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义及其当代价值

2020-08-31 09:46黄云
西部论丛 2020年8期
关键词:平等

摘 要:历史地看,分配正义以及由此延伸的再分配正义是构建社会正义的必然路径。马克思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开展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正义批判和实现分配正义人类图景。而当代美国哲学家弗雷泽的再分配正义在当代语境下推进了分配正义的研究。比较地的二者学术价值,对于镜鉴和构建社会正义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分配正义;再分配;社会正义;平等

(一)马克思的分配正义

德沃金指出,正义一词具有不确定性。 “正义”一词的既可以指正当性,又可以指合法性,更多的时候,人们是在政治的和道德合理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谈论正义的。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曾多次谈到正义问题,并将之视为一种价值判断,即不同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人们对于什么是正义往往持有不同看法。

从文献来看,在始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发动了如何超越资本主义非正义社会的哲学探索。而《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正义观的真正形成。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分配正义的物质前提必须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提出了生产关系是分配正义的决定条件。为此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而系统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正义观作出了坚实的哲学基础和理论铺垫。

马克思对“正义”概念的理解形成于批判近代启蒙思潮和近代自由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认为把握分配正义,不能局限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物品分配”的狭隘视域。分配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学和社会学问题,蕴含着分配尺度的经济合理性、分配程序的社会正当性、分配结果的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哲学诉求,涉及权利、机会、资源、荣誉等各种社会价值在成员之间的分配,其核心是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分配正义的评价反映人们的现实利益关系。就此而言,分配正义必定与社会生产结构有关,要实现分配正义,必须首先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

从分配与再分配视角来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正义。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实质上就是剥削关系。就此而言,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是实现正义的先决条件,在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过程中走向正义。马克思深刻地认识到,“建立在资本主义资本逻辑之上以及技术文明所造就和代表的正义理念和范式,并不具有其合理性”[1]。马克思的努力表明, “真正的正义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以从根本上改变无产阶级之命运的真实的社会运动。”[2]马克思从而走出近代分配正义的窠臼,把对正义的重构从分配领域转向生产领域,这一生产性重构奠定了分配正义所无法企及的理论根基。

在20世纪70年代,“‘塔克-伍德命题的提出引发了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者关于"马克思与正义"问题的长久争论。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相关论述中,分配正义理论既是重要的理论概念,也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一个分析视角。

(二)反规范视角下的分配正义

马克思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把正义指向基于阶级斗争的资源和财富的公平配置。弗雷泽认为,当代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分配正义的单一维度显而易见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当代的正义不再局限于此,而是指向错误承认和代表权的不公正,尤其是身份和政治权利。就此而言,当代的社会正义并非专注于单一维度的分配正义,而是转向再分配的斗争,即拒斥错误承认和代表权的斗争。

当代正义的议题已经超越领土——国家这一政治框架。譬如全球性的气候议题、环境议题以及难民议题。这些棘手而紧迫的问题不局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往往是横亘于国家之间。就此而言,威斯特伐利亚框架下的领土—国家框架的正义观不再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正义论域。以此,我们需要一种超越领土—国家框架的多层次多维度的正义。

弗雷泽首选从正义的主体入手研究,剖析了两种正义研究范式。弗雷泽指出,从规范角度来分析,冷战开始到1989年推倒柏林墙这段时期,是正义研究的规范时期,依据正义的研究范式,称之为规范正义时期。在东欧剧变之后,正义的研究进入第二个时期。即弗雷泽所谓的反规范正义时期。她指出,霍耐特的《为承认而斗争》使人们意识到,正义不仅是经济上的不平等,还有价值观的排斥。弗雷泽提出了为反规范的正义。

反规范的正义在弗雷泽看来,首先是一种多维度的多元正义论。弗雷泽指出,正义在当代不再是单一维度的实现问题,而是复杂多元的问题域,任何一种维度试图解决正义问题都是不可能的,即便任何一种维度只不过在理论上具有可能性。弗雷泽从社会学角度出发,用不同标准区分出族裔、阶级、政党、国家等维度。就此而言,一个开放多元的正义观应运而生。其次,正义的实现必须依赖规范性的基础——参与平等。如何解决多元问题,避免理论与现实的脱节,必须寻求一个规范的基础,就此弗雷泽提出了她的参与平等理论。不同的是,哈贝马斯的平等参与注重程序正义,而弗雷泽注重实质正义。

在弗雷泽看来,在后现代社会,正义的多元化并有消解正义,后现代理论也应当包含正义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当今社会依然存在的企图用一元论正义实现所谓的分配正义,这是我们需要抵制的。

(三)分配正义的当代价值

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追寻的崇高的价值,是社会制度得以建立的前提。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的在理论上理解超越了以往哲学的表达,与对资本主义和现代性的批判相结合从而转向正义的实践维度。这一显著特征表现为:马克思跳出了抽象地谈论什么是正义的范式窠臼,致力于深刻地批判非正义从而彰显正义的实践内涵。可以系统地表征为,批判性,整体性和实践性,这都毫无例外指明正义作为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正义既包含着事实性的社会存在的正义批判同时又包含着规范性的正义建构。

弗雷泽的再分配正义理论重申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对剥削、压迫以及不平等的挞伐,尤其强调分配正义中的身份、性别、资格和权利维度,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的视角。而弗雷泽再分配理论框架的优点是:它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不像规范正义时期仅仅限于分配正义的讨论,从而扩大了关于正义的讨论的范围,能够容纳新产生的正义主张。弗雷泽关心的是如何能有一个规范意义上一元论去让人们至少能够达成某种共识。问题在于在一个多维度的社会本体论的前提下,多元的或者开放的理论的缺点显而易见:——就是它最终可能会导致没有一個稳定的分析框架去最终解决非正义的问题。

因此,关于分配正义的理解,我们既不能从它们本身即概念来理解,也不能孤立地从分配关系中来理解,而是需要历史性地考察它得以产生的物质条件——一定阶段的生产方式。而就分配正义的历史性而言,考察决定分配结构的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才是现实主义的。

注 释

[1] 袁祖社:《当代政治哲学视野中马克思社会正义观的实质》,《中国社会科学报》B01,2013年3月27日。

[2] 袁祖社:《当代政治哲学视野中马克思社会正义观的实质》,《中国社会科学报》B01,2013年3月27日。

作者简介: 黄云,西安工程大学讲师,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与法哲学、伦理学研究。

基金项目:此文系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再分配与社会正义—— 南茜·弗雷泽正义论及其当代价值(课题编号:2017ZXSK46)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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