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

2020-09-02 06:48杨潇岳王磊
理论观察 2020年5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机制

杨潇岳 王磊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模式;校企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04 — 0161 — 04

当前,“大智云物移”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向普通产业渗透,迎来了崭新的智能时代。量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迫切要求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创新型、技术型人才支撑现代经济体系,同时也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真正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挑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而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加快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帮助职业教育从象牙塔走向生产场所(企业),重塑育人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提升人才质量的一条必然路径。

职业教育集团是基于协调学校和企业两大主体关系起来重要平台,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根本合作关系,基于职业教育集团视角开展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对于推动中高职衔接、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产学研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集团化办学模式与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内涵诠释

(一)集团化办学模式

理解集团化办学这个概念,首先要理解集团一词,“集团”是经济学概念,主要指为了共同利益或目标而组织起来以便共同行动的团体。符合本概念的此类团体都称之为集团,如经济集团、政治集团、军事集团。但是集团化办学主要引申于企业集团的概念,企业集团一般是由两个以上企业组成、是非法人的企业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企业间的联合关系可以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企业集团。“模式”通常用来描述复杂的现象,是一种结构主义用语,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某种或某类事物的标准形式。从系统论视角看,系统内各要素或成员单位间的组合方式、维持稳定状态的相互关系称之为模式。综上所述,可以得出集团化办学模式是指以集团章程为共同准则,由学校、企业及相关政府、事业单位组成的产教联合体,通过不同利益关系将职教资源在联合体内部进行整合、交换、重组、利用,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形成稳定运行方式。现从本质上说,职教集团是一种集约化的办学模式,但是关于其性质尚没有形成统一界定,当前学术上通常界定为产教联合体、公益性合作型社会组织、特殊教育集团、教育联合体等几种概念,且均强调职业教育集团是非法人、非盈利组织、松散的校企联合体。〔1〕

(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联合专业岗位基础及科学技术服务条件相契合的相关企业共同搭建平台、共享资源、满足校企双方利益需求、共同提升区域服务能力的合作行为。当前校企合作较为典型的方式有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训基地建设、教育资源共建,优化人才培养路径、提升办学质量。依托学校技术研发、设备条件、场地等资源优势,与企业共同开展应用技术服务,推进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校企合作突破了传统办学的局限,使封闭式办学转向开放式办学。既符合职业教育实践性特点,也能够满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本规律。校企合作机制是双方合作发展的内在运行方式,包括规划体系、治理体系、制度体系、内控体系、保证体系等基本要素。通过梳理以上要素使校企合作层次、环节等高效、有序进行,实现校企合作自我调节及创新发展。

二、集团化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与功能定位

(一)集团化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

任何组织、系统都具备特定的功能,特别是作为职教集团这类人设组织,必然具备一定的目的性。〔2〕集团化办学下的校企利益、目的的一致性既是合作的起点,也是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扩大合作领域的重要基点。学校、企业相互间既存在共同的目的,也存在个体需求和侧重点,如解决生源问题(招工问题)、资源匮乏等问题各个学校(企业)需求程度并不相同;找到学校间、企业间共同诉求点,制定统一的校企合作目标体系是推动集团化办学持续发展的关键。校企双方应当以人才战略作为共同目标设立的逻辑起点,围绕人才找略进行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整合,推动双方关系长远发展。

(二)集团化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功能定位

集团化办学模式下的校企合作功能定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育人功能,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能够突破传统职业教育在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中的不足,紧贴企业产业发展实际,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构建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课程体系,加快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能够实现资源整合、社会教育资源融合,发挥集团内优质教育和企业資源的辐射作用,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集团合力,提升校企双方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社会服务功能,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优势以及校企双方在师资设备、生产性实训条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教材等方面的合作,扩大社会转岗及再就业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在岗人员素质,满足社会产业结构升级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科研能力优势和企业的实践技能积累优势,加大产品研发、产业结构升级等科技创新工作,提升应用技术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集团化办学模式下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职教集团的产生源于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而非由校企双方实际需求产生。在职教集团诞生之初,校企合作的不充分就已存在,其中既有先天的,也有后天原因。根据职教集团的不同类型,不同影响因素的表现程度也不尽一致,在地方政府主导性职教集团办学中,常常存在主办方追求功利和政绩而忽视校企合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仅关注区域集团的规模发展,以数量的多少衡量效果的好坏,主办方的短视加之干预过多导致“集而不团”。在政府委托职业院校或企业牵头职教集团办学中,政府不过多参与集团事务,职教集团能够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制定发展规划,自主性较强。但是存在合作中的形式主义,职业院校盲目追求与有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增强提升自身影响力和话语权,放弃真正的需求,结果造成校企合作中出现本末倒置现象。

