关键词:方法论

张瑞

摘 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实践所形成的理论结晶。其中,蕴含的哲学方法构成了其重要特色,具体包括历史的方法、求实的方法、改革的方法和群众的方法等。

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生态哲学;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 D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1-0475(2020)04-012-04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所运用的历史的方法、求实的方法、改革的方法以及群众的方法,是我国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工具。

一、历史的方法

运用历史的方法建设生态文明,是指正确看待生态问题需要具备历史的视角,妥善处理生态危机需要把握历史的契机,而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一)生态问题是贯穿历史发展的永恒问题

为生态文明的历史性所决定,我们认识生态问题需要具备历史眼光。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实践必须处理的重要关系。从人类诞生之日起,为了求生存、谋发展,需要不断和周围的环境打交道。从历史上看,皆是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的大河流域,孕育了早期的人类文明,可是后来,人的活动对自然的干扰日益加剧,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平衡,导致诸多灿烂的文明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P.4)。

的观点,这不仅适用于早期的渔猎经济和农耕经济,同样也适用于当代的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因为人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生态环境又具有满足人这些属性的功能,所以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伴相生的关系,那么生态问题便构成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永恒话题。

(二)生态危机的消解需要把握历史窗口期

为生态问题的迫切性所决定,解决生态问题需要把握历史契机,因为一旦生态问题积重难返,人類文明必将随环境恶化而走向衰亡,进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对于我国当下所处的历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1](P.4),言其“压力叠加、负重前行”,是指我们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走完了工业化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经济增长模式相对粗放,对资源和环境的依赖比较严重;而“有条件有能力”,是指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政策使得我们能够利用全球资源。因此,现在我们拥有了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物质基础和生产力条件,但是,“关键期”“窗口期”转瞬即逝。我们一定要抓住宝贵的时代机遇,充分发挥主体能力,果断采取有力措施,竭力保障身处的自然环境始终保持着勃勃生机。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历史重任

为生态文明的公益性所制约,它的投入产出比值小,付出者和收益者未必同一,而效果显现往往又需要很长时间。因此,行为不经济、权责利不匹配、耗费时间久,便构成生态建设的现实挑战。对此,针对生态文明的特点,需要破除资本逻辑的羁绊和契约文化的侵扰,在社会整体利益面前,勇于承担一种历史责任,即抛弃以自我为中心,凡事多从大我出发,行事多为大局考量,铭记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P.4)。总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公益事业,需要为计长远、勇于担当,为社会的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求实的方法

运用求实的方法建设生态文明,是指一切工作要从生态条件的客观状况出发,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采取各项符合实际的举措,来实现我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望。

(一)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立足于客观实际

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性所要求,它的发展迫切需要与所处的现实条件相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定位错了,之后的一切都不可能正确。”[2](P.831)这就是说,能否与实际相结合构成了有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因素。我们的工作无论是引进各类学说,分析经典案例,或是吸收经验教训等,一定要注意将这些科学知识、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与我国的自身状况相结合,通过这种结合,让生态文明符合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现实国情,符合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特质,符合各地的自然基础和现实需要,规避生态文明在发展当中出现的水土不服问题。总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立足于实际状况,植根于现实土壤,使其充分适应生存条件,以此滋养我国的生态文明事业根深叶茂。

(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为生态文明发展的客观性所决定,积极开展工作需要与自然规律相符合。回顾人类历史上的每次生态危机,可以发现一个共性问题,那就是人类无视自然规律,盲目开发资源,打破生态平衡,结果遭到自然的报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3](P.394)其中,尊重自然规律主要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它不仅塑造了当下的自然面貌,规范着未来的演化方向,尤其是制约着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在自然规律面前,如果人类的活动与其相符,会得到自然的馈赠;如果人类的活动同其相悖,那么必将亲尝自然的苦果;如果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就属于人类在走开发利用自然上的一条弯路,而这条弯路是代价惊人、教训深刻的。对此,要头脑清醒、拒绝蛮干,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把按自然规律办事作为自己坚守的行为准则。

(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采取实际举措

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所决定,需要在优化社会发展模式上做好文章。由于生态危机根源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实现经济发展的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构成了破解环境难题的有力对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3](P.395)其中,“新发展理念”就是要求改变陈旧的发展模式,纠正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积累,无视对生态条件损害的做法,从而确立一种科学的发展方式,即绿色、健康与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这种新模式之下,生态要素被纳入发展指标中,社会发展无须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而是通过创新驱动和智力支撑,修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共赢。

三、改革的方法

运用改革的方法建设生态文明,是指改变对生态环境的错误认识、改善有利于生态文明发展的行为方式、改良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模式。