(一)职教集团现代治理结构尚未形成

以系统论视域来看,集团化办学是联合多个院校、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群体联合而成社会复合体,通过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应当产生出整体功能作用〔3〕。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理事会为主导的决策体系;二是由管理委员会统筹下的理事会决策体系;三是董事会主导下的股东决策体系。无论是以上何种类型的职教集团,或多或少都存在组织职能重叠、虚置等状况,从而无法发挥治理结构的组织影响力。从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职教集团属于松散型组织结构,组织结构简单,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主体间约束机制偏弱,缺乏凝聚力。在内部治理结构设计上无法克服基于单独个体利益的碎片化思维,忽视了整体架构的必要性,在职教集团成员主体相互关系中,其产权结构、隶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仍保留着彼此的独立性。如职业院校受科层管理体制影响,其内部依然是单中心治理模式,因此,虽然职教集团从宏观上建立了现代治理模式的集團构架,但并没有形成科学决策、权力制衡、民主参与、全面监督的有效运行机制,容易陷入形式化僵局。

(二)校企间相互依存关系未能有效建立

国内职教集团多数处于以章程为纽带的契约式合作模式,缺少专业、实训基地共建、文化融合的深度合作,总体上与当前职业教育发展要求不匹配。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主动性高于企业,学校更愿意依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吸收和引入企业优质资源,实现信息互通、机制畅通、资源融通,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育人合力。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团队、实训资源建设、应用技术科技服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等方面发挥合作效力。对于企业而言,参与集团化办学主要处于利益驱动及社会责任。学校的办学公益性与企业的短期逐利性相互矛盾(如表1所示)。

(三)缺少支撑持续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的保证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中曾明确指出,把提升质量作为教育改革的中心任务,强调发展职业教育要把提升质量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构建好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函〔2015〕168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等文件中都从不同角提出把质量发展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承载和拓展职业教育功能的职教集团在质量体系建设方面还不完善,关于职教集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关于职教集团评价体系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课程评价、集团成员贡献度、资源共享等个别领域,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研究。目前职教集团成员院校处于未能有效对接区域支柱产业、新兴及特色产业,专业布局结构滞后的局面,集团办学活力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运行机制的问题。通过构建质量保证体系理顺校企合作关系、明确集团发展目标、深化制度建设,在校企合作中建立预警纠偏内控机制、阶段改进机制,注重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才能为集团化办学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四、建立以集团为载体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

集团化办学是加强校企合作成本最低、风险最小、成效最大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校企双方集中优势资源,实现生产和办学效益最大化,为了使集团化办学模式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关键主体学校和企业入手,建立长效机制,从而实现校企双方在人才共育、专业共建、文化融通等方面建设深层次合作关系。

(一)协同治理与决策机制

构建协同治理与决策机制,应当梳理好正确的逻辑关系。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构成了集团化办学的基本主体结构,它们承担了不同的职能分工、角色定位,各自的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构建集团化办学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过程实际就是在尊重利益相关者多元诉求以及各方角色定位的基础上,重塑“政校行企”各方的沟通、协商、交流、互动的过程。依据总体发展规划及任务分工,构建扁平化组织结构,设立集团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职教集团日常事务,根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技能竞赛、数字化教学资源、生产性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性质及边界划分涉及专门委员会,指导项目工作开展。设立质量评价中心,指导构建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二)信息互通与交流机制

遵循市场规律,开放办学,依托职教集团网站及各类新媒体平台,举办职教论坛、编制集团工作简报,搭建好集团成员之间构建包含信息互通、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多层次、多项目对话交流平台,连通职业岗位与专业设置、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等多个领域。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共享产业动态、招用工信息,学校根据企业用人、技术开发等需求,给出合理方案,进一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完善集团理事会制度、校企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体系,构建从协同治理到深度交流的办学体制机制。推动校企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校企共建集生产、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促进以项目为载体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打造专业化信息人才队伍,做好校企工作开展情况的传达以及活动开展的联络工,定期召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术研讨会、集团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会,调动集团成员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校企双方人员互聘,依托校企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基地等项目载体,促进将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型管理模式应用于人才培养,充分学校在技术服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培训方面的优势作用。

       (三)质量管控与保障机制

融入职教集团整体战略规划,系统开展目标体系顶层设计。目标体系不仅涵盖集团内各层次、项目的发展目标,也包含质量目标。建立思路清晰、联系紧密的质量目标体系是质量文化的价值体现。职教集团校企双方要立足问题和目标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涵盖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各项目规划、对标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培育卓越“双师”队伍、培育具备“大国工匠”精神和技能素质人才等内容的目标体系,形成相互衔接、互促互补的完整目标链。构建“以人才培养质量为主体、专业建设为主线、职业能力培养为基础、产教深度融合为依托、校企合作共赢为目标”的标准体系。形成涵盖集团化办学发展、专业建设、课程质量、资源建设、育人体系、项目合作等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标准链。标准的制定既要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集团自身特色、发展需要以及区域性、行业性特点,也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构建信息数据即时采集、共享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动集团化办学理念与校企合作机制创新,推动流程化管理与机构重组优化,打破信息壁垒与“孤岛”现象。依托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建立校企合作成效常态预警与改进机制。

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是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实现路径,是职业教育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总要求,依托集团这一载体,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利于创造协同育人及生产技术发展新路径,不断激活人才培育、技术研发、社会服务新动能,围绕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主体构建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及生产基地生态圈。

〔参 考 文 献〕

〔1〕王艳萍.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路径研究〔J〕.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03):15-19.

〔2〕霍绍周.系统论〔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25.

〔3〕曾广容,易可君,欧阳绪清.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概要〔M〕.长沙: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6:3.〔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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