(一)改变对于生态环境的错误认识

透视生态问题的顽固性特点,会发现“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是其认识根源。具体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以此带来的价值观的变革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确立。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人凭借手中的工具开始征讨自然、训斥自然,开始按照自己的意志安排自然,当人的狂妄与自然规律发生冲突,环境危机便愈演愈烈。因此,改变人对自然的自负心态,转变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缓和人与自然的内在张力,构成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当务之急。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P.4)这就要求我们要重构和自然的关系,即对待自然要由对立转向共处,由敌视转向友善,实现在相互关照中和平共处。

(二)改善对待生态环境的行为方式

审视生态文明建设的艰巨性特点,会发现忽视自然存在的重要意义是其价值根源。简单来说,长期以来,或者为人类生存的现实所迫,或者对经济效益的不断追逐,种种原因不一而足,人们对待自然往往索取的多,偿还的少,自然似乎游离于人类社会存在。在人面前,自然俨然像一个无声的供给者,每当人类有需要的时候,往往直接找到自然;每当人类享用劳动成果的时候,通常忘记是自然的馈赠;每当人类排放有毒有害垃圾的时候,更是忽视了会给自然带来哪些不良影响,这些现象反映的是人对自身价值的张扬和对自然价值的否定。通常来说,人类合理的欲望,自然是可以满足的,无休止的贪婪,自然是无法承受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1](P.5)这就是要求,我们要对诸多传统的行为方式予以纠正,不能单纯地考虑自己的需要和感受,也要顾及生态环境的健康运转,尤其不能陷入自己给自己设置的陷阱当中,在自己发展受限的同时,也让环境发展一同受阻。

(三)改良對待生态环境的文化模式

面对生态难题的复杂性特点,会看出不合时宜的传统生活状态是其文化根源。由于人类社会传统的生存状态往往着重解决温饱问题和享受问题,对待自然环境大多看到的是它对自身的有用性,缺失探析自然的神秘性,忽视呵护自然的长远性,缺少开发自然的规范性,很多做法与自然发展相冲突,因此需要进行文化革新。通常来说,文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精神文化形态、物质文化形态和制度文化形态,那么,由传统文化向生态文化过渡,就需要从这些方面着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1](P.4)其中,生态价值观念,就是要求对待自然不能一味地从经济价值出发,还要看到自然对人的精神的陶冶、对人的创造力的启发、对人生命意义的探寻等等。而生态物质文化则要求我们从尊重自然的角度出发,不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谋求一时的财富积累,转而以一种实实在在的依靠人的能力去创造文明成果的形态。此外,生态制度文化则要求颁布翔实缜密的法律条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人的生态行为提供规范,当整个社会的运转有了生态制度的依托,那么,生态文化的发展也就变得有章可循。

四、群众的方法

运用群众的方法建设生态文明,是指生态文明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并且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生态权益。

(一)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从生态文明发展的广泛性而言,人民群众永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P.208)

这就是说,搞生态文明建设,是紧紧围绕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尽管采取的方式主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为主,但是并不意味着环境的地位超越了人,也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类中心主义”,走向了“生态中心主义”,我们的目标是生态环境发展要和人的发展相协调,生态环境维护要以促进人的进步为依归。因此,在生态文明社会的建构当中,人民群众具有主体地位,也就是说群众不仅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同时也是生态文明的享用者,而且还是评判生态文明建设成败的裁决者。对此,我们要牢记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事业的发展主体。

(二)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

从生态文明发展的持久性而言,人民群众始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不竭动力。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在解决生存需要之后,现已产生了强烈的生态需要,这些需要奠定了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无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P.4)这就要求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中,不能停留于维系基本的环境条件用来满足人的存活,也不能止步于消除有害的环境要素威胁着人的健康,而是注重发挥优美环境促进人的发展。如利用优美的生态环境来舒缓人的压力,陶冶人的情操,增进人的幸福指数等。总之,人民群众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

从生态文明发展的效用性而言,人民群众全部是生态利益的享用主人。生态权益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因此它不能为某个法律主体所垄断而排他。举例来说,某个无主的生态领域,未必拥有明确的所有权人,但是,可能拥有众多的受益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P.4)言其“最普惠”,是因为生态权益具有无限性和公平性,像清洁的空气、壮美的山川、和煦的阳光,都不会为某些主体所独占,更不会因某个主体消费而耗损,它所蕴藏的价值和功能,可以为人民群众共同拥有,实现整个社会均等受益。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权利,进而把实实在在的生态权益送到每位群众的手里。

参考文献:

[1]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J].党建,2018(06).

[2]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褚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